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房屋確權,分給自己的房子確權不到個人名下,原因是沒有農村戶口嗎?

黃曉紅果果


嚴格的講,農村目前沒有房屋確權這一說法,標準的說法應該叫土地確權,宅基地是土地的組成部分,宅基地的確權實質上也叫土地確權。所以,農村確權的是土地和宅基地,並不是房屋,以下阿洪統一將房屋說成宅基地。


在農村宅基地確權,分給自己的宅基地確權不到自已名下,原因是沒有農村戶口嗎?

一、宅基地不能確權的原因有。

1、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所謂一戶一宅就是指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住宅的規定。一戶人家有多套住宅的,只能選擇其中一套宅基地進行確權登記,多餘宅基地不予確權。

2、不符合確權的主體資格。所謂主體資格就是宅基地的權利人必須是村集體內成員,也就是說,不是本村村民是沒有宅基地確權的權利的。所以,戶口從農村遷出去的村民,身份不再是本村村集體成員,得不到宅基地確權在自己名下。


二、父母分給自已的宅基地不能確權在自己名下怎麼辦?

1、父母還在農村居住可以確權在父母名下,父母去世的,子女依法繼承宅基地上房產。注意是宅基地上房產,不是宅基地,房子可以繼承,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宅基地跟房走,你繼承了房子,你對宅基地暫時有使用權,也就是說對於戶口遷出的人來說,房子在宅基地在,房子不在宅基地就歸村集體所有。

2、不給確權依然會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沒有確權的宅基地,在有合法權益人居住使用房屋的條件下,村集體是不會收回宅基地的。權利人可以居住,可以將房子出租,轉讓出售給本村村民,還可以選擇有償拆出房屋退出宅基地。但是不得拆舊新建,不能改建擴建。



總而言之,戶口不在農村,不能將房屋確權在自己名下,並不代表自己就會失去原有宅基地使用權,政策豉勵農民進城安家落戶,農民支持城市化發展,對城市化作出貢獻,國家也會顧及和維護進城農民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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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首先,糾正一下:不是房屋確權,而是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確權。

房子是你自己的,屬於私人財產。農村的房子佔用的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屬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民只有使用權。

宅基地確權,包括登記、確權和發證。確權就是確認你可以合法地在這塊地上蓋房子。確權結束後,頒發包括宅基地和房子一體的不動產登記證。

個人理解:確權後的農村宅基地和房子就具有了完全物權。農民不僅可以使用和居住,而且還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貸款和交易,也可以用來開辦農家旅遊等服務業項目。




其次,農村宅基地確權有一些限制條件。就是說,只有符合條件的宅基地才能給確權

這些條件包括:1、必須是本村村民,不僅要有農村戶口,而且必須是宅基地和房子所在村子的村民;2、必須是“一戶一宅”,就是隻能給一處宅基地確權;3、已有的宅基地必須是依法獲得的,就是你現在使用的宅基地是經過批准的,不屬於違法用地;4、必須沒有爭議和糾紛。

說明一點。如今,很多農民的房子沒有宅基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但是,沒證不等於違法,也不等於不給確權。只要是當初向村委會申請了,村裡也同意了,原則上都給確權。



再次,沒有農村戶口的宅基地不是都不給確權,要區分不同情況

你說“分給自己的房子”,不知道具體是什麼意思,不太好分析。感覺是:房子現在屬於你+你是非農戶口+房子佔用的是農村宅基地。這種情況的政策規定是:

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標註“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解釋一下:

——你在轉成非農戶口之前,必須是這個村子的村民。

——你現在的房子和宅基地,必須是合法的,是經過批准的。

——你現在的房子和宅基地,從申請宅基地和蓋房子至今,房子所有人和宅基地使用人沒有變化。具體說就是,這處房子和宅基地是祖產。

——你現在的宅基地想要確權,必須由村委會出證明,而且還要在村裡公開公告,村民沒有反對意見。

——即使給你確權發證,證上也要標註你沒有這個村的村民資格,你獲得的宅基地沒有完全物權。


比如,如果遇到拆遷,宅基地的補償款跟你沒有關係;你的房子和宅基地可以居住、使用,也可以出租、轉讓,但是隻能在本村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村民之間轉讓,宅基地不能入股,也不能抵押貸款。說白了,你只有臨時使用權。


二胡說三農


肯定是。說老實話此時給予回答,我還欠缺理由和底氣。因為我們這是剛完成土地承包權的確認,也已領證。但宅基地使用確權工作還未開始。我也曾對此作過諮詢,但未得到答覆。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土地確權應分為土地承包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兩項確認。依你提問描述我理解為你本人戶口,已經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當地村。如果正確的話,整個兩權的確認你都無權擁有。

你說房屋在你名下,只標誌你對該房屋有繼承權。不管是在長輩的身前或身後。長輩健在的話也只有他(她)們擁有土地確權的資格。

我在以前的問答裡談到過農村房屋繼承權方面的問題。在此再作一下簡單描述,如需詳解請回顧前期問答。

你只對宅基地上的地上附著物有繼承權,(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和樹木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擁有。此時兩權是相沖突的,但出於對繼承權的尊重,政府不會即時收回使用權。讓你拆房交地。但此後該房不得進行修繕和重建,他日房倒地收。但之前將房屋出賣給本村有不違反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政策的人還是完全可以的!

但願我的回答能解開你的疑惑,對你有實質性的幫助!


農漁小叟


在農村房屋確權,分給自己的房子確權不到個人名下,原因是沒有農村戶口嗎?提問者你好!看標題你已經在城市安家了,是城裡人。農村的房子是父母分給你的對吧?房子可以父親的名字確權,分給你繼承不就行了。其實農村非常亂。關於確權證明,很多很多都只是個糊塗證!所以在農村無人說公道話。也就是說德過且過,認真不了。你看過電視劇《老農民》嗎?兩位主演對話:那塊田是你家的?(解放前的土地是地主的。解放後是貧下中農的。改革開放是個人承包的)。指一塊田。


用戶8059390643830


對啊,1.必須是農村戶口;2.必須是本村戶口;


玉汝於成333


我們這兒房產確權還沒開始,農村房屋是沒有房產證的,一般以戶口簿人口登記,戶主為房產持有者,無所謂非農和農戶之爭,以後繼承又是另一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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