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掃墓祭祖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祖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清明節來臨,掃墓祭祖活動增多。但近年來因“火”祭祀而導致的火災以及環境汙染等問題時常發生,給森林安全、人身安全和環保都帶來了不小的隱患。因此,大家在祭祀的時候要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防火安全小常識

1、掃墓祭祖,請勿在大風天點燭、燃香、燒紙和燃放爆竹。

2、祭掃點燭、燃香、燒紙、燃放鞭炮,請清理周圍可燃物,並進行現場守護,防止灰燼復燃或飛火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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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掃墓祭祖時,切勿在山林、草地亂扔菸頭、燃放爆竹和焚香燒紙,儘量選擇鮮花祭祖。如果一定要使用明火,務必選擇空曠無燃燒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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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止兒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隨意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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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行駕車前往墓地掃墓時,莫將車輛停放在消防車道上,保證消防車道的暢通。

6、出行時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持適當車速和車距,不飲酒駕車,不疲勞駕駛,不違規超車,不亂停車,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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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行文明掃墓,提倡無煙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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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旦突遇火災,要保持鎮靜,及時撥打119或110。

9、清明節期間,天氣多變,勿晴勿雨,如遇雨天,在登山時,儘量做好防滑措施,不要走陡坡小路,以免滑倒跌傷。在野外如遇雷雨天氣,切記不要接打手機,不要靠近大樹、電杆,不要接觸金屬、電線,不要停留應及時躲避,以免被雷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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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防治環境汙染,提高城市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我縣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01

禁止銷售、燃放的時間和區域

(一)禁止時間:自發布通告之日起。

(二)禁止區域:

1.縣城禁止區域

東向:到長坪路口;南向:到新聯村委路口;西向:到石油倉、武警中隊;北向:到北樓村委。

以上禁止區域詳見附圖圈定的範圍。

2.各鄉(鎮)禁止區域

各鄉(鎮)原則上在本鄉(鎮)城鎮規劃區內劃定禁止區域並根據本鄉(鎮)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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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煙花爆竹批發及零售點、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住宅小區、機關單位、社區辦公地點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03

舉報方式

(一)居民應當自覺抵制和舉報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公安局110、安全監管局6286859、工商局12315)。

(二)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公安、安全監管、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將依法查處。在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由安全監管部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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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覃慶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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