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將開展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

東南網漳州4月3日訊(本網記者 林永清)本月起至7月31日,漳州將分排查清理與自查自糾、整治處置與規範管理、整改複查與總結提升三個階段,開展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

日前,《2019年漳州市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方案》出爐,在前兩年整治的基礎上,漳州將繼續深入開展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進一步規範鄉鎮船舶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海上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秩序,促進海上交通安全。

此次專項整治將重點整治大中型“三無”船舶(包括可能組織或參與非法採捕紅珊瑚的船舶);從事非法違法捕撈作業(包括“電、毒、炸”魚)的鄉鎮船舶;擅自改變已登記的船舶用途,從事休閒垂釣、旅遊觀光、載客、載貨等活動的鄉鎮船舶;還有至今未登記、無船名、無船牌的鄉鎮船舶;以及鄉(鎮)政府及村(居)委會鄉鎮船舶日常管理不落實不規範的問題。

整治時間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分排查清理與自查自糾、整治處置與規範管理、整改複查與總結提升三個階段進行。

對整治發現的鄉鎮船舶隱患問題,要100%建立清單、100%銷號“清零”和閉環管理。對重點整治的4類船舶,一經查獲,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具體為:對大中型“三無”船舶和從事非法違法捕撈作業(包括電魚、組織或參與非法採捕紅珊瑚)的鄉鎮船舶,由當地鄉(鎮)政府予以拆解,由當地司法機關及相關部門深挖其船主和股東涉黑、涉惡、涉亂問題,涉嫌犯罪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在限期內申報變更船舶實際用途的鄉鎮船舶和未自行拆解的“三無”小型鄉鎮船舶,責令其船主自行拆解或由當地鄉(鎮)政府會同相關部門予以沒收拆解;對拒絕、阻礙或暴力抗拒執法檢查或拆解活動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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