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le
問題很沉重,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債務人為了躲避債務詐死算詐騙嗎?不算。
一,已經定性為債務關係,那就是經濟糾紛或者債務糾紛的範疇,沒有詐騙立案的可能。
二,詐死只能說是躲避債務的一種過激方式。
三,也能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暴力討債的手段非常殘忍。
總之,躲避債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但把一個人逼到裝死的境地,暴力討債是因。現在社會上有許多比“黃世仁”都厲害的角色,建議積點德!
我是實體經濟守望者,關注我,有更多創業知識與你分享!
實體經濟守望者
詐死?詐騙?
沒必要用這麼沉重的詞:詐死,姐的觀念是欠就欠,沒說不還,也沒說什麼時候還,發達了就還,也不會讓兒女幫還,也不會去詐死。該吃就吃,該喝就喝,該花還是花,催收,得有催收的能耐!
詐騙?
從來都承認借過,也沒說不還,接電話就詐騙?也不詐死,哪來的詐騙?
瀟灑繼續!
HK蔡美玲
一般人不是被逼的沒辦法,不會拿自己最後的生命去賭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