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美食154--手把肉

民間美食154--手把肉

齊鳳池

在赤峰開會的幾天裡,每晚的酒宴上必有它的一道拿手好菜,也是內蒙人招待客人的一道名菜。手把肉就是招待我們的上等的好菜。赤峰的女人對我講,手把肉是呼倫貝爾草原蒙古、鄂溫克、達斡爾、鄂倫春等遊牧、狩獵民族千百年來的傳統食品。用手把著吃肉之意。羊、牛、馬、駱駝等牧畜及野獸的肉均可烹製手把肉,但通常所講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

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來最喜歡、最常用的傳統食品。這種草原牧區牧民們的傳統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據明《夷俗記·食用》中雲:“其肉類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飢且養人也。”

做“手把肉”多選用草原牧場生長的兩齡羊,採用傳統的“掏心法”宰殺,因為這樣宰殺的羊由於心臟驟然收縮,全身血管擴張,肉最鮮嫩。宰殺後把羊帶骨分解成若干小塊放在清水鍋裡,不加鹽等調味佐料,用旺火煮,待水滾沸立即出鍋上桌,蘸芝麻鹽食用,其肉鮮嫩,原汁原味。但目前推出的“手把肉”煮好後大多都再進行二次加工,將大塊再分解或小塊,輔以鹽面、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薑絲、蔥段等調味佐料進行特殊烹製後再食用,其鮮嫩不變但味道更加獨特。

手把肉我吃到了,它的加工方法也知道了,但自己做有很大的難度。我不能買一隻活羊自己宰了,掏出羊的心臟,叫一顆血淋淋的心臟在我的手上停止跳動。那樣感覺太殘忍了,有點象土匪掏人心的獸性味道。桌上擺著的那盤手把肉,類似我做的清燉羊肉的顏色,只是手把肉被刀片成一片一片的,但肉還連在骨頭上,用筷子夾很難吃到嘴,必須用手撕,要麼怎叫手把肉呢。

桌上就擺著一盤,我們誰也不好意思伸手抓那塊羊肉,大家都裝作很矜持,只是不時地用筷子夾一塊,然後蘸點蒜末和韭菜花等小料吃一點。要是在家裡,誰都會體驗吃手把肉的原始吃法。其實,每天桌上都有手把肉,但吃的人很少,因為肉不爛,確實不如說的那麼好吃。再說,有的人不喜歡吃牛羊肉。我是喜歡吃羊肉的,在赤峰我頓頓吃清燉羊肉和羊排。因為那裡的羊肉和羊排一點也不羶氣,味道鮮美,蘸上備好的蒜茸韭菜花和醬喝酒,那感覺真像綠林好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氣派。

山東的詩人小韓,儘管不勝酒量,晚上請我們到夜市上喝啤酒。儘管三瓶下肚,吐在了路邊的樹叢裡,他也是個堂堂的男人。

喝酒最豪爽的還得屬山西漢子鬍子,他屬於那種“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喝的漢子。”。吃了晚飯,已經喝了很多酒了,在房間聊了會,酒興又來了,小韓又邀請我們出去吃燒烤。

我們鬆散地徜徉在赤峰的林蔭路上,打聽到赤峰最有名的燒烤店,我們就在店外的桌前坐好,鬍子要了一盤手把肉和烤羊寶、羊筋、羊心,我們要了一箱啤酒又要一箱再要一箱,只有甘肅詩人石先生保持矜持,儘量少飲,甚至不飲。豪爽的小韓離開酒桌沒幾步,就傾瀉在了道邊的樹叢了。他沁吐得做派都像個詩人。

鬍子和我也歪歪晃晃地回了賓館,我洗個涼水澡,倒床就睡。第二天醒來,還在回味手把肉和啤酒攪拌後吐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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