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的小孩為競選班幹部,選擇賄賂老師和同學,這說明了什麼?

冰派正好的易水糖


11歲的小孩為了競選班幹部,選擇賄賂老師和同學,這說明了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就是現在的社會風氣影響比較嚴重,並且這種行為肯定有家長的背後教育,所以說家庭教育的嚴重失敗就在這一點上。

我們不知道他賄賂老師和同學這件事情最終成功了還是沒成功,但是有一點學校的責任也是不可推卸的。

在網絡中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新聞,有的學生利用自己手中小小的權力,也開始了類似於我們社會中的貪官那樣斂財,隨意使用自己的權力,並且有的時候還可能會形成我們在網絡中所見到的黑惡勢力一樣的團隊。

最早見諸於報端的就是南方有一個學校一個小女孩,她有權利去檢查班任的作業完成情況,僅僅就是這種小小的權力,卻能夠斂財幾萬元,並且成了一個黑惡勢力。

這些問題出現之後,我們要反思的不僅僅是學校的教育,更要反思的是家長的家庭教育,只有這兩方面共同的原因和責任,才能夠造成孩子變態行為。

希望在以後不要見到這樣與孩子年齡不相稱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


宜城老師


小題大作了,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就開始花錢讓人幫我寫作業了,那時候一天零花錢5毛錢,96年左右物價便宜點到,早餐包子一分錢一個,一個作業本2分錢,唐僧肉2分錢一包。當時候一毛錢可以讓同學幫我把一天的作業寫完,我小學一年級當班長,二年級開始僱人寫作業,賄賂紀律委員,因為紀律委員負責檢查作業,基本上每週一作業本里夾5毛錢,紀律委員會默默收起來,把別人沒寫完的作業,報給老師,當人也有不靈的時候,老師親自檢查作業,紀律委員會把本子退給我,當然錢也一起退。我感覺大家都很默契,小學三年級5毛錢考試的時候就可以作弊一次,那個年代現在的孩子無法想象考試意味著啥。現在的小孩越來越聰明,早熟,懂得事情也多了,這個現象肯定還會繼續存在,誰還沒有一點小聰明。所以說,大家理性看待,發現後還是慢慢教育,哪個小時候沒偷過家長錢,沒有乾點搗蛋的事。


珠寶圈的事兒


我孩子班上當班長各種委員的大都是家委會的孩子,那些家委會媽媽自己閒在家沒個正經事做,搞歪心思動得快得很,老師也是剛畢業的小姑娘也不好得罪家長。我們兩口子都忙,自然沒時間去學校幫老師搞些事情,比如幫忙打掃啊,印卷子啊,買學習用具運動會去拍照看孩子等等雜事,能把拍馬屁的事做到極致。剛上一年級有個微信群,每個月群裡都有家長吵架,就是同學間一些小事情,被家長在群裡擴大討說法吵架,還有各種戲精附體。三個月後老師取消群了,只在qq群發佈作業其他禁言。我聽說家委會的開了一個聯盟群,自己組織活動拉其他家長,說白了就是想認識其他有能力的家長交換資源,可惜班上真有實力的家長根本不跟他們有來往。我們兩口子沒指望孩子在學校當啥官的,好好學習身體健康足矣,我和她爸都在官場,看透了也適應了,學生還是單純快樂好好學習吧,進了社會再去歷練學經驗吧。


帶後綴的人的祖宗


校園風氣不是小孩子的問題,是不良的社會風氣所導致家長的變相心理,但至關重要其關鍵還是學校校風不正,致使教師本身的道德及思想不純、行為不端、利慾薰心、欺上瞞下而讓這種侵蝕孩子那純真心靈的行為發生在大雅之堂之上,在其學知識先學做人的道德思想教育注入一劑骯髒的汙垢,難以清洗也無法抹滅,真可謂是對教師這兩個神聖的名字狠狠的諷刺。師德不抓,學腐不治,何以讓百年大計,教育為先的國策口號得以延續,不但難以啟齒,簡直就是斯文掃地,更有辱聖賢教育!!!


依我看你說呢


11歲的小孩為競選班幹部,賄賂老師和同學,這裡的"賄賂"用得有點不恰當吧。如果把"賄賂"改為"討好",效果會更好,畢竟那是一個11歲的小孩。

為了競選班幹部,討好老師和同學,這是好事,說明這位同學有積極向上的思想,願意做事,願意為同學付出,值得老師和家長表揚。


我當年在讀高中時,也參與了班幹部的競選,我們學校是縣裡唯一的一所重點高中示範學校,在招收高一新生時,有兩個錄取分數線,校外考生錄取分數線比本校考生的高70多分,我是來自農村學校的考生,當年剛好比本校的錄取分數線多80分,在招收校外的新生中,我的成績並不算好,但我有一顆積極向上的心。

我們的班長是本校同學,由班主任指定的,其他班委幹部在全班實行公開競選,我參與競選的職位是學習委員,我們班有五位同學參與了這一職位的競選,其他四位是本校的同學,我為這次競選也做了充分準備,在班上積極主動做事,就是同學們常說的掙表現吧,雖然有時候被同學調侃,但我的初心沒有改變。


當我在臺上發表競選學習委員演講後,也得到了同學和老師的認可,為此我非常激動,想著自己是學習委員,在學習上要起好模範帶頭作用,便更加刻苦努力的學習,在期末考試成績中,我的總分居班上第四位,年級排名第66位,這應該與競選學習委員有直接關係吧。

學生積極踴躍報名參加競選班委幹部,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作為老師和家長要給予更多的鼓勵和支持,討好別人是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不要用成人的眼光來看待學生的成長。


Lance課堂


11歲的小孩為競選班幹部,選擇賄賂老師和同學,這簡直就是人才啊,日後必成大器。

可能有的人一看,會立馬覺得這個小孩子,如果成長起來,如果日後手握權力,會成為害群之馬。

可我不這麼認為,孩子悟性很高,真的很高。

才11歲的小孩子,這個道理,賄賂同學無外乎送點吃的,寫寫作業之類的,但就是這樣的道理,我28歲了才明白,比起來差太遠了。

我倒認為這是一種生存的本能,這叫父母教育得好,懂得人情世故。

放農村,有多少父母非常精通人情世故,但卻無法把這一筆無形的財富教給自己的孩子?

看到這個孩子,我能透過他看到父母。

想必,他們對孩子教育非常好,這個孩子以後想必會有大的出息。

而且,他是喜歡去做,利用自己的智慧和腦子去競爭。

非常喜歡這個孩子,聰明伶俐,超人一步,他已經走在了人生的起跑線上。



遇我得福


這還能說明什麼?說明了當今社會的社會風氣就是如此,只不過“賄選意識”從成人世界裡瀰漫到了兒童世界。

據有關報道,某小學某班級前段時間舉行的班幹部選舉發生了這麼一件事。一11歲的小學生想要競選生活委員,因為生活委員不光“下轄”12個具體幹事,還能分配班級事務(掃地、抹窗臺、擦黑板等日常雜務)的具體責任人,是個可以作威作福的好職位。於是,他回到家裡理直氣壯地要家長準備15張購物卡和10份巧克力。
當家長問他要來幹嘛時,他不知羞恥且義正辭嚴地說,要用來做生活委員的競選費用。不僅如此,他還認認真真地將自己計劃和盤托出,10張購物卡給班主任老師和其他班委,巧克力則分發給班級同學,以此獲得他們支持。不得不說,真是一個精打細算、運籌帷幄、精於世故的好少年啊!



家長一聽,滿心歡喜地連連誇讚孩子懂事,年紀輕輕就懂得了“遊戲規則”,將來必定前途無量啊,便慷慨無量地把競選費用給孩子備齊。最終,該小學生看著這些競選費用,成功登極生活委員。

從法律上來加以分析,該小學生通過賄賂班主任的方式競選生活委員,並不構成行賄受賄。原因在於,雖然班主任老師(公立學校)屬於國家公職人員,但他行使的選舉班幹部的權力只是屬於他作為班主任老師的技術性權力,而非他作為公職教師的職務性權力,而受賄罪所利用的職務便利,是職務性權力。

不過,該小學生雖然現在沒有成立行賄,但他已經修補養成了通過行賄而獲得利益的思維慣性和行為模式,這種習性一旦養成就很難改變。當他正式踏入社會時,很有可能會繼續沿用這一習慣,到時候他賄賂的對象就有很可能是公職人員的職務便利了。到時候,他就不能輕易地全身而退了。

因此,該小學生今天的賄選行為,就是他明天的行賄罪,就是他為今後身陷囹圄所挖的坑。這就是所謂的“勿以惡小而為之”,也是民間廣為流傳的“小時偷針,大時偷金”。


冰焰


賄賂這個詞可能有失公允。就是討好還是比較恰當。

首先,大家一聽到這個詞,肯定都是比較反感的。原因在於。對其他同學是不公平的。可是沒有絕對的公平,一切都是相對的。

校園和社會的根本區別。社會遵循的是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弱者終歸會被淘汰。只有強者才有話語權。這跟國家是一樣的。弱國無外交,沒有實力,你只能通過譴責。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小小年紀有如此情商。家庭。和學校如果引導的得當,日後必將前途無量

成績好。有能力。處事有手段!很多成年人都做不到的。很多人會說這對其他同學太不公平了。但我想說一句。我們成年人的世界裡生活,工作,事業。有絕對的公平嗎?


春哥講支付


我看有朋友把這個問題上升到教育畸形和社會風氣的高度,我覺得完全沒有必要,首先這絕對不是老師教的,可能受家長影響,也可能受影視影響。我小學就會放高利貸,也沒跟誰學,結果被家裡打了一晚上。第二,凡事都有兩面性,我個人認為這孩子很聰明,情商也很高,能否前途無量不一定,看能否正確引導,引導不好,可能大了會觸碰法律。第三,行賄和送禮沒有特別明顯的界定,尤其是在這樣的小事上,我覺得孩子的行為充其量算送禮,這也不是什麼道德敗壞,中國幾千年來的習俗,應該沒有幾個人沒做過送禮的事。從道德的角度來講,我認為受賄比行賄更可恥,索賄更是人人得而誅之。


littlecow999


現在小學競選班長,班幹部,往往首先鼓勵有意向的同學先填申請,然後進行競選演講,宣傳自己的學習和興趣愛好等方面的優勢,其他同學根據其學習情況和能力等最終投票決定。11歲的小孩要競選班幹部,這是好事。實際上小學生不當班幹部的不多,有的學校選擇輪值班幹部制度,就是一個班級分成4套班幹部隊伍,以周為單位輪流負責班級日常工作的管理。這種方法有利於鼓勵孩子積極融入集體,增強他們的集體榮譽感和培養他們的管理能力。所以,人人想當班幹部,這個11歲小男生也不例外。

但想到賄賂老師和同學,這確實有點令人驚訝。是父母授意的?還是受網絡方面的一些負面影響?我們看到一個11歲的孩子為了競選班幹部成功,竟然想靠賄賂老師和同學這種不公平的手段。一個還充滿童真的小孩子居然被社會不良之風玷汙了,覺得有點可怕,同時又非常擔心這種現象是偶發還是會蔓延至更小的孩子身上。但筆者認為得出這個結論言之過早。

從所描述情況來看,我們不知道他用了什麼來賄賂。金錢?不太可能!要知道他賄賂的人裡面還包括老師,老師會拿他的五毛、一元麼?假設父母私下賄賂老師,題主怎麼可能知道這麼隱蔽的事情?孩子競選成功,自己在其他同學面前說的?不可能!一個11歲的孩子,小學五年級學生,已經有了一定的判斷是非的能力,他這樣做只會被同學邊緣化。代價這麼大,他能想出賄賂這種法子,會這麼笨嗎?有報道說,某學生靠當班幹部的“特權”賺過萬元!那早成全國新聞啦,這麼牛掰的小學生人肉搜索!想想前一階段小學生網絡代寫作業收入過萬元,機器人寫家作等事件,哪起不是引起全國大範圍的關注?這麼做可是後果很嚴重。所以認為是金錢賄賂有點盲從。

禮物?有這可能!如果是小小一顆巧克力人人有份,大家邊聽他演講邊吃著,估計心情都會好點,然後這麼in的同學當然全票當選啦!大家都樂意給他機會試試。但一顆小小巧克力算賄賂嗎?再說,11歲的孩子是一點點小東西就可以賄賂成的嗎?筆者認為,大家把他們想得太low了。換個角度來看,這孩子情商不低啊!不管是事前發點小禮物讓同學注意到他的表現,還是事後發個小禮物表示感謝🙏同時希望同學們以後多多支持他在那段時間裡的班幹部工作,他一個11歲孩子就想這麼周全,厲害👍啊!跟他一比,筆者這幾十年白活了,情商真是太low了!☺☺☺

即使真是“賄賂”了,有沒有可能所在班級競選班幹部規則出了問題?譬如,雖然說是輪值制度,但他是班裡極少數沒有被輪到的學生之一,迫切希望自己這次能夠競選成功。也許其他同學成為班幹部也是因為“賄賂”,他有樣學樣?這裡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賄賂未遂”還是“賄選成功”?不過,筆者認為,沒成功的可能性大,不然大家怎麼會知道他的“醜聞”?對這樣的孩子千萬不要上綱上線,不管是父母還是老師,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孩子,知錯就改就是好孩子。要看到孩子那顆為了當班幹部那顆拳拳之心,引導孩子憑真正的實力竟聘班幹部,幫助其逐漸形成正確的三觀!班幹部競選制度利大於弊,但也要與時俱進,逐漸完善,做到更公平公正。這樣,11歲“賄賂”競選班幹部的現象就不大可能出現,也給全體學生營造一個更和諧,更健康和友善的班級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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