買了一個二手房,當時買的時候他們說好裡面東西一樣不動,現在他們又要來要東西怎麼辦?

流著淚輕吻你額頭


看合同決定怎麼辦,購買二手房屋內物品歸屬以合同為準!

購買二手房對屋內傢俱、家電等物品的處理方法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原業主帶走,二是留給新業主。這個沒有一定之規,主要看雙方交易時的需要,和購房談價格時的約定。所以,發生爭議首先看合同,一般以合同約定為準。


合同中如果對某件屋內物品約定有明確的歸屬,那自然沒有爭議。如果沒有明確提屋內物品的歸屬呢?法律上通常按這樣的標準來判斷:
1、未與房屋形成附合的物品,如果無明確約定應歸原業主。

如傢俱、家電這類的東西,沒和房子附合在一起,可以隨意搬移、拆卸,那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就算原業主的。


2、與房屋形成附合,拆除後會影響房屋的狀態和基本使用功能,如無明確約定則歸新房主。

房屋的裝修、與基本使用功能相關的燈具、廚衛設施等基本上認為屬於這種情況,因為一旦拆除可能會對房屋本體造成一定損壞。


以上是簽約後對房屋內相關物品的判斷規則。但題主所說的情況又有不同,題主說的是”現在他們又回來要“,如果意思表述準確的話,應該爭議發生在房屋交割以後了,如果收房的時候房屋內物品原來業主沒帶走,那通常認為應該歸屬於新業主了,不管是按合同約定的給付,還是原業主的放棄行為。準確判斷以證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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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1.一般到物業交割階段,是有合同約定的!作為專業的合同,裡面會對房屋內的所有物品進行約定!更詳細的會約定幾個電器,傢俱幾個等!

2.如果通過中介公司的話!他們會格外注意的!一般會有部分押金在中介公司,賣家也不會為了一些物品損失押金的!

3.如果是全款交易!又沒有押金在你手裡,就需要協商,按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賣家的要求極不合理,要把大件物品搬走,這種情況需要協商!必要時報警協商解決!


魯魯吧


我有一個朋友。買的也是二手房,當初也是說傢俱全送。而且賣家傢俱全是名牌豪華的,我朋友留一手,看房時候錄視頻,後面貸款下來之前,我朋友要求先去看過房,才去銀行簽字放款,結果一去看,傢俱全被換掉,以前好的傢俱全部幫你換成便宜進去,後面協商,要麼恢復原樣傢俱,要麼賠錢。【因為籤合同時候咧傢俱清單】,要不我朋友就不去銀行簽字放款。後面協商好久,賣家賠2萬。不管傢俱值不值錢,當初說了全送,就不能反悔,我不要我當二手賣了,也是錢。看你自己怎麼想。你覺得你不需要,留著也沒用,你就給他拿走。


菊花108493476



心寧手巧


以合同或是附加協議為準,一般合同會有約定固定裝修不動(掛壁空調,熱水器,掛壁電視,安裝在牆體上的,拆卸會損壞房屋外觀結構的設施)。如果房東當時說其他也送,那就要寫清楚還有哪些東西,因為就怕後面反悔,口頭約定也沒用。此時還沒交房,鑰匙也在房東手上,他想搬走你也沒法阻止,相反如果沒有約定,他現在反悔也只能是儘量商量溝通,因為口頭約定沒有證據別人是可以不承認的。所以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約定好的寫進合同,否則按自己對對方的瞭解來判斷他是否會變動的話,到頭來吃虧的是自己。


誠信合夥人


這個可以在當初籤的協議中標明,到時按協議規定執行就是。我去年賣房所有傢俱電器按雙方協議全部留給買方,到時給他就是。


用戶1737910946068


按照合同走。合同寫了。就按照走。要沒寫。除非有證據。要不然別人拿走也正常。別人賣的是房子。不是傢俱。


用戶62112702882


交易需要白紙黑字任何口頭承諾都不成立,就按這一條就夠了。


冰紅茶000001


有合同約定嗎


晨晨103372766


交易沒完畢的話協商解決吧,畢竟舊東西也不值多少錢,交易完成後完全可以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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