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合理嗎?

思靜5627


大實話:大家承擔一樣的責任,享受相同的權利本身就是很合理的事情。

岳父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合理嗎?我認為合理也合法。但實際情況可以靈活掌握,比如,兒子繼承了大部分遺產,女兒基本上沒有分到遺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兒可以不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現實中,女兒出於親情關係,也會盡一部分義務,雖然分不到什麼遺產,親情關係是割不斷的紐帶。

我岳父母有二女一男,我家裡是老大,兒子是老小,岳父是工人,岳母在家種田,根據前幾年的國家規定,兒子(小舅子)接了岳父的班,退休金,宅基地全部繼承。5年前岳父乘坐大巴車出了車禍,一切賠償金全部歸兒子所有,岳父留下下身基本癱瘓的後遺症,生活可以半自理。4年前岳母駕駛摩托三輪車在走親戚的路上,被一輛給孩子買奶粉的轎車撞死,由於車是借別人的,經濟確實困難,最後賠償10萬元達成協議。賠償金全部歸小舅所有。每逢過年過節,岳父生日,我與小姨子會寄1000元過去,我買個殘疾人的車子寄過去了。

我們家是老大,儘量盡我們的義務,對岳父的贍養,遺產繼承從來沒有談過,聽岳父安排。岳父要依靠小舅過生活和他們夫妻的伺候,自然不敢亂講,只能順著小舅子夫妻,替他們說話。常言道,病榻面前無孝子。小舅子夫妻曾經提出輪流伺候岳父的想法,小姨子心直口快:“要輪流贍養父親也可以,財產要平分”。小舅子當時感到理虧,就沒有再提。小姨子心裡有氣,但畢竟是一娘同胞,財產是掙的,為一點遺產鬧得太僵也沒意思。

我說的是我的家務事,並非虛構。家庭的是非曲直有時候是講不清理還亂。“清官難斷家務事”,為啥?家庭是講感情的地方,不是社會上,動輒法院訴訟。家庭有血緣的紐帶,有整個人類獨一無二的親情,所以,最好的處理方式是“難得糊塗”,不可把親情關係用赤裸裸的金錢代替 。

“親兄弟明算賬”。但這只是財產權的一方面,不可過分苛求 。

“親戚不共財,共財划不來”。親情因為財產分配而受到損害,是得不償失的。當下,為了區區一些遺產對簿公堂的有,窮父母沒人管沒人問的有,這些都是得不償失的,為啥不能超脫世俗私利,佔到超脫的高度來看待財產,家庭,親情,義務,和諧的關係呢?雍容大度更適合處理家庭成員的關係。斤斤計較必然造成不必要的感情損失。處理家庭關係要以感情為核心,財產只是輔助部分,萬萬不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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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


我是嫁出去的女兒,家裡有幾個哥哥嫂子,從沒想過要自己爸媽的財產,我爸媽養育我二十幾年,我結婚就去了婆家,沒有照應我爸媽一天,我爸媽還毫無怨言的幫我帶孩子,我去爭搶什麼財產,我只稀罕在孃家有濃濃的親情。在剛參加工作至結婚前的頭幾年,我們兄妹都是自覺地把工資交到父母手裡,家裡人一起攢錢過日子,沒有一個人覺得委屈。如果說到委屈,當父母的在困難時期養育幾個孩子成人,再為其成家立業操勞諸事不是更不容易,誰能真正體桖過幾回父母心。我媽也說過對兒媳再好,你看看有誰知道年節來看望你一下,更別說養老了。我就寬慰我媽,你有兒有女,孝敬的事兒先想著親生的,人家也有爸媽,她們知道來了更好,不來還差她們嗎?我們當兒女的肯定孝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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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岳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合理嗎?從情義上來看,我認為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的一個同學,其岳父岳母和他們一樣,也是出奇的重男輕女。當年兒子考上了縣重點高中,女兒也考上了縣重點初中,他們就是不讓女兒上。女兒哭鬧,還被打了幾巴掌。結果重點上不了,連鎮辦初中都沒有上成。

舊村改造,他們家分了六套房子,一次,同學的妻子回孃家,其父母告訴了女兒。女兒說,這麼多房子,難道沒有俺一套?母親馬上改口說,現在還沒有給呢,你爸想要錢呢。

岳父病重,岳父母讓女兒和兒子一樣攤錢伺候。結果兒子沒有攤錢,還把女兒們攤的錢剩下的二百給了兒子。變成了老人得病,女兒拿錢,兒子受益的事實。

同學給我說:太不公平了,如果不給分一套房,就不管贍養他們了。

我告訴他,不管財產怎麼分配,都不能作為不贍養老人的理由,從法律角度上是不可以不管他們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要讓老人以房養老,自己有這麼多的房產,再讓女兒們攤養老錢,住院費等是不合適的。等把老人的財產用光了,再讓孩子們攤錢這樣就無話可說了。但是老人需要伺候時,做女兒的應該是當仁不讓的。

做為老人,應該是公平對待兒女們,一碗水端平,才能讓孩子們真心對你好。如果偏一個向一個,孩子們心裡會不舒服,就是過去伺候你,也不會是實心實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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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任,女兒提出分家產,合理嗎?

合理,於情於理都合理,只是家不是講理的地方。

我今年40多,有一個40歲才開始掙錢養家的哥哥。

以前父親母親可以自食其力的時候,基本都是他們自食其力,當然,我也幫襯了不少。

我孃家是農村,父母沒有什麼經濟來源。在我30左右,父親骨癌,在我家臥病在床,請醫生,抓藥,基本上全是我們包了。

父親走後,母親生病,不能工作。生活費,藥費,還有她平常喜歡打點小牌的娛樂費,全都是我。

我老公不會說話,心眼好,就是因為老公不會說話,母親離開了我們家。到了快50的時候,母親提出兒女每月給生活費,我說可以,但是必須和哥哥三方坐下來說這事。

母親立馬開始在我家大哭,連續大吵大鬧,說我白眼狼,沒良心,她這樣做的目的就是一個,不讓我哥哥來,怕我要農村老家的房子,甚至最後鬧上了法院。

這件事哥哥一直不知道,之所以平息下來,是因為法院打電話給我哥,處理這事,然後才三方坐下來協商解決。

現在,我每月照樣給生活費,遇到母親生病,經常還多拿,算了吧,能拿生你養你的老人咋辦?

其實,我看不上老家那房子,只值幾萬塊錢,還有就是哥哥前幾年一直不務正業,若我真的要了,他們連安家的地方都沒有。

這就是兒、女的區別。

合理是合理,就是不知道這樣提出來有什麼後果,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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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義務相等權利也應該相等。如果當初給了彩禮,交給老人那就相當養老金。如果都給了女兒,同時遺產平均分配,那就必須養老,這是基於公平的原則。當然,其實家不是講理的地方!無論兒女都要孝敬老人,我沒結婚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我結婚後老父親八十一歲我給養老送終,遺產一分沒要。後來又送走岳母,同樣沒有要一分錢遺產。最簡單的道理,現在哪邊都得尊重我,因為我做到了,我家我有三個哥哥,老婆家有一個大舅哥,兩個小舅子,我完成了他們不想也不能幹的事情。但是也傷心他們的表現。我現在生活的比他們都好。自己努力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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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來說遺產給不給都是老頭老太的事,即使不給作為子女也有贍養老人的責任!不過我也不想做綠茶婊去站在仙人的高度去看待這種事,既然贍養共同分擔,那麼財產的話也不能太偏心,好歹給子女留個念想!當初我公公婆婆想把房子給我們,我和老公商量一下不要,因為房子也不大,以後擔心兩個老的贍養問題起糾紛惹矛盾!我倆都上班沒那麼多時間去照顧!不過現在有些後悔了!老爺子走了老孃老年痴呆了現在大家輪流管!他幾個姐姐還好都退了休就不讓請人幫忙!我們可就是焦頭爛額的!上班本來就忙!早知道這樣不如拿了房子用錢請保姆了!所以也得看兄妹之間感情怎麼樣!如果感情好就別計較!老頭老太還在就考慮遺產問題也不太好,如果像我家這情況那還是先說好為妙!免得將來後悔自己太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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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媽來我家吃飯,她說以後是靠不上我弟,弟媳他們,口口聲聲意思是以後要我照顧,我直接說,你別想我照顧你,該你兒子照顧你,她說不會照顧她,我說你就住敬老院,我老公說我不該說,我說我說實話,從來不說假話,不說好聽話。說實話我媽幾百萬家產,也有退休工資,從來不想著我這個女兒,我有年特別難,借她2千塊,不到二個月,逼我還,沒辦法,只有去別人那裡借了還她,現在我也不要她分毫,我媽在醫院開刀動手術,只有我照顧,手術6,7天病沒好,就回去照顧她兒子,說沒吃的,氣的我胃疼,一般不回孃家,糟心。我七次上手術檯,沒有誰多去看我,只有老公照顧和我爸常去看我,所以照顧我爸心甘情願,現在爸也走了,伺候公公過世,現在在伺候老年痴呆的婆婆,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才輕鬆,自己今年也50多了,經過幾次大手術,身體不好,記憶也差,還有個讀高二的兒子,把自己過好,照顧好自己的小家就可以了,我媽有退休金,有家產,沒有人照顧,請人照顧吧。


清影6478


現在給父母養老已經是兒女共同承擔的責任了,那岳父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任,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合理嗎?

其實老人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任其實這個是非常正確的,畢竟父母生你養你了,女兒也要給父母養老也正常,但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其實這個要求也非常正常,因為在如今城市裡面給父母養老都是兒女共同的責任了,而且家產都是兒女共同平分了。


所以父母提出兒女都有責任養老,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其實這個都是非常合理的,我還是非常贊成這個觀點,因為現在城市裡面給父母養老都是兒女共同的責任了,而女兒也一樣和兒子共同平分父母的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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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嫁女兒跟賣女一樣,管婆家要大把的彩禮!要完彩禮再給兒子娶媳婦!老人的土地和房產都留給兒子,因為人家兒子是傳宗接代的!等到老人歲數大了,病魔纏身的時候要求兒女平分醫療費用(因為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的費用太少,自費費用太高)!我想知道即使你們女兒同意,你們想沒想過女婿!為了娶你女兒,女婿家幾乎傾家蕩產甚至有些還得去借債的!娶媳婦的錢沒還完,你又要女兒女婿承擔陪護和醫療費用!你們哪是生的女兒,明明就是生了一個搖錢樹,然後還能養老的貼心小保姆,保姆的老公還得無怨無悔的一起伺候你們!孝敬父母天經地義,希望父母也不要太偏心,一切都給了兒子,女兒也是你親生的,請你們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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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問,非常合理!我家就是這樣子的。

我是50後,我父母是國家幹部,地委的。我兄妹三人,我最小。爸媽是從抗日根據地參加八路軍出來的,由於他們接受的是黨的教育,所以養兒防老的思想比較淡薄,他們的思想是讓兒子給他們光宗耀祖,讓我哥好好幹工作,入黨提幹那才是出路,家裡的活就讓我們女孩幹。有時候也讓我哥幹,媽媽一有空就說,男女平等,不搞特殊。實際上我家就是這樣,爸媽去世前給我們留下了遺囑,說是房屋財產三個孩子平分。我伺候媽媽時間最長,後來分的時候我還和姐說,哥哥那份一定給,雖然他出力少,但是看在咱侄子的份上也得給,爸媽心上的孫子啊。所以我們兄妹三人關係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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