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之前沒簽勞動合同也沒交社保,2018年被辭退後應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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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給你兩點建議:

第一,走仲裁、法律程序。在單位幹了10年,沒交社保,首先企業是違法用工,要面臨處罰的。但前提是你有工資條、上班考勤記錄、工作服、工牌,相關協議等能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然後拿著證據找勞動監察大隊,討要10年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和雙倍工資賠償。勞動監察大隊核實情況後會在一定期限責令企業支付相關費用,並且給與罰款處罰,如果企業拒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會採取強制措施的。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解決不了,可以訴諸法律,尋求法律援助,一般不用請律師,費用也不貴。

但是,由於勞動關係的調查取,爭議處理比較麻煩,走司法程序費用不高,但是會慢些,現在國家開闢了仲裁綠色通道,一般45日內會有仲裁結果,所以仲裁效率高些。

第二,私下協調解決。被辭退後,你可以找企業索要個人應得利益,尋求企業補償,但一般勞動者是弱勢群體,企業不會理會,只能作為一種嘗試。

注意:如果你是裁員被辭退,企業應該給你相應下崗補償,你應該理直氣壯的去維權;如果是由於過失等個人原因被辭退(除買賣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也應當給與雙倍工資的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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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夢想驛站


你好,你2008年之前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交社保,從2008年以後才開始籤合同和繳納社保,請問是這樣嗎?如果是,那麼你在2018年被單位辭退,只要你沒有什麼工作錯誤和違規,那麼單位辭退你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雙倍賠償金。另外由於你也有一段社保沒有繳納,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此外,由於你是被辭退的,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你可以到社保局失業科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最多可以領取24個的失業金。

具體的,對於被辭退的賠償金權益,你至少可以獲得10個月的雙倍賠償,至於2008年以前的那段時間,能否賠償取決於你的證據是否足夠以及當地在當時的勞動政策是否支持賠償。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在2008年以前跟單位有勞動合同關係,且當時情況下當地的勞動政策規定可以有賠償,那麼你維權可以獲得超過10個月的雙倍賠償金,否則2008年以前的就沒有了。所以這個暫無定論,取決於當地勞動政策。

至於2008年以前未交的社保,這個你如果能夠證實2008年以前是單位的員工,那麼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當時具有勞動合同關係,判令單位補繳社保。如果你拿不出2008年以前的有力證據來,那麼想要單位補繳社保就困難了。

你的這個情況,維權勝算的把握很大,但能否最大化的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個就不敢保證了。在我看來,如果你能拿到10個月的雙倍賠償金就已經很不錯了。不管是賠償金還是補繳社保,你都要通過勞動仲裁甚至訴訟解決。

鑑於你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很長,而08年以前又沒有籤合同,10多年前的那些工作證據肯定沒有的,那段時間的維權還是很困難的,你最好還是與單位協商賠償事宜,那一部分錢即可,順便要求單位幫你辦失業登記手續,爭取領一些失業金作為補償得了,這樣的結果雖然不是最滿意,但節省了大量的時間、精力以及維權費用,也是可行的。


Sir聊HR


根據你的描述給你提供以下建議:

第一,蒐集在這個單位工作的證據,比如入職登記表,工牌,工作服,拍攝工作視頻等。

第二,蒐集你上班開始時間及截止時間方面的證據,比如打卡記錄,工資單,工友證言。

第三,蒐集你工作崗位及待遇的證據,比如入職登記表、工資單等。

有了以上這些證據就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就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因為已經工作十年,並且沒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等。



法律幫幫律師







2008年之前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也沒有交納社保,2018年被(企業)辭退,該如何維權?:

一:首先要弄請2008年以前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是否處於虧損、無盈利時期;企業虧損的情況下、是否享受減免稅的待遇;沒有答勞動合同,是企業全體員工沒簽、還是一部分人沒簽;企業給員工有沒有經濟補償、或承諾;沒為員工交納社保、企業是如何解答與回應的?企業辭退你的原因與理由是什麼;等等內容;掌握這些材料的目的、就是準備上訴;

二:企業沒為員工籤勞動合同、沒為員工交納社保,約佔整個企業員工的15%左右;原定從今年開始稅務直接徵收、並代繳社保、由於當前經濟狀態,又暫時擱置,待調查核實完後、國家會對沒為員工籤勞動合同、沒為員工交納社保的企業與個人,有一個明確的政策與說法;具體就看今年要召開的“兩會”的動態再論;

三:你與同事應共同找企業的工會組織和行政勞資部門,來商討、來談判,說明目前的形勢、講清厲害關係,力求內部私下解決最為妥當,因為上訴、打官司是一個漫長們過程;

四:如果與企業商談不妥、可向當地勞動監查部門上訴,請求勞動監查部門來調解、或仲裁,力爭儘早圓滿解決;上法院上告、則是最後的一條路;

以上,供你參考!


海海147035523


樓主您好,2008年之前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交社保。那麼這種情況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對來說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你沒有相應的證據證明你曾經在這家單位工作,所以說維權的過程相對是比較難的。

2018年被辭退以後。實際上這個就是如果說在2008年到2018年這10年期間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繳納了相應的社保,那麼實際上你有著10年的一個合同關係,也足以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那麼被企業單位辭退以後是可以享受這個公司補償待遇和這個失業金待遇的。

因為你在企業單位工作了10年,簽訂勞動合同達到10年左右,所以說完全可以享受這個經濟補償,大約可以享受到10個月左右的一個工資待遇。並且你可以申請這個失業金的待遇,失業金的待遇,如果你交了10年的失業保險,那麼是可以享受兩年的失業金待遇的。


社保小達人


有能夠證明你在這家單位工作的證據就可以,要在解除勞動關係後一年內先仲裁再訴訟


邊城人民


這個事情很好解決給全國勞動保障局打電話舉報。這是國家三令五申禁止的事情,
有這個事情發生也願你自己,為什麼這麼長時間才說,肯定你自己知道這是也不是一天二天了。

可以說你自己就沒有重視這個問題。


買對賠好


公司主要欺負農民工弱勢群體,才行成了這種事,法律執政部門應該給力。真是維權難,難於登天。


愛好粉絲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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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法講理


蒐集證據,提起訴訟。可以先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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