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在公共場所僱傭保鏢阻攔推擋行人,是不是擾亂公共秩序?若報警,是否會對其處罰?

趙楠是大王


明星為公眾人物,其經紀公司為了明星的人身安全,為其聘請保鏢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是近來一些明星或者保鏢的行為,惹起了眾怒

例如,明星出席一些商業活動或者見面會時,經常看到一堆保鏢圍在明星身邊,明星猶如眾星拱月般,昂起頭顱大步向前,周圍的保鏢一邊喊著“讓開”,然後不斷用手推開周圍的人群……這個動作如果只是針對那些瘋狂的粉絲,那是沒毛病的,但是問題就在於,這些保鏢或者明星都過於自以為是、目中無人了,以為自己保護的是明星就高人一等了,周圍的人都是想靠近明星的,其實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你是誰,只是在正常行走的行人(俗稱“吃瓜群眾”),但是無端端就被一把推開,論誰都會莫名其妙,而且感覺特別不爽,特別是有些保鏢還特別用力,碰到脾氣不好的人,簡直是想直接和你幹架!

那保鏢的行為會不會構成擾亂公共秩序呢,這個一般是不會構成的,畢竟當時人群混雜,保鏢確實分不清誰是行人誰是粉絲,但是這也不代表明星有特別的權力,能讓其他人都為他讓路,如果你堅持不讓,而保安用力把你推開導致你受傷的話,你完全可以報警,他們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如果鑑定你屬於輕微傷以上,警察不僅會受理,還會對推人的保安實施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


李欽宇律師


尊敬的朋友,在這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只想輕輕地問你一句:你崇拜的明星給你帶來了什麼?

當你掏著錢去為他(她)們捧場的時候,你的父親也許正在寒風中艱辛的奔波在工地上勞動,也許你的母親為節省伍元車費錢而徒步幾個小時才疲憊走回家,也許你有一份薪金不菲的工作,不在意消費那筆錢,但是,你從中真的得到了什麼或者收穫了什麼嗎?

尊敬的朋友,在你冷靜的時候你是否想過,他(她)們的身上有哪些閃光點值得我們趨之若鶩,如果給了我們向上的動力,我們應該去追捧,如果是我們勵志的榜樣,我們應該去感謝他們,問題是他們給予了嗎?

如果一切都不是,那麼彼此之間就是陌路人,他只是他,你依然是你,當你我都冷靜理智下來,其實他們和平常人也沒有兩樣。


知足常樂41418792


這些個明星在公共場合排場極大,嚴重影響過往的人行走極易造成道路擁堵。那些個保鏢基本是由退伍軍人組成,雖然在保護僱主安全但保鏢舉止有故意推打行人,可以通過報警來解決,如沒有此行為警察很難介入。

其一,保鏢大都是退伍軍人。要我說這明星是相當擺譜,你既然這麼有錢還僱傭保鏢幹嘛呀,你買個直升飛機不就完了嘛,又沒有多少人稀罕你,瞎嘚瑟個什麼勁吶。這些保鏢在部隊裡面都是練家子,更熟悉法律法規更注意其力度,簡簡單單推嚷你,那還真拿他們沒辦法,就是報警了也沒什麼卵用,能離多遠就多遠,保護自己最重要。

其二,用暴力手段阻攔推擋行人。所謂大路朝天各走半邊,你走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光大道,井水不犯河水。如果過界了那性質就不一樣了,不僅僅是擾亂公共秩序,還會引起暴亂出現打架鬥毆及踩踏的現象發生,此種情況只要報警,警察會馬上到現場維持秩序,該抓的抓該問責的問責,有什麼事情到公安局聊一聊就什麼都清楚了。

明星也是人跟咱沒啥區別,都是兩個肩膀扛著一個腦袋,沒啥可稀奇的。人多儘量呢不要往前面湊,你就是喊破嗓子也不認識你,還是踏踏實實的不斷的充實自己,說不定你會成為明星。但不要成為囂張、狂妄讓人反感的明星。


遇我享福


如果在公共場合碰上這些左攔右撞的明星戲子,我是建議聯合附近受影響的幾個人或幾十個人一起打110報警,這是明顯的“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甚至涉嫌“尋釁滋事罪”!

有些明星戲子為了爭奪眼球,增大知名度,甚至僱傭粉絲“接機”,“接車”,“叫喊”,甚至僱傭假粉絲出位,假裝擁抱猥褻明星,僱傭“假狗仔”跟明星戲子自己起衝突,假打架,以便獲得媒體曝光度,增加個人知名度!有些都是經紀公司安排的假粉絲、假狗仔,明星戲子甚至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兒,跟真的一樣跟粉絲、狗仔起衝突!其實都是經紀人在操控這背後的一切,連戲子本身也是被經紀公司利用!

其實說白了,不透露行蹤,粉絲鬼知道你明星戲子幾點幾十分在哪裡上下飛機?哪來的什麼“粉絲接機”?不僱傭個幾十個戴著墨鏡的彪形大漢裝比,前呼後擁的,鬼知道你是“明星”?你戲子自己低低調調的進進出出,鬼會來理睬你?……都是僱的!都是裝的!

既然都是僱來簇擁在公共場合,群眾就有理由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打110報警!這些戲子出入公共場合明顯影響到廣大普通民眾的出行了!

記住,遇上戲子前呼後擁在公共場合,請儘量撥打110!


刀頭火


個人認為,明星保鏢的行為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首先,我們先看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公共秩序行為和相應處罰的相關規定,該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其中擾亂機場、商場或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明星保鏢的行為,即屬於該等行為。

其次,我們需要明確幾個概念。

一是什麼是秩序?一個場所內,不特定的主體各行其是,互不干擾,井然有序,應屬於秩序的範疇。



二是明星或保鏢,只是一個平等的民事主體,沒有任何與在公共場所其他行人相比的特權或優待。行政法或其他相關法律沒有規定明星可以強行在公共場所單獨通道可以同行,而其他人必須讓行。彼此都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體,享有平等的權利。

基於上述法律規定和兩個概念,我們可以看出明星或保鏢無權、更不能干涉公共場所他人的同行自由,如果正常的行人自由受到干擾或阻礙,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完全可以報警。


泰尚律聯


第一娛記出品必屬精品!

我個人是深惡痛絕明星在公共場合僱傭保鏢阻攔其他人的!我們憑什麼要給他們讓路?到底是誰慣出來的?


第一:這些明星出席活動大都是商業活動,不是公務,沒有理由給他們讓路!

明星們拿著高昂的出場費,趾高氣昂的出現大眾面前,為了自己便利,僱傭保鏢阻攔其他人靠近。既然是商業活動,就應該按照商業活動規矩辦事,你讓我走開可以,你得跟我商量,而不是粗魯的用保鏢推開的形式!

作為正常行人,我願意給你讓路是我的願意,當我不願意的時候,你無權推開我!


第二:每個人都有同等權利,明星們沒有任何特權,這種行為侵犯了其他人利益!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你沒有權利用保鏢推開其他人來方便自己行動,這種特權行為助長了歪風邪氣,讓明星從骨子裡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本來明星的高片酬已經嚴重違反社會公平和良序,在行動上還故意設置距離,嚴重侵犯其他行人權益!

作為明星,沒有任何特權,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我們老百姓要給你讓路!


這種不公平的“特權”體現,在明星身上還有很多,他們利用自己明星身份,已經讓很多人反感。所以當遇到嚴重侵犯我們權益的時候,請報警!


第一娛記


明星的這些臭毛病從何而來?是那些粉絲、追星族給慣出來的、捧出來的;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追星的人呢?是我們的媒體宣傳鼓譟出來的。這麼多年來,媒體熱衷於關注演藝人員的緋聞瑣事兒,穿名牌,駕豪車,住豪宅,甚至發生在藝人身上的醜事都要當作好事兒宣傳炒作。什麼豪華婚禮啊,出軌當小三啊,等等吧。給人們特別是年輕人帶來了極壞的影響,認為只有當明星才能過上上等人的生活。其實,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明星,工人,農民,軍人,科技工作者等。都有我們學習的榜樣,都有耀眼的明星。可我們的媒體何時積極關注過他們,宣傳過他們,他們有幾位上過頭條?打開網絡,充斥著藝人的緋聞八卦。如此,給人們特別是年輕人帶來怎樣的影響?長此以往又會產生怎樣的後果?我們該深思啊!


朱雲天18


2千萬人民幣的豪車與20萬元的私家車……以及工程車、殯葬車、公交車……各類機動車(除消防車、救護車、警車等特殊車輛)……它們在道路上行駛的“路權"都是平等的,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同理,明是與普通行人一樣在路行走……“路權"也是平等的,都必須遵守公德和《治安法》規!

……誰來管呢???

……就是城管來管!!!

……就是公安來管!!!

……明星僱用的"保僄"???必須要經有關公安部門的……登記、審查和核準!!!

……嚴禁黑社會成員混入其內……以防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破壞!!!

……這並且是低俗的行為!!!人人喊打!!!

……

………………(和尚奇談)。 ∥


孫曉龍110797455


如今隨便一個明星都有三五保鏢護送前行,經常能在機場高鐵站等看到明星們威風凜凜,如同天王老子下凡,所到之處保鏢開路人群盡散,這種是不是擾亂了公共秩序呢?一般來說並不是。

我們先來看一下法律對於擾亂公共秩序是怎麼定義的。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從以上法律法規我們可以看出,只有第二點符合明星保鏢阻攔推擋行人的情況,那麼為什麼說這不是擾亂公共秩序呢?原因也很明確,因為這是被動行為!也就是說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源不在保鏢,而在於粉絲。

我們經常能看到這種情況:一個誰誰誰明星下飛機或者高鐵,一群粉絲便簇擁而上,將明星圍個水洩不通,或要簽名,或者拍照,更有甚者還想和明星來一個肢體接觸,經常是明星五分鐘走不了幾步路,全被粉絲攔住了。由於粉絲的過激行為,造成機場等公共場合人群擁堵敢於秩序,這種情況可以說完全是粉絲一手造成的,也就是說擾亂公共秩序的是粉絲!

明星為了能夠出行方便暢通,僱保鏢進行保駕護航,這一行為只是被動地應對,並不是主動擾亂公共秩序,問題並不在於明星因此很難說是明星或者保鏢擾亂公共秩序,如果粉絲能夠理性追星,也不至於造成保鏢攔路等現象發生。

有人說我不是粉絲,但是我路過也被保鏢攔了下來,有時候差點誤了飛機票,這種情況能不能去投訴?

這種情況是可以對明星或者保鏢進行投訴的,因為確實對路人的出行造成了不便,屬於擾亂公共秩序,而很多路人不是粉絲,因此責任也不在路人身上,但是我們要注意一點,就是投訴了基本也沒用,明星保鏢可以說並不確定哪些是路人和粉絲,當時情況混亂。這樣一來也沒有很好的界定方式,可以說基本都會不了了之了,沒什麼實際作用。


用戶109043338821


估計這個地球上沒有比中國明星更瀟灑的的,演技沒幾個拿的出手的,但是出場費,代言費,片酬等等那是不比很多發達國家一線明星少。就連以前紅的一塌糊塗的都教授收入都不及中國二三流的明星。範某某得收入更是能在全球排名前幾。最關鍵是這些高收入的人群不用上稅,每天關心的都是哪裡的狗被虐待了,玉林是否還在吃狗肉。這不最近某明星因為重慶街頭一個環衛工還是什麼職員,打死了一條日本品種狗,該明星還煽動志願者去調查原因,想要為狗報仇雪恨。其實民眾都說了這是一條瘋狗經常到處咬人,該明星說這狗不可能咬人。試想打死狗的人以後肯定會受到很多的騷擾,罪魁禍首無異於是這個明星的隻言片語。作為明星,不關心民生,不關心國事,更不會關心食品安全等等。關心的只是自己的吃喝玩樂還有他們的親人——狗。一句話總結,中國的明星拿著與他演技才能不符的收入,幹著一些偷稅逃稅的事,關心的都是他寵物同類的事。這樣的明星很多,都是因為中國明星賺錢太輕鬆了。是追星族的醒悟一下,如果你是家境殷實,無所謂。如果不是想想父母,他們節儉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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