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紫棋和蜂鳥音樂爆發合約糾紛,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玲姐侃娛樂


鄧紫棋和蜂鳥音樂爆發合約糾紛,是起源3.7日鄧紫棋在網上發的一篇討伐文章,稱對方壓榨自己,隨後蜂鳥音樂進行了回應和反擊,要求對方賠償鉅額損失。當然明星和老東家鬧矛盾的事情,在娛樂圈可以說不算啥新鮮事,我們也是見怪不怪了。

首先,既然雙方簽訂了協議合同,應該就要有契約精神。明星才開始出道的時候,和公司簽約,依靠公司的力量來發展自己,包裝自己,而鄧紫棋也說:這些年來培養自己的蜂鳥音樂,並稱“這輩子除了我爸爸,你們曾是我最信任的男人”可見,公司為了培養她也花了不少心血;而公司也需要打造新星來擴充公司的力量,給自己增加收益,這都是市場行為,你情我願,無可厚非。至於後來雙方鬧的不愉快,那就應該回到合同,按照合同辦事。

其次,不能說自己紅了就一腳把公司踢開,不考慮對方的感受。網上有人說鄧紫棋很心酸,我想說哪個明星出道的時候不心酸?!當然我不是說鄧紫棋是這樣,不過有很多明星確實開了不好的先例,比如黃聖依當時是星爺力捧的,依靠功夫這部影片一炮而紅,然而她在紅了之後,就立馬像單幹,一腳踢開星爺,這不管於情於理,還是從合同履約角度來說都是不好的行為。這就像談戀愛一樣,有了新歡就一腳把舊愛踢開,雖然沒有違法,但很不道德吧。

最後,雙方可以靜下來,好好商談,選擇一條互利互惠的道路。很多明星在和老東家解約的時候,不但沒有撕破臉,反而合作更加緊密,關係更加好了。如周迅當年離開華誼自己成立工作室,不僅沒有對簿公堂,反而合作更加深入了。處理好這件事,對鄧紫棋來說,是智商情商的一大考驗。

所以,大家都在娛樂圈混,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沒有必要鬧得那麼僵,一起互幫互助、互利共贏不好嘛?


江東娛翁


一樓說的很對,這次合約糾紛的實質的確是因為公司與藝人之間的利益糾紛。

說實話,鄧紫棋上熱搜的那天,我看了後,感覺很驚訝,我以下的話可能會跑題,但我非常想講出來


第一,蜂鳥公司曾經對鄧紫棋確實有培育之恩,也不否認它曾經是很棒的唱片公司,這個唱片公司是由張丹(老班兼經紀人)和lupo(總監兼編曲指導)合資創辦,公司規模比較小,藝人少,公司的確將幾乎所有資源都爭取給鄧紫棋,並且給鄧紫棋極大的自由空間,使她免受娛樂圈的汙染,使鄧紫棋的能力得到了極限的發揮,使鄧紫棋成為樂壇少有的真正的歌手。這是養育之恩。當然我以上說的僅僅指曾經


第二,這次解約是長久以來積累的矛盾的大爆發。公司確實給了鄧紫棋極大的空間,但這也造成了公司的不作為,15年的豔照門事件,幾乎全網都批判鄧紫棋,在正需要公司幫助的時候,公司卻不找公關,不做任何處理,經紀人甚至還反問“你能確定這不是你嗎?”,我感覺是人都會感到憤怒,還有公司在鄧紫棋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微商籤的代言,我個人感覺鄧紫棋前幾天的演唱會事故可能會是公司設計的,目的是給鄧紫棋一個下馬威,這些都是造成後來解約風波的原因。


第三,我認為鄧紫棋在離開蜂鳥後,發展的只會更好,不會變差。她的才華並不是換名了之後就會被埋沒的鄧紫棋13歲就自己寫出了《睡公主》,在學校比賽拿下了冠軍,後來被稱為“巨肺小天后”後來幾年間,很多公司都像她拋出橄欖枝可是她卻沒有離開蜂鳥。而且在蜂鳥的幾年間,由於公司的不作為,鄧紫棋的其他能力也得到了劇增,比如演唱會事故,鄧紫棋正確的完美的解決了這次事故,而且最近幾年,鄧紫棋也內斂,穩重了許多,沒傳出任何緋聞。

還有姐姐的攜手毒蘋果也許早就說明了他們之間的矛盾了


白墨詩人


萬字利開頭,這是典型的利益糾紛案

這件事起因經過很簡單,但是後續發展慢慢地不受控制了。

上個月七號,鄧紫棋發文說蜂鳥音樂一直在壓榨自己,在微博上吐了一把槽。緊接著,蜂鳥集團便回帖開懟。雙方你來我往,到最後竟演變成鄧紫棋這三個字的歸屬權問題。

鬧得最厲害的時候,雙方紛紛擼起袖子,準備到法院大幹一場。

當然,在近幾日的行情來看,雙方都稍作退步。蜂鳥公司說鄧紫棋的藝名持續到2020年(也可能是2022年,這兩個時間點都說過),鄧紫棋也不在微博上公開懟蜂鳥音樂了。

說一千道一萬,最終還是扯到錢上來了。可這件事要是鬧大,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蜂鳥音樂。先不說損失這麼一個藝人帶來的直接傷害,之後的藝人誰還敢再來投奔?

目前來看,這件事頗有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感覺。


蝦仁兒談娛樂


藝人和公司發生了糾紛,第一點肯定還是利益這塊,藝人的收益不符合現在的身價,公司太壓榨藝人的事情屢見不鮮,這也是很多藝人有了穩定的粉絲,還有自己的才華,一般都會出來自己弄工作室,和公司簽約藝人大部分都很吃虧的,希望鄧紫棋能最終獲勝,支持鄧紫棋



愛笑者聯盟


鄧紫棋如果還是當年的陵亞未,也許我還會關注她一下!不過許芳也老了,你也沒有未來了!我還關注你幹什麼?


徐濤濤濤總


支持蜂鳥支持法律


西一嗷


合約是法理,無可厚非,當然一個歌手也不可能因為藝名不能用就死寂了,不科學啊!


野蠻的詩歌


這個問題應該交給有關部門處理,至於我們自己,只要走好自己的路就行了


章子玄


自有公道在人間


愛德文吳老師


既然有合約,就要依約依法行事,任何個人意願都不能觸碰法律底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