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之間宅基糾紛,“讓他三尺”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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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會換來別人的歧視和以後日子不好過!但力不如人,除了屈服又能如何?我家30年前的往事,說起來有點痛!

1990年代,我家與隔壁家正屋是靠牆的,造前面的廂房時,因1米左右而爭吵。他家說是遮了他一個窗戶的陽光,而我家已經本來就退出了1米左右的牆位。兩家說起來還有鄰居+親戚+朋友關係,比較親近的。鄰居是我哥我嫂的媒人,也是我哥的同學。我一個表姐嫁給了這鄰居的二哥,是鄰居的嫂子呢。在我家打地基時,除了我表姐沒到場外(據她鄰居說因為這事她與丈夫大吵了一架,說老公沒良心人面獸心,冷戰了好多日子。我爺爺是她的外公,他與老公的婚事是我爺爺撮合的。)他家的兄弟姐妹妯娌及侄兒十來個人,包括我那表姐夫全部上門,氣勢洶洶,一副副赤面虎口,滿臉殺氣,一上來就踹了我家地基的好多石頭。我爸媽都被弄蒙了,本來是多親近的幾家人,與他的兄弟姐妹妯娌的關係都不錯的呀,雖然鄰居的老婆有時有點過分,但絕想不到他們能如此拉下猙獰的臉。他們囂張跋扈,擺出人多勢眾要見誰打誰的樣子。許多建築小石子呼呼從他們手裡飛出。好漢不吃眼前虧,爸媽也就不再上前理論。而我手腳不便,在走廊看書,好幾次石頭飛過頭髮尖,擦過耳邊,恐怖倒還在其次,特別難忘和難受的是,這是自我懂事起,我家的尊嚴第一次被完全碾壓,讓我第一次感到人世間的險惡和殘忍。

我大哥在城裡工作,能力也還算不錯。尊嚴不容踐踏,我馬上寫了信給他(當時還沒電話),只盼他能力挽狂瀾。他的回信:“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他引用了明朝張英的四句話,我哥蠻有氣量吧。但沒有換來對方的退讓,沒有出現“二米巷”,反而被認為軟弱可欺。村裡不少左鄰右舍(當然真正的朋友除外)看我家的眼光就少了些敬重,他們可能內心認為,這家自恃有點能耐的大兒子也沒啥花頭,此後我家做事變得不順暢了,有時瑣碎雜事會被演繹成大事。不順的感覺一直延續到我和我弟弟都娶妻生子造了更新的房子後,才好轉。

我家有三兄弟,除這新房屋還有沒拆建的老屋。哥在城裡工作,弟弟當時還在談書。發生這件事時,三兄弟中只有我一人在現場。因為有這段近乎屈辱的經歷,後來三兄弟分家,我提出一個要求:這座新房屋我不要,寧願老屋。哥和弟抓鬮,分到新房屋的是哥。我當時心裡有點高興:隔壁的母夜叉有這有宰相胸襟的大哥受的。

我和弟弟分到老屋,拆後建造並住進了更新的房屋。俺哥哥在城裡買了商業房常住城裡,不常回來。分家時約定我爸媽住他那裡。他正屋上面的水經常漏到隔壁去,隔壁母夜叉老告狀到我爸媽那裡,我爸媽常叫我打電話,告訴哥來修理水管。每一次打電話的時候我都感覺到有絲絲得意感,這就是報應。大概是發生糾紛這事後的五六年吧,這原來是壯實健康的鄰居就得肝癌去世,不知這是不是算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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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叫叫做秀才遇上兵有理講不清,不知道為什麼有些時候有些人就對一些小事情看的特別重。你真的讓他三次他就得寸進尺,只有鄰里之間都是客客氣氣的人才能你讓我一點我讓你一點。就如美國的霸權主義,把伊拉克和南斯拉夫打的民不聊生,難民一堆,他們國家也試圖跟美國講道理,可是美國還不是隨便找個理由照打不誤。就像清政府的賠款割地,最終還是被捱打。


然後說說我家的事,九幾年的時候城裡賣地基,很多住山村的人就到城裡買地基造房子。我爸爸媽媽也買了一間,因為老家的房子賣掉了,所以就想早點造。

我家是從大路數進來第三間,第一二兩間是一戶人家的。我媽媽打聽到他家的住址特地跑到他家商量問能不能一起造房。他們家夫妻說現在不造要過兩三年之後造,讓我們家跟他們家一起造。我媽媽等不了了就自己家先造了。於是矛盾就來了,說我們家造房子時間在他們家之前,把他們家面子都給掉了,不高興。他們家房子造好之後就在頂層的露臺邊界打了一個很高的牆,一樓前面的地方也打了一堵很高的牆,不但擋陽光而且很難看,並且造成我們開車進出都很不方便。實在無奈我媽媽就讓他家不要在中界打,要打打他們自己官廠那邊,就這麼他們又不高興了大吵起來了,兩夫妻帶著一個兒子拿著菜刀要追到我家來打我媽。因為我爸常年在外打工,就我媽一個人在家,過程非常兇險,幸好也沒傷到。

後來村領導來勸說拆了或打矮點都說不通,非常囂張,因為他們有親戚在政府裡面當領導,就是橫得不得了。不但如此他老婆還天天到處散播莫名其妙的我家的怎麼怎麼不好,誰要是跟我家走的近他就連帶那家也欺負,因為他有親戚在政府裡面上班而且他有兩個兒子又很拽所以大家都怕他,都不敢跟我們家親近。

過了好多年之後鄰居們也吃了他家的很多苦頭才知道他們夫妻是怎麼樣子的,而且我們孩子這一代也長大了親戚們也有比較有出息的,他們家才消停,鄰居們才敢跟我們家親近起來。我們家從來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哪怕他老婆時時在外指桑罵魁也不理暗中使壞也沒應,可還是處處跟我們家過不去。

所以說碰到不講道理的人你能講的通道理嗎,講道理有用嗎,只能以惡制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人之初性本善還是希望鄰里之間可以客客氣氣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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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2016原基翻建,鄰居是個老寡婦,以前兩家關係不借。拆舊房前老女人說要我建房時給她讓12公分,我想12分也不多就答應了。拆房時老女人讓我把傢俱,糧食等東西存放她家,我心想這鄰居真好。等我家挖地基時老女人出來了,要我讓出1.8米的路來,否則不讓動工,無奈我找村委調解,村裡說她無理取鬧,況我手續己辦好,不必給她讓。聽了村委的話我心裡有底了,就回去開工了,老女人看1.8不行了轉而要求讓出0.5米,我不願意,她坐地上耍賴不走,我去拉她,她順勢把我腿抱住,說我打了她,她要我給她賠醫藥費,不然以後我存放在她家的東西休想拿回。當時多位鄉鄰都在現場,全都說她不要臉,無賴,當時正值冬天,寒風呼嘯,冰天雪地我上有七十老母,下有3歲兒子,全家擠在一個小棚子裡。無奈之下,我讓了0.25米,給了她幾百元吃藥錢才把此事擺平。在建房過程中老女人天天盯著看,生怕我建的比她高了,但最後我還是比她高了一層。房建好後,我放出話來,她家不要有什麼事,不然讓我逮到機會,我會加倍奉還,來而不往非禮也。現在老女人見了我家人都躲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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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個鄰居,非常的狠,他旁邊人蓋房子,也是這樣,不讓別人挨著建,中間必須要空出來,不行就罵人打架,我家是他隔壁的隔壁,當年我家蓋房子,他居然跑過來說,我家蓋的房子不能比他家的高,說比他家高就是蓋過他家之類的。個性非常的要強。

誰知道最後怎麼樣啊。

他老婆,50多歲,好像是50多一點就因為高血壓死了,當年我才是初中,他更慘,他有個小兒子混黑社會的,不明不白被人搞死了,連個說法都沒有。

那個人60多歲的時候,摔一跤中癱了,之前是大兒子照顧,大兒媳婦做的不錯,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顧好好的。對了,他還有一個女兒,中風之後基本不愛她,偶爾帶點好吃的,就來看一下。有一次好像是他女兒帶了雞肉給他吃,然後他把退休的錢給女兒了。

然後,兒媳婦不管了。說天天我照顧,事我做,有錢不給我居然給你女兒,於是就不管他了、他兒子也做不了住。

那人中風,說話又說不清楚,不管他之後,他就癱在床上,也一直都沒有人來看他,最後估計是餓死了,人臭了才被發現的。


他們當年夫妻兩個都是有單位的,八十年代有個單位,日子過的很不錯了。只是沒想到老了居然是這樣的下場,所以說,人不能太要不得,吃點虧是修福啊。

有些人你看他是得了小便宜,以後日子還長啊,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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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家的事吧。在我村有一個寡婦,在村裡跟人相處得不好,土地挨著誰,誰都得倒黴,必須吵架,必須佔便宜。2011年,她家建沼氣池,在沒有通知我家的情況下,硬硬生生的侵佔了我家15平方的土地,我去找個說法,她兒子(跟我同齡)說借用3年,寫紙條作證,也有村幹部作證,最後我同意了。後來,時間到了2014,不是還土地,而是換土地,把地塊給擼直了,我借給她家的,是凸出去在她家那邊,她家的有一塊,也凸到我家這邊,我家的地比她家的土地還要大,心想虧點也沒什麼事,和平解決這事就好。誰知,這寡婦,,卻得寸進尺,從中間分界線,居然要我家再讓40公分給流水,。我不幹了,地也不換了,過了元宵就叫挖掘機來,解決這6年的糾紛!然後砌好地基,還佔個幾把。面對那些小人,讓10丈土地,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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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做房子,去年隔壁堂叔做房子高了我們10公分,做的時候為界限跟我爸吵的要死,我爸要他留滴水,以前老房子就是沒有留滴水我爸忍著,這次就再也不讓了,吵了三次死架最後終於留了,但是也不告訴我們他基礎是多高,門口地坪多高,今年也不准我們放建材在他門口,我們挨著是有兩個舊房子的,害的我們另外一個屋門口地坪在去年修路時候順便打了,等他房子修好發現我的地坪矮了10公分,今年挨著他做房子的地坪怎麼打,跟他一樣高的話,我另外這個地坪就矮了,跟我旁邊舊房子一樣高又比我堂叔的地坪矮了,想著就煩。後來決定做地坪跟他一樣高,進堂屋踏步三檻,我叔做的房子是兩檻,一下子高了他房子一檻12公分,這下慌了,不敢問我爸,打電話給我,說不能高那麼多,我說地坪不高你的就不錯了,以前你們跟我爸吵架撒的咋沒有跟我商量,現在來問我是什麼意思,你能隨便高那個的可以,我為什麼不能高你的。再說我的房子樣子我做主。並且我跟我叔我堂弟說了,後面聽到你們說我房子做的樣子不好什麼的任何聲音,最後打門口地坪絕對高你們的5公分,反正那個舊房子的地坪也和不了型了。後面就沒有聲音了。所以萬事留一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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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也在農村,不在家,我爸媽在農村生活。讓他們到城裡來住,死活不同意。我沒法只有在家給他們蓋新房(家裡老房子地勢低,屋裡潮,沒法住人。)今年蓋的新房,我東鄰有棵緊挨我邊上的樹,樹從樹身整個歪到西邊,我蓋房子礙事,就給他商量是不是把樹刨掉,這樹值多少錢,我按二倍的價恪賠償他,商量好久,死活不同意刨。說樹不能刨,那裡礙事砍那裡,要是這樣的話,這棵樹就從樹腰砍掉了,只留下一個樹樁了,對誰都不好看。就這事把我肺都氣炸了。最後他說出原因了,不是樹的問題,原來是讓我蓋房給他留下一米寬的地,我的宅基地本來都不寬,當然不同意。於是我就把樹從樹腰砍了,房子也蓋了起來!遇見這樣的鄰居真讓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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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有些人是得寸進尺,我家的房子已經30多年了,因當時蓋房子家裡沒錢基礎沒弄好,這30多年一直修補,去年也就是2017年冬天我要拆舊翻建,我一鄰居1997年把我屋後的村支部買了半個院,從此以後我們這一片的鄰居只要誰翻建他都尋畔滋事,我原宅北有兩丈乘兩丈五的一片閒散地使用權歸我所有,(有1986年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可是去年他借我翻建之際要強行要我給他家讓出這一片閒散地,我當時考慮給他讓3米,可他要全部歸他,我不同意,他就在我進材料的時候用汽車把路堵了,這樣的無賴我就是不蓋房子也一寸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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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是農村的 15年之前隔壁的老房子和我家之間隔了一條馬路 那家的人是給村大隊跑業務的 後來他家造房子 造到馬路上了 佔了一半的馬路 當時他家賄賂大隊 我爸爸媽媽也想不到後面的嚴重性 他家造房子也沒說什麼 就讓他家造好了 現如今他家房子後面的老馬路和新馬路要兩個90度彎才可以通過 可等到後來就後悔不易了 10之前我家要造房子時 隔壁的那戶他兒子通過關係在大隊已經做了大隊會計 我家造房子要申請地基時 他從中使壞 非要我家讓出一間屋做馬路 不讓就不批 當時迫於我要成家 我家只好讓出來了 本來好好的三間房子變成了兩間 事實已經這樣 我家也不多說了 吃虧是福吧 可是今年下半年時 村上要建設新農村 又要拆我家門口的圍牆和車庫 我家的車庫在門口場地的東南角 這個車庫是和老的馬路齊的 他家靠的大隊裡的老關係 硬要我家把這個角讓出來 你說氣人不氣人 一而再再而三的 逼我家 做老百姓的真的眼淚一把 鼻涕一把的 不過蒼天有眼呀 那家那個做會計的可能是壞事多做了報應吧 今年來個腦充血 現在南京治療後又到上海 經過大半年的治療 雖然命保住了 不過現在的智商卻和小孩差不過吧 以前貪汙的錢應該也花的差不多了吧 而我家爸爸媽媽今年都快70歲了 身體還硬朗的很 這就應了那句 不是不報 時辰未到呀 做人良心還是不能太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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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三尺”來自於一個故事,說的是清朝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張英收到家裡一封信,解決家裡的宅基糾紛。張英回信一封:“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後來鄰里見丞相的家人都禮讓他三尺,也讓了丞相家三尺,於是就有了“六尺巷”的故事。

“讓他三尺”已傳為文明禮讓的典範,後世人們有糾紛時常常用這個故事教育雙方。但正如題中所說,鄰里之間宅基糾紛,“讓他三尺”真的能解決問題嗎?如果碰到一個通情達理的,雙方互相禮讓,自然能再出一個“六尺巷”的故事,實際上農村裡面的糾紛,大多也是通過德高望重者勸說而解決的。解決的辦法,實際上大同小異,無非勸對方各讓一步,達成妥協。六尺巷的道理,就是雙方互讓,有身份的,地位高的,強勢群體,先讓沒身份的,地位低的,弱勢群體。假如說強勢群體能做到主動禮讓弱勢群體,還有什麼問題不能解決的。

但現實生活是,象張英這麼有水平、有涵養的相爺太少了,農村裡的鄰里糾紛,一般是各不相讓,有的甚至鬧出人命。所以調節不成,走法律程序成為最常用的辦法。其實法官也並不是單純地判決,他們也是先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明如果判決會如何如何,如果各讓一步會如何如何。最後在法庭前解決的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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