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因為在校犯一次錯誤就要被開除,這樣對孩子公平嗎?

瑞臣寶寶


看到題主和孩子的聊天內容以及對事件發生以及直到現在問題都沒有解決的描述後,我深深的覺得很無奈。

高二的孩子一時衝動跟人打架,說真的這種事兒在很多地方的處理方式都是開除的!這點基本上不會有異議的。

即便你去找教委告學校,基本也不太可能有用。

而且很顯然這事兒都發生快兩個月了,你還沒有解決了,而且看你的表述好像你現在還在外地打工……

我建議你回去給孩子好好解決這個問題!

就算跟你說的呢,你連進學校大門的本事都沒有,也沒有關係更沒有本事給孩子轉學……

但是,那又能怎樣呢?

如果你有決心,你和你的孩子真的想回去繼續學業,那麼你就每天去學校門口堵老師、堵校長,上班堵,下班堵,學校堵,家裡堵……白天就坐在學校門口等!

要麼找關係,要麼就用你的決心把門“打開”!

這比你在網上吐槽有意義!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我來回答一波,說實話男孩子在本性中都有打架的熱血,但是要分情況,如果是被欺負了或者雙方互相傷害一般學校還是本著教書育人的原則停課不至於開除,除非情節惡劣,而且孩子始終在學校表現不好。

我兒子在省重點中學,高二打仗,起因是年級籃球比賽,輸的班級不服,比賽結束針對我兒子的班級,開始不是針對我家孩子,是他們班一個男孩子(和我孩子好朋友),我兒子就衝上去了,兒子又高又壯,對方沒佔到便宜,兒子要下狠手的時候被同學攔住。事後兒子說他被欺負的同學又瘦又小,他怕打不過人家他就出頭了,兒子臉上脖子上有幾個紅道子,眼鏡壞了,班主任打電話通知我讓我有心理準備,說我孩子被打壞了,我呢問了原因,知道沒大毛病就沒當回事,問老師是否會處分我兒子,老師肯定答覆不會,老是說處分我兒子她會不同意,說這算見義勇為,然後對方被罰停課一個月。


四海鯨騎之虎鯨


先說明一下,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任何組織、任何個人都無權開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也就是小學、初中的學生是不可以被開除的!學校就連給學生處分都無權力!

舉個例子,某學校有個初三學生,將一個初一的女生上了。被女生家長告到派出所,最後也只能教育一番了事!這和前段時間那個13歲弒母少年一樣。只能在教育後無罪釋放!

回到問題本身。估計題主所說的應該是高中或者職業中專技校。

這一類由於不屬於義務教育階段,所以有權開除學生。但是,絕不會因學生犯一次錯誤就開除的。當然了,如果學生所犯錯誤非常嚴重,甚至涉嫌犯罪,當然要開除了!

題主還提到了“公平”,我想如果這個學生所犯錯誤不是特別嚴重,學校不至於開除他。因為,不開除他,對別人來說就不公平!!!

所以,公平並不僅僅是針對犯錯學生而言的。公平是針對全體學生的。

記得有位網友說,有個男生在課堂上掏出生殖器,還讓女生看。你說這樣的學生能不開除嗎?

故,公平是相互的!


姑蘇講堂


好好問問你娃,絕對不是第一次!



如果是第一次,打架不嚴重的話,學校一般會給機會的。

對於優秀的學生,學校也會想方設法挽留,可見你孩子學習也是一般的。



學習一般,紀律不好,還打了幾次假,請你給一個不開除的理由!

班級幾十人,代表幾十個家庭,學校幾千人,代表幾千個家庭,若沒有紀律可言,談什麼教育!

看到你們聊天的截圖,對於你兒子的問題,你是沒有正確認識的。開除了還要其散心,你以為你兒子是受了委屈了?對錯不分,處理問題只有感情,沒有腦子,以後你吃的虧會接二連三。



說這麼多,也是希望你能客觀看待子女教育問題,不要慣著,該說就說,該罵就罵,實在不行就混合雙打。你要用行動告訴你的孩子,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祝你兒子早日成才!

歡迎大家交流討論!


幸運露水111


現在的人還真奇葩,違紀了,被開除了,這個時候想到了公平。他違紀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他的行為擾亂了教學秩序,對正常教學的老師來說,公平嗎?對正常上課的其他同學來說,影響到他們合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公平麼?

如果說違紀了一次就給開除了,可知違紀的後果多麼嚴重。學校對違紀行為的處分不是單憑違紀次數,而是由違紀行為導致的後果來決定。

而且學校對開除學生的處置非常謹慎,有嚴格的程序,不是誰說開除就能開除的,一般要經過學校行政會議討論,形成開除動議後,再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處分申請,得到上級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



趣看教育


看什麼性質的錯誤了!你要問法官:怎麼我殺個人就盼我死刑,太過分了!法官會怎麼說?!孩子在成長階段有些必犯的錯誤,這是正常的,家長配合老師共同教育,孩子是一點問題沒有的!就怕孩子犯了一些不該犯的錯誤,然後家長還不配合,最後導致孩子沒法管,那讓學校,老師怎麼辦?!得多嚴重的錯誤學校才會開除?哪個學校會平白無故把孩子往出推?孩子早早進入社會,學壞的可能性特別大,沒有一個學校和老師想讓自己的學生學壞禍害完學校再禍害社會!我的學生要不念我都哄著來上學,一分考不上,起碼在老師們眼皮底下看著,不能出大格!所以迴歸正題,孩子犯錯,家長首先是什麼態度?!


晚來如意


首先,在小學、初中義務教育階段是不允許開除學生的。如果學生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嚴重違反紀律的情況下,學校是可以開除學生的。

其次,如果學校真的那麼做了,只能用合適不合適,無法用公平不公平去評價和判斷。

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發生了,那麼我們首要考慮的是如何解決問題,反思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是孩子問題讓老師、學校無法解決,還是我們缺乏與老師的溝通。

在與學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就要考慮轉學的問題了。既便是義務教育學校無權開除學生,一味與學校對抗強迫學校重新收留學生,對學生今後的學校生活也是無益的。犯了錯誤就要承擔後果,對學生來說也是一次成長的經歷,當然更需要家長幫助學生共同面對,在錯誤中汲取教訓,為學生將來的學習生活做出選擇。


青藍說教育


義務教育階段不可能開除,這個大家都知道,有個殺了母親的學生都要回學校上課就是鐵證。如果被開除就只有高中和大學。高中階段開除就只有違法犯罪會被開除,我遇到個情況就是,有個學生強姦一個女生,施暴過程中被老師制止,後來雙方和解,女生被逼轉學,學校要開除這個學生,學生家長就到教育局告,到政府上訪,理由和小編說的一樣,因為和解,沒有立案,當時人又消失了,學校不能拿強姦說事,再加上有幾個黑律師和黑記者,搞得學校和政府很被動。所以,小編說的犯錯就被開除,應該是違法犯罪,但是受未成年犯人保護法的保護,不能定罪,但學校強行不收學生。


四川大雜燴


開篇明義,義務教育階段無法開除學生,所以殺人犯也要有學上,這是現狀,要清楚明確的認識,你們拿他們毫無辦法,有這個認知基礎再談其他合理不合理的問題。連殺人犯都能繼續上學,其他任何問題,都不能影響學生在校接受教育,所以,要去探討如何在不開除學生的基礎上,減少他們的負面影響,消除他們造成的不良因素,壓制他們的繼續作惡的可能性,以上的一切,都要在規則的範圍之內,合理、合規、合法、合情地執行。

講直接和難聽的話,是現在的教育制度、製造話題的輿論媒體、部分家長的扭曲價值觀、失衡的師生關係,逼著老師在教學工作之餘,要用心眼和謀術,來貫徹和執行學生管理工作。好比西方的法律體系,就是在規則的框架下,比誰更能靈巧在縫隙中游走,而並不是完全以對錯、良知為依據,過程的正確性遠勝於結果的正確性。看到這裡,想罵我的朋友估計已經壓抑不住了,我也承認,真的挺可悲的,老師什麼時候需要如此下作或卑鄙,需要用不齒的手段去做一件原本就是正大光明天經地義的事情?難道管學生有錯嗎?如果沒有錯,因為管理上課嗑瓜子的女生而被她叫來的家長扇在我們學校老師臉上的耳光、被參與打架鬥毆的學生家長偷拍老師進行的調解過程然後剪輯為曲解成偏袒打人方的拉偏架繼而放到電視臺上播出的電視節目、老生在新生中收取保護費然後叫來家長交流卻收到不以為然小題大做等結果的對話,為什麼會發生在我們身邊??在遭受了如此不公正對待的時候,再期望我們以彌勒的胸襟、菩薩的慈悲來回饋,對不起,辦不到!老師就是個職業,不需要捧高,捧殺是成年人社會上最好用的坑人方法,但也別盡其所能踩在腳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就好比一句話所言,在某些時候,家人親屬都不一定希望病人挺過來,但醫生才是從始至終希望病人恢復的人。

其實說了半天,我還是很慶幸我們的,起碼,中職不是義務教育,我們不履行看小鬼的職責!有些家長在我面前都明說,不希望孩子在身邊才把他送出來上學的,這樣的孩子可憐!可悲!常常又可氣!對於他們,早些走入社會,早些自立離開那個原生家庭,比什麼都好!你十七年養成這樣,希望我一兩年給你改變,我這裡不是勞改所!!

現在上層已經重視到,惡性犯罪開始出現低齡化趨勢,此勢頭不抑制,我們也許有朝一日,必須用大逃殺電影中的方式,來重新對待這幫惡魔!而在殺人犯都可以無事回到校園的環境中,別談改善和改變,鬼話!懲戒機制的建立,需要從上層建築開始進行頂層設計,否則我們都會在規則的邊緣戰慄舞蹈,一個不慎就會萬劫不復,誰還費心給你管去!所以,請各位務必清楚,學生因犯錯要被開除,根本邏輯是學生用自己的所作所為,換取了自己被開除的結果,成年人都明白殺人償命,為什麼放小鬼身上,就要原諒體諒諒解他還只是個孩子一條龍吧?講點理吧,給孩子一點規則意識,哪怕被開除,總比以後送到刑場上好!!


GottSamael


對你輕描淡寫的是錯,對別人可能是一輩子的疼,難道還要等三番四次的錯誤之後,學校才可以處分?對別的學生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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