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套路深:消費者被強制捆綁買保險,律師稱事先約定是關鍵

文| AI財經社 李依蔓

編| 張碩

從經銷商、金融公司、汽車廠家到市場監管局,經過漫長的維權,被4S店強制捆綁購買保險的王強總算通過當地政府市民熱線,拿回了被扣一年多的2000元押金。

雖然有法律條文明確規定,汽車經銷商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但通過4S店購買至少第一年的車輛保險已成為業內“潛規則”。法律專業人士告訴AI財經社,消費者只有提高警惕,與銷售人員事先約定,才能避免被“套路”。

4S店“一步一個套”

去年上半年,王強在山東當地一家東風標緻4S店購買一輛汽車,包括金融手續在內共花費20多萬元。直到交完五成首付,銷售人員才告訴他金融公司規定必須在4S店購買保險,才能繼續辦後續的金融手續。

王強告訴AI財經社,在4S店購買保險的費用為9000多元,通過其他渠道購買不到8000元,相差不到2000元。但由於已經交了首付款,不買保險既拿不到車,也退不了錢,他只能“認栽,被牽著鼻子走”。

沒想到,交完保費,還有“第二個坑”在等著他。

銷售人員告訴王強,他需要向4S店交納2000元押金,以保證第二年在4S店續保。在王強反覆要求下,4S店給他開了一張手寫的押金條。他當時向4S店提出這一規定太不合理,4S店的銷售總監態度很好地告訴他,這是“公司規定,沒有辦法”,只要他第二年續保,這2000元將從保費中自動抵扣。

4S店套路深:消費者被強制捆綁買保險,律師稱事先約定是關鍵

今年保險到期後,王強再次通過4S店購買指定的人保財險車險,但對方再次變卦,稱2000元押金無法抵扣為保費,要求他全額購買保險,之後再通過其他途徑返還押金。買完保險後,他在押金條上寫上“作廢”字樣,並拍照發給工作人員,但對方只通過微信返還1000元給他,剩餘1000元被扣留,作為第三年續保的押金。

事後,有朋友告訴王強,大部分經銷商都會要求消費者至少第一年要在4S店購買車險,“一直都是這個套路,所有消費者都逃不掉”。王強則告訴AI財經社,4S店“一步一個套,消費者很難知道有這麼多坑”,即使事先有所瞭解,也很難避免被4S店步步為營的小把戲“套路”。

事實上,在購車過程中被4S店“套路”的消費者並不在少數。

今年3月,趙林在北京海淀一家上汽大眾4S店購車,直到最終交款時才被銷售人員告知必須通過4S店購買指定公司的保險。趙林後來瞭解到,在4S店購買保險的價格是5000多元,如果通過保險公司代理人等其他渠道購買,可獲得2500元左右返傭,相當於便宜近一半。

4S店套路深:消費者被強制捆綁買保險,律師稱事先約定是關鍵

趙林試圖換一家保險公司上車險,但保險公司拒絕退保。他找4S店協商,才被銷售人員告知,購車合同上“有一個小角落”裡註明,“必須在本4S店購買5000元以上保險”,否則就要在此前約定的車價基礎上提高5000元。保險合同中也明確規定,“此保單中包含廠家專案贈送險種,不可退保……投保人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事先約定是關鍵

從事汽車銷售的小吳告訴AI財經社,不少汽車品牌的4S店都和保險公司有聯繫,相當於保險公司的代理商,4S店為保險公司貢獻新車保費,保險公司則為4S店貢獻送修車輛。要求消費者通過4S購買保險已成為行業“潛規則”,保費標準與保險公司並無不同,只是不會通過返傭、打折等方式給消費者優惠。每家保險公司給4S店的返點不同,且每年有多次調整,一般在20%左右。

在他看來,此舉並無不妥,因為4S店售車利潤十分微薄,而“保險也是利潤”。事實上,金融服務和保險已是經銷商在銷售環節最賺錢的兩個部分。

2017年4月發佈的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法律專業人士告訴AI財經社,經銷商在賣車過程中強制捆綁保險不合法,但保險抽成是4S店重要的收入來源,只要買賣雙方事先約定好,並在購車合同中註明即可。如果合同中沒有與保險相關內容,但4S店要求顧客必須買保險才能提車,就是違法行為。因此,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應該與銷售人員約定好保險公司、險種和價格,以免事後“扯皮”。

具體到王強的案例中,上述法律人士表示,銷售人員的做法已涉嫌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中也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在實際購車過程中,由於許多消費者對車險並不瞭解,購車時閱讀合同不夠仔細,且銷售人員在前期會刻意迴避保險這一問題,以至於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買強賣”。王強告訴AI財經社,他購車的東風標緻4S店工作人員在整個銷售過程中都沒有提及需要買保險。“要是提前說了,我不會買這家店的車。”

此外,部分4S店在會將非必要的險種作為必選項,如玻璃破碎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

為了要回4S店拒絕歸還的1000元押金,王強試圖聯繫4S店工作人員,但對方電話微信都沒有迴音。他向金融公司客服詢問,對方明確答覆“沒有這樣的要求”。他找廠家投訴並提交相關證據,但廠家表示“無法認可4S店存在這樣的行為”。

王強還找到了市場監管局,但對方推託稱,由於商務部對經銷商強制捆綁銷售保險的行為有明文規定,此事只能由商務局處理。無奈之下,他通過當地政府市民熱線找到了商務局,由後者要求4S店進行整改。大約一個星期後,他總算拿到了被扣留的1000元錢。

“普通消費者很難因為幾千元的差價,而改變自己花費大量時間精力作出的購車決策,機會成本太高。”王強告訴AI財經社,他是因為4S店“太囂張,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才下決心維權。在他看來,如果再多幾個像他這樣“較真”的人,4S店“店大欺客,不把消費者當回事”的情況一定會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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