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雄殺潘巧雲,為何還當著石秀的面扯掉巧雲的衣服?

賤賤的凡想世界



這個有偷窺之嫌的鍋石秀決定不背!事實上,潘巧雲的衣服是石秀應楊雄的要求動手剝下來的:

楊雄道:“兄弟,你與我拔了這賤人的頭面,剝了衣裳,我親自伏侍他。”石秀便把那婦人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

我覺得這屬於《水滸傳》中好漢的一波常規操作,不用想的太多。

在此之前,清河縣的武二就在哥哥武大郎的靈前親手撥開嫂嫂潘金蓮胸前的衣服,然後挖出五臟六腑放在靈桌上,用來祭奠哥哥的在天之靈。

還有,宋江路過清風山市時,也曾被山上的小嘍羅抓上山來,綁在柱子上。王英也是要求小嘍囉要撥開他的衣服,挖出他的心來做醒酒湯喝,只是後來宋江情不自禁地報出了自己的名號才免了這場禍事。這怎麼也不能看成王英在宋江臨死前,讓他在小嘍囉面前春光乍洩一把吧!

眾所周知,矮腳虎喜歡的是異性。

從以上事例不難看出,《水滸傳》中的好漢證明自己是狠人的方式之一,就是敢給別人開膛破肚,挖人心肝。

如果說楊雄的這波兒操作和其他幾個案例相比還有疑點的話,那就是為什麼他不親自剝潘巧雲的衣服再動手,而是讓石秀去幹這活兒,這很耐人尋味。

我想,這絕不可能是楊雄抱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讓潘巧雲臨死之前也做一點兒好事兒,滿足一下石秀這個毛頭小夥兒的好奇心。

最有可能的一點是楊雄說這話的本意是希望石秀能夠勸解一下:算了,大哥!現在已經真相大白,具體怎麼回事兒你也已經瞭解了,兄弟我也洗清了清白,你和大嫂回去好好談談吧,看看怎麼辦。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大嫂以後改正錯誤,你們兩個還可以好好的過日子。而我犯下了人命案,繼續留在這兒也不合適,就不打攪了,另謀生路去了。

如果石秀這樣說,楊雄可以馬上指著潘巧雲臭罵一頓,發一通火兒。然後順坡下驢,給石秀一點兒盤纏,兩個人就分道揚鑣,從此各安天命了。

這就和現在兩口子吵架時,好朋友過來勸架的情況一樣(當然,潘巧雲的這個性質比較嚴重一些)。

如果男主人說:老弟,給我過把廚房菜刀拿來,我今天非要剁了她不可。

要是正常的情況下,朋友肯定會說:你瘋啦,耍混蛋啊!

然後連拉再勸,把男主人拉出去喝頓酒,擼個串。出門時對女主說:嫂子,你別生氣啊,我好好給他上上課。

一般情況下,等男主人回來以後,這事兒就這樣過去了。

除非碰到一個二貨朋友,真的給你去廚房拿把刀,而且還磨兩下遞到你手裡。當然,就是真遞到手裡也不會砍,要砍也要砍這個二貨朋友。

可是楊雄沒想到,石秀這就是這麼一個直腸子弟弟,你不是讓我剝她的衣服嗎,那好,我現在就這麼幹了,動作還很利索,順帶把那個丫鬟迎兒的首飾也摘下來了。

楊雄看到這種局勢,是有苦難言,騎虎難下,早知道是這樣,這話也不說了。可是現在想收也收不回來,只能硬著頭皮幹了。


這絕不是故意抹黑石秀,因為在下一步的操作中石秀是把丫鬟迎兒的首飾也摘了下來,然後把刀遞給楊雄說:哥哥,這個小賤人,留它做甚麼 ,一發斬草除根。

楊雄應道:果然,兄弟把刀來,我自動手。

注意啊,石秀是把刀遞過來給楊雄,他完全可以自己殺了迎兒。

可是他不,他先是把迎兒的首飾摘下來,然後把刀給了楊雄,讓他去殺。

此時的楊雄已經趕上了架的鴨子一般,他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和兄弟石秀翻臉,要麼就得殺了這兩個女人,也等於在石秀面前立下投名狀一般,而沒有折中的選擇。

因為此前石秀已經告訴他了,自己把裴如海和那個頭陀已經殺了。事到如今,楊雄也也只好硬著頭皮選擇做個英雄好漢,而不能做縮頭烏龜了。

如果把這件事看做一個獨立案件的話(在官府眼中本來就是),那石秀最起碼也犯了教唆罪,即使說是主謀也不為過。


就這樣,血染翠屏山後,石秀不但出了胸中的惡氣,還把自己的好兄弟不容分說拉下了水,上了梁山,楊雄是被這個拼命三郎一步一步牽著鼻子在走啊!


田獲三狐


石秀是《水滸傳》中著墨較多的人物之一,小說以獨立的篇章來描寫他,足見他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石秀也是許多人喜愛的水滸人物之一,揚州評話中還有專門的《石十回》,可見他的受歡迎程度。在眾多梁山好漢中,許多人都有“粗”的特點,或是粗豪、粗直、粗放,而石秀卻有異於他人的精細和警覺。

小說中的他因“平生性直,路見不平,便要去捨命相護”的性格而得名“拼命三郎”,然而他雖“拼命”,卻並不魯莽,反而是個“精細”的人,小說中他一眼看出嫂嫂潘巧雲和和尚裴多海關係曖昧,卻沒有當場道破,而是到有了確鑿證據時才去告訴楊雄;他又機警過人、洞察人情,為宋江三打祝家莊立下了首功,然而石秀這一人物形象卻頗受後人爭議,他唆使楊雄殘忍殺死潘巧雲這一行為為不少人所詬病,他的心理動機也有了多種解讀方式。

在《水滸傳》的第四十五回中,作者濃墨續寫了楊雄和石秀的之間的交情。楊雄本是河南人,流落到山東薊州,因為一身武藝為知府所賞識,便參他做了“兩院押獄兼充市曹行刑劊子”,又因為他面貌微黃,便被人稱作“病關索”楊雄。石秀祖籍金陵建康府,原是個羊馬販子,只因叔父半途亡故,折去本錢,無法還鄉,便流落到薊州賣柴度日。按理說,楊雄和石秀是兩個世界的人,楊雄是頗有社會地位的獄吏和劊子手,和賣柴人石秀八竿子也打不著,作者卻以一次偶然事件把他們聯繫在一起,使他們成了生死之交。

一天,楊雄剛行刑完回來,正和幾個小牢卒走在路上,卻被張保等一夥軍漢攔住,要搶別人送給楊雄掛紅賀喜的花紅緞子,正在施展不開之際,賣柴人石秀剛好路過,挺身而出,打倒了一眾潑皮無賴,幫楊雄奪回了被哄搶的財物。楊雄見他武藝高強,又好打抱不平,便和他結拜為兄弟,並帶石秀回家認了嫂嫂潘巧雲和丈人潘公,石秀也在楊家住了下來,當了丈人潘公的助手,在屋後開了個屠宰作坊。

楊雄之妻潘巧雲原先嫁給了王押司,押司兩年前身亡,一年後,潘巧雲便改嫁給了楊雄,這天,正是王押司的兩週年祭日,潘巧雲便請報恩寺的僧人來家裡做道場,楊雄因為公務在身,便吩咐石秀照管,這晚細心的石秀便看出了潘巧雲和和尚裴如海之間神色曖昧。

後來,潘巧雲又借上報恩寺還願的藉口,和裴如海訂下了偷歡的辦法,一個月後,終被細心的石秀所發現,和楊雄說起後,又因潘巧雲的誣陷和挑撥,受到了楊雄的冷淡,後來石秀識破了潘巧雲偷漢的方法,為了表明心跡,便殺了頭陀和姦夫,又在楊雄面前誣陷潘巧雲又殺夫的計劃,一步一步唆使楊雄殺死妻子和使女,又剖心挖肚,慘不忍睹,金聖嘆對其尤為痛恨,他雖然欣賞石秀的精細和警覺,稱他是“上中人物”,卻又痛罵他為“惡物”,認為他唆使楊雄殘忍殺害妻子和使女,心底狹隘,處事太過尖刻狠毒。


煮酒君


首先,楊雄殺潘巧雲,不是當著石秀的面扯掉巧雲衣服的,而是直接讓石秀動手將潘巧雲扒光。

這不是我說的,書裡就是這麼寫的。

而且水滸的好漢們都有殺女人扒衣服這個毛病,前有武松殺嫂,“兩隻腳踏住她兩隻胳膊,扯開胸膛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膛,扣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幾句簡單的描寫,將武松乾淨利落的身手和嗜血殘忍的性格描寫的入木三分。



再看楊雄殺妻“楊雄道:兄弟,你與我拔了這賤人頭面,剝了衣裳,我親自服侍她。石秀把那婦人衣服首飾都剝了,楊雄割兩條裙帶來,親自用手把婦人綁在樹上……楊雄向前,把刀先挖出舌頭,且叫那婦人叫不得……一刀從心窩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楊雄也是奇怪,非叫石秀扒自己老婆的衣裳,自己再綁了人再下手,還把肚腸掛在松樹上,頗有些行為藝術家的潛質。

再玩行為藝術,都掩蓋不了他是個變態的事實。



巧合的是,這倆死狀悽慘屈辱的女人都姓潘……

而且還都有陪死的,潘巧雲身邊的侍女迎兒被楊雄“手起一刀,揮作兩段”;而王婆則多活了兩日,被武松領去了縣衙,招押畫供,最後判了凌遲。

如此一比,武松有心計的多。

若干年後,於酒醒的午夜,武松會不會想起粗布衣衫之下那耀眼的柔白?

“你若有心,吃我這半盞殘酒……”


九應


其實我到有個猜想,水滸作者施耐庵生活的年代,正是元末明初,兵荒馬亂的時候。打仗嘛,一個不可避免的局面就是男少女多,那時候男人們多被抓壯丁,而女人留在家中,難免寂寞難耐紅杏出牆。也許施耐庵就是看多了這種狀況,就對女性十分厭惡,所以在作品裡就極力表達這種怨念,塑造了各種不道德的女子。前些年,還有一個專門講施耐庵的電視劇《梁山奇情》,講述了他和梁山後人的各種故事,還跟宋江的後人走到了一起,也許有些朋友會有印象。下面這個劇照形象,倒是不像一個仇視女性的人。



正是作者施耐庵對女性帶著不好的情緒,所以寫著寫著,就寫到了潘金蓮和閻婆惜兩個紅杏出牆的女人,皆被好漢殺死。當讀者看到潘巧雲出場的時候,就知道這女人下場絕對好不了。為何呢,因為關於潘巧雲的出場描寫,儘管不像寫潘金蓮那樣直接說她專門愛偷漢,但是對她外貌描寫一句一話都充滿情慾,這樣的女人絕對沒有好下場。這樣的描寫,也為後來扯衣埋下伏筆。

石秀和楊雄結識以後,就被楊雄安排跟他丈人合管肉鋪,原來潘巧雲老爹以前是屠戶,而石秀呢,以前家裡也是殺豬宰羊的,正好合幹生意。這樣的行當,更是給後面剝衣做了解釋。

這裡有一點其實蠻有意思的,就是潘巧雲和她爹的為人,還有就是跟裴如海的關係。裴如海是裴家絨線鋪小官人,出家寺廟,拜的師父又是潘公門徒,拜潘公幹爺,因此潘巧雲叫他師兄,老早就認識了,而且關係非同一般。說起來,他倆你有情我有意的,一個絨線鋪一個肉鋪也是門當戶對,為何不結為夫妻呢。唯一的解釋就是潘公仗著自己女兒有幾分姿色,想攀附更有勢力的人物,瞧不上裴如海。為何這麼說呢,看看潘巧雲第一個老公,那是王押司,怎麼說也是個小吏。王押司死了以後,又她又嫁給了楊雄,楊雄是兩院押獄,家族裡還有人是知府,勢力更強了。潘巧雲估計也是貪戀這些人的勢力,情願嫁給個當差的。但是呢一來潘巧雲水性楊花,二來潘巧雲跟裴如海頗有情意,所以兩人一直有聯繫。看他倆見面調笑歡娛的場景,以前就算沒有真正偷情,精神上也早就廝混在一起了。說到底還是要怪潘公,他貪圖權貴,卻不想因此害了女兒性命。

潘巧雲本來看楊雄長得高大雄壯,還想著你要是夠疼我就斷了跟師兄聯繫,但是楊雄頭腦簡單不解風情,成親以後大半時間都不著家,潘巧雲十分惱怒,轉念一想,這樣更好,我就跟師兄好好快樂就夠了。畢竟楊雄是個當差的,所以她跟裴如海都十分小心,兩人還特意找了報信之人,可以說如果沒有石秀這麼精細的人出現,單單憑楊雄那種粗笨之人,估計一直也發現不了自己媳婦紅杏出牆。



不過潘巧雲倒黴就倒黴在低估了石秀,她跟師兄偷情倒也罷了,居然還敢在楊雄面前誣陷石秀,這可犯了石秀大忌了。石秀這人號稱拼命三郎,為了別人的事都能拼命,何況是別人招惹到他自己事,絕對睚眥必報。所以石秀假意離開,暗中調查潘巧雲和她師兄,最終殺了裴如海和報信的頭陀,把事實擺在楊雄面前,證明了自己清白。一個人被綠不可怕,他可以自己悄悄解決。可怕就可怕在綠了以後被兄弟赤裸裸暴露出來,而自己之前還因此誤會了兄弟。這時候惱怒憤恨羞辱各種情緒湧上楊雄心頭,直接就說把潘巧雲扒了,好好收拾她。

對於石秀來說,這太容易了,因為他就是幹屠夫的,殺豬宰羊在分肉之前不得把它們毛都退了嘛。扒潘巧雲衣服就跟給豬退毛一樣輕鬆。這樣剝光衣後,掏心挖肺都方便許多。

實際上,在水滸裡面,但凡時間充裕,好漢對待女子都是這種待遇,武松殺嫂,史進殺李瑞蘭,盧俊義殺賈氏,基本上都差不多。只有宋江殺閻婆惜,當時時間緊張,才匆匆了事。

潘巧雲遭遇說實話是挺悲催的,但是相當一部分也是她自找的,你要是趨炎附勢那就老老實實當人家婆娘,你要是想要滿足自己情慾就不要在乎那些權勢,想兼而有之那就是自取滅亡。


一覽眾河小




先來回顧一下楊雄殺妻的前後經過:石秀髮現潘巧雲出軌,告知楊雄,潘巧雲反咬一口說石秀調戲與她。石秀為證明清白,幹掉了姦夫,讓楊雄帶潘巧雲及丫環上亂墳山對質。弄清真相後,楊雄殺了潘巧雲和丫環。



這位看官注意到了一個細節:楊雄殺妻之前,讓石秀剝了婦人的衣服,這是為什麼呢?楊雄是這麼說的:“你這賊賤人!我一時誤聽不明,險些被你瞞過了!一者壞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後必然被你害了性命!我想你這婆娘,心肝五臟怎地生著!我且看一看!”說罷,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在封建社會,“三從四德”是婦女必須遵守的道德標準,出軌的事情不多見。雖然《水滸傳》裡有幾例,但絕對是小概率事件,哪個男人攤上這事都難壓怒火。何況,楊雄在當地還算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他不相信這事落在自己頭上,更無法接受這件事實。所以,他要羞辱潘巧雲、發洩憤怒,還要看看淫婦的心是不是黑的。



如果楊雄生在當今社會,我想,他不會如此衝動。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改變了,法律意識增強了。而且,楊雄作為一名“公務員”更不會做出傻事。


含糊平靜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如果你有絕對的能力手刃仇人,你是想直接給她一刀讓她趕快見閻王呢,還是要稍微帶有施虐性質的羞辱其一番。顯然,潘巧雲對楊雄造成的傷害雖然算不上有多大,但這個女人破壞了他和石秀的兄弟情,所以在他眼裡便不配為人,而是一隻牲畜,所以無論他做出什麼樣的舉動,都不要覺得奇怪。

潘巧雲很美,身材也很棒,不然石秀怎麼第一次見到這位嫂嫂就開始浮想聯翩了呢。潘巧雲和潘金蓮不同,她心中有所愛之人,所以對叔叔並沒有表現出多麼強烈的攻勢。當石秀髮現嫂嫂和別人在苟且時,這個耿直的漢子第一時間去告訴了楊雄,楊雄本想靜觀其變,不想他喝酒誤事罵了潘巧雲,之後潘巧雲知道了自己的姦情要暴露了,只能倒打一把,說石秀調戲她,於是楊雄一怒之下把石秀趕出了門。

所以潘巧雲身上有兩個很大的黑點,一是不守婦道,二是挑撥離間。這兩點雖然不光彩,但放在哪個時代都比不上殺人放火的大罪吧。

石秀身為外人,大可以一走了之,祝願楊雄頭上的綠色越發盎然起來。但石秀覺得委屈,要為自己正名,於是他先殺裴如海,再一步步的讓楊雄看清潘巧雲的真面目。到了翠屏山下,屠戮開始了。

若當時只有楊雄在場,以他的性格最多隻是把潘巧雲休了罷了,但在石秀言語的激發下,楊雄的職業病發作,劊子手的殘忍一覽無餘。

我好心待你,你卻揹著我偷漢子,你還離間我們兄弟之間的感情。

其實楊雄的心足夠大了,在那個年代,能允許妻子高調的祭奠前夫基本是不可能的事。而潘巧雲之所以會出軌,是因為楊雄基本夜夜不在家,缺少了對妻子的關懷和呵護,缺乏了陪伴,你賺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呢。

或許楊雄看到落魄不敢的潘巧雲也會憐憫,但石秀一直在逼迫他,讓他用盡可能殘忍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嚼舌根的人。楊雄可能也沒想到自己處決和拷打犯人的手段會用在妻子身上吧,此時在他眼裡潘巧雲已不再是人,而是牲畜,屠宰牲畜就要用屠宰牲畜的方法,自然先要扒下她身上多餘的人皮。

所以,不要覺得這是一種情色,而是一種殘忍。

不僅如此,楊雄還把潘巧雲的五臟六腑都劃了出來,這樣大家也都清楚了,楊雄是在屠宰牲畜,而不是殺人。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武松身上,在為哥哥報仇時,武松要仇人的人頭來獻祭,獻祭的物品一般是牲畜的頭顱,所以在他眼裡潘金蓮也是牲畜,自然就會一把抓住她的胸脯將其虐殺了。

說歸說聊歸聊,施公對於這些身上自帶性誘惑的女性還是有深深的歧視的,這樣多少讓人感到不舒服。要想成為,就要原理女性的糾纏,既然張揚不了人性,那就把男女之情壓抑起來吧,壓抑的久了,慢慢變成了敵視。

所以慶幸吧,你所生活的年代其實是最好的年代。


如果李師師敢破壞招安,也會被燕青挖心的…


邏輯文史游


最討厭回答湊字數!原著說是剝掉頭面衣服然後開膛破肚。為什麼剝掉衣服,我認為一,剝掉衣服好殺人,有衣服在開膛不利索。二,古代生產力低下,衣服是貴重物品,好衣服更值錢。當時楊雄騙潘巧雲說是去燒香還願,古代女人不經常出門,燒香是難得出門的機會,所以潘巧雲還裝門打扮了一番,丫鬟也專門收拾了,都穿戴了好衣服首飾。楊雄殺人前把潘巧雲和丫鬟迎兒的首飾都收了起來,估計是把外面套的好衣服也一起打包了。後來這樣東西當做了去梁山的路費。


陌之非


病關索大鬧翠屏山一回有過一個鋪墊:

楊雄看了,心頭火起,便道:“兄弟休怪。我今夜碎割了這賤人,出這口惡氣!”

石秀笑道:“你又來了!你既是公門中勾當的人,如何不知法度?你又不曾拿得他真奸,如何殺得人?倘或是小弟胡說時,卻不錯殺了人?”

楊雄道:“是此怎生罷休得?”

石秀道:“哥哥只依著小弟的言說,教你做個好男子。”

……

這裡的重點在於——“公門中勾當”的人幾個字上。這說明楊雄對於作案、查案、審案、斷案的整個流程是十分清楚的。特別是對於案犯作案的常見套路自然也瞭然於胸。

所以,楊雄拔了潘巧雲的頭面,除去衣裳並不是出於我們常識中的情感因素,而是一個手段老練的案犯在作案時不可或缺的流程。除去頭面,衣裳,會使得死者身份的辯識更加困難。

楊雄家也是有一定經濟基礎的,所以身著之物必然不像老百姓那樣普通,很容易排查。所以楊雄這樣做,是在為自己的逃亡爭取時間。

至於剖心挖肝,一方面應該是出於洩憤,另一方面也是對楊雄的江湖義氣的一種襯托吧。


信息扭曲力場


其實看過水滸原著的人就會發現,作者對於女性的描寫都挺偏激,女人的死都充滿著男權社會的一種心理扭曲後的刺激感。武松殺嫂也是如此,梁山好漢是心理變態嗎?不完全是,但是殺女人的時候就戾氣十足,我倒覺得有點像性壓抑後的一種宣洩。潘金蓮曾經對武松暗示過,武松作為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對於這種美嬌娘或多或少都有種衝動感,但是古人的道德觀念束縛著自己,換作現代,恐怕早就是一出狗血劇了,當殺人的念頭起來後,採用虐殺更能發洩心中的壓抑感。你看人家林教頭,就陽光很多,為什麼?因為林教頭家庭美滿,是因為政治上的黑暗才上山。對比當今社會一些犯罪者,比如白銀殺人案,兇手就喜歡虐殺女人,兇手平時在別人眼裡就是敦厚老實,這種性格反而會容易形成壓抑感,一旦爆發,就會有個宣洩的載體,這個載體多半就是女人。


話貝


楊雄原本根本就沒想到自己會殺了潘巧雲,更沒想到會因為潘巧雲和裴如海苟合,被兄弟石秀髮現,從而逼迫自己不得不殺了潘巧雲。看起來,這更像一種對潘巧雲的羞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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