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建紅黃牌制度,“紅牌”司機禁開出租車兩年

市民在打車時會遇到拒載、繞道、司機服務態度不好等問題,如何才能根治?4月1日起,新修訂的《南寧市巡遊出租車汽車駕駛員經營行為考核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正式出臺,將對出租車司機的日常服務提出更細更嚴的要求。4月3日,南寧市出租汽車協會對新《辦法》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南宁新建红黄牌制度,“红牌”司机禁开出租车两年

紅黃牌制度如何管理?

●年度週期內被扣滿12分,紅牌處理

據介紹,新《辦法》主要有幾個方面的新內容:一個是加了“巡遊”兩字,與網約車有所區別;二是在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較重違法違規行為、一般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動態考核不達標等內容上進行重新修訂。值得一提的是,新《辦法》新建了紅黃牌制度與考核評分相掛鉤,考核週期採用倒查方式計算,年度週期內被扣滿12分的,給予紅牌處理;年度週期內被扣6分及以上不滿12分的,給予黃牌警告。

●一年內被兩次黃牌警告,“紅牌罰下”

對“吃紅牌”的駕駛員,責令企業解除合同,兩年內不得在南寧市從事出租車客運經營。被黃牌警告的駕駛員(不論主班、副班、頂班)將在其車輛頂燈後屏不間斷公佈被警告信息10天。一年內有兩次被黃牌警告的駕駛員,將按紅牌處理。

被扣滿12分的,將納入行業不良信用名單。被扣6至11分的,除黃牌外,統一帶車停運學習教育3天,經考試合格後方能重新上崗。被扣1至5分的,統一帶車停運學習1天,經考試合格後方能重新上崗。

哪些行為屬違規被扣分?

●這些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一次扣12分

通過散步謠言、發送傳單等形式或直接參與影響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停運、罷運事件,造成行業不穩定或其他不良影響的;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從事非法營運或違反其他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這些都屬於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一次被扣12分。

●這些較重違法違規行為,一次扣6分

在出租車司機交接班或者夜班時,經常出現拒載、提前打表宰客等行為,今後這樣的現象或許將有所緩解。根據考核評分表,存在拒載、提前打表宰客、議價多收費、中途甩客、故意繞道等行為的,納入較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內容,原來扣12分改為扣6分。私自改裝、調整計價器造成計費失準的,也將被扣6分。

●儀容、服務等不合規,一次扣1至3分

新《辦法》增加了“計程計價設備、待租標誌燈、衛星定位設備等車載運營設備不能正常使用而繼續運營的,將被扣1分”。

對出租車駕駛員的考核也做了細分。比如,將出租汽車交給未經行業主管部門註冊的人員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將扣3分。

同時,對出租車司機的儀容、服務態度等方面加強了約束,以往只注重經營、不注重服務水平的現象將得以改觀。比如,營運中未統一穿公司統一制服的;行車中存在不繫安全帶、抽菸、亂吐痰、亂扔垃圾,以及行車中未按規定禮讓斑馬線的,將被扣1分。

如何監管違法違規行為?

“這是參照了交通運輸部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對駕駛員拒載的扣分標準。”南寧市出租汽車協會會長傅漢根表示,協會將不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行業暗訪工作,利用錄音、錄像等設備,到市區各大路口及汽車重點經營場所進行暗訪,記錄駕駛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事實,並把處理結果納入考核評分系統。

另外,新《辦法》對於原來的一些條款進行了刪除或修訂,比如,原《辦法》中提到“存在聚眾怠工行為的”“發生交通事故致人重傷負主要及以上責任的”,這些在現實中比較難界定,因此刪除此條款。

“我覺得此次新修訂的《辦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加規範了。雖然辦法很嚴厲,但不會影響我的服務行為。我會更加約束自己的行為,更好地為市民乘客服務。”南寧市紅木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李成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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