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你的不是別人,其實是你自己對事情的看法


傷害你的不是別人,其實是你自己對事情的看法

文 | 加措仁波切

即使傷害已經過去很久,有些“受害者”仍然記憶猶新,陷入受害的情緒之中不能自拔,無異於是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一生。

傷害你的,其實是你對事情的看法

我們常常以受害者自居,認為世間所有的痛苦都集中到自己一人身上,“為什麼倒黴的總是我”“這不公平”“我簡直是天底下最可憐的人”……但真正帶給我們如此巨大痛苦的,卻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們對事情的看法。

同樣一件事,不同的人有著不一樣的感受。比如同樣是考試沒考好,一種人可能會無所謂,覺得這次考試只是普通的測試而已,考不過也沒多大關係,下次還有機會;而另一種人卻痛不欲生,他們會覺得,自己付出這麼大的努力,別人對自己期待這麼高,絕不能失敗。因此他們的心理感受完全不同。

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

曾經有個人在一個雨天乘坐公交車,因為人多,車上擁擠不堪。這時,他突然覺得後邊有人的雨傘尖碰到了他的腳踝,他本想回頭斥責那個人,但車裡實在太擠,他根本無法轉身。當車顛簸時,雨傘尖就刺得他更疼了,他心裡充滿了怒火,心想:等一會兒非得好好教訓那個人一番。

好不容易到了下一站,一些乘客下車了,他終於能轉過身來,以頂開那刺人的雨傘尖,並且憤怒地瞪著那個不長眼睛的傢伙。

出乎他意料的是,對方竟是一個盲人,而碰到他腳踝的東西並不是雨傘尖,而是那個人手裡的柺杖。他原本要爆發的怒火突然間消失無蹤,而腳踝似乎也不那麼疼痛了。

為什麼他的疼痛感會在一瞬間突然消失呢?就因為這個時候他的想法變了。表面上看,他的憤怒緣自刺痛他腳踝的那個人,但實際上,這種怒氣是來自“這個傢伙非常無禮,我被冒犯”的想法。所以,當他發現對方是個盲人時,認為對方“無禮”的這個想法根本站不住腳,而憤怒的情緒也就隨之轉變了。由此可見,身體上的痛覺往往會因心理疼痛而被放大,只要消除了心理的病因,疼痛的感覺會大大削弱。

放下別人的錯,解脫的是自己的心

在一個霧氣籠罩的清晨,有個人吃力地划著船逆流而上。突然間,他看見一條小船順流向他直衝而來,眼看就要撞上他的船,他高聲喊叫道:“小心啊!”但那條船還是直接撞了過來,他的船差點兒就被撞沉。於是他暴跳如雷,開始向對方大聲謾罵,卻沒有得到回應。當他仔細一看,發現原來不過是一條無人駕駛的空船,他的氣惱馬上就消失了。

在人際關係中,我們常常因為無知而表現出固執、傲慢的情緒,在我們因為他人的“缺點”而暴躁不安時,卻往往忽略了我們自己也有缺點,許多傷害就在無意間發生。這種“無知”,指的是我們對事情缺乏全局的考慮,對他人缺乏換位思考的關懷,所以我們過分糾結於他人的“缺點”,固守自己的偏執和成見,結果只能對自己造成更深的傷害。

與其說改變自己的看法,友善而寬厚地接納別人對自己的傷害,不如說是放過了自己,更深刻地瞭解自己的短處。

有人常說,最大的痛苦往往來自身邊最親近和信任的人所帶來的傷害。事實上,同樣的傷害,只不過因為關係越親近,在心理上讓人更難以承受罷了。即使傷害已經過去很久,有些“受害者”仍然記憶猶新,陷入受害的情緒之中不能自拔,無異於是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一生。

放下別人的錯,解脫的是自己的心。看起來是原諒別人,其實是放過自己。有時候人的眼睛看世間、看他人,就是看不到自己,能看到別人過失,卻看不到自己的缺點;能看到別人的貪婪,卻看不到自己的吝嗇;能看到別人的愚昧,卻看不到自己的無知;能看到別人的目光短淺,卻看不到自己的狹隘。

人生就是要多些反思,多些捫心自問,才能認識自己,幸福才會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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