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現代司法眼光重看哭廟案

大家看水滸應該都聽說過有個金批版的水滸。所謂金批,就是金聖嘆批註的。金聖嘆是我國明末清初一位著名的文人,生性狂誕不羈,又才華橫溢。除了《水滸傳》,對《西廂記》,《左傳》等書都有評點。很多時候一般人看不出的文中妙處,經過金聖嘆的點評便一目瞭然。後世脂硯齋點評的《紅樓夢》,便受到金批的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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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嘆

清初江南爆發了三大案,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金聖嘆牽涉被殺的“哭廟案”。“哭廟”是蘇州一帶流傳已久的習俗。當地經濟發達,讀書之風甚盛。中產階級的讀書人成為一股重要的社會監察力量,當官府有不法之事、不當之舉,士子們往往就聚集在文廟,作一篇《卷堂文》,向祖師爺孔聖人哭訴後,再召集民眾向上級官府申告。在明朝,人多勢眾的“哭廟”申告往往能令官府不敢小視而採納。

此次哭廟的起因,是當時吳縣縣令任維初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徵稅任務,不恤民情,動用武力,把不按時交稅的民眾統統拉到縣衙打板子,甚至還打死了一個人。同時他自己卻盜賣官米,中飽私囊,弄得怨聲載道,罵聲滾滾,連一向和官府一個鼻孔出氣的蘇州士紳都看不下去了,憤憤地說:“自明太祖立法至我朝定鼎以來,未有如維初之典守自盜者也。”

明代民告官是有傳統的,明太祖朱元璋甚至曾經規定任何人都可以綁了貪官送到京城問罪,沿途攔阻者殺無赦。只不過由於可操作性太差,沒有真正實行下去。不過也可見明代讀書人不怎麼怵當官的。萬曆年間著名書法家董其昌欺壓百姓,惹了眾怒,家當都被百姓們一把火燒了。松江海防打算點兵出救,華亭縣主持工作的吳司理差人說:“不必出救,百姓數萬,恐有他變也。”事後,官府捉拿了當地若干參與抄家的地痞流氓,定罪結案。現在縣令任維初搞的天怒人怨,於是大傢伙繼承蘇州學界遇到不平事就哭孔廟的傳統,於順治十八年二月四日,即全國官員為剛剛駕崩的順治皇帝哭靈的最後一天,組織了百餘人集體到孔廟哭訴痛斥任維初暴政。哭不是目的,搞掉貪官任維初才是目的。他們從孔廟一直哭到江蘇省巡撫大堂朱國治那裡,沿街還發傳單呼口號,造成了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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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文廟

而江蘇巡撫朱國治是怎麼處理這個群體性事件呢?一開始朱國治是逮捕了任維初和鬧事的帶頭人,看起來像各打五十大板。但是任維初是為朝廷徵稅的,自己貪汙一點那是小事,這天下哪有不貪的官?朱國治自己人送外號朱白地,所到之處一片白地。下面官員孝敬的冰敬炭敬也沒少收。都是為朝廷辦事的好官,哪能查辦?那就查辦讀書人吧。反正讀書人好欺負。哭廟這幫讀書人挺礙眼的,都宰了得了。於是朱國治把讀書人哭廟的行為定性為聚眾謀反,以此上報。這其中的腦洞有點大,明明是一群手無寸鐵的書生自行反貪的行為,怎麼就跟謀反聯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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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的朱國治形象

這裡就涉及到一個司法解釋權的問題。任維初是為了收糧食,這群讀書人是不想交皇糧。不交皇糧就是抗糧,抗糧這種事,哪能容忍。所以哭廟案全稱是“抗糧哭廟案”。更何況順治皇帝剛死,你們一群讀書人在這裡聚眾鬧事,驚擾先帝。又不交皇糧,又驚擾先帝,這不是謀反是什麼?於是朱國治以抗稅謀反的名義上報朝廷。朝廷的輔政大臣索尼接到奏報,覺得謀反就是謀反,跟抗稅沒什麼關係。我大清向來是民如子,這幫傢伙謀反那是有預謀有組織的。於是朝廷責令朱國治把案子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從嚴辦理,還排了欽差一同協辦。既然是謀反,那還有什麼好說的,一聲令下,參與哭廟的一百多名人員,無論首從,一律砍頭。至於反貪的訴求,從頭到尾就沒提及。好像壓根就沒這回事。可見秀才上街風險甚大,古今同理。

和一般人想的不太一樣,明朝抗糧是無罪的。只要不打死人,硬挺著不交,官府往往就束手無策。崇禎皇帝在江南的賦稅一直收不上來,打李自成沒錢發軍餉,愣是窮的上吊。而時間來到大清,忽然抗糧就是死罪。不交糧食,打死也白死。為什麼?因為司法解釋權在官府這裡,官府說抗糧有罪,就是有罪;什麼罪?謀反。什麼?律法上沒寫?沒事,那我就改一下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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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上吊

對,問題就在這裡。立法權、司法權、甚至司法解釋權都在官府手裡,官府說什麼就是什麼。你說我貪汙?我還說你謀反呢!也就是說,在法理上,哭廟案並不是冤案。反而是證據確鑿的鐵案。聚眾作亂大家都看到了;抗糧不交也確有其事,《哭廟文》是金聖嘆親筆寫的,更是證據確鑿。

然而歷代卻一直把哭廟案看做一個天大的冤案,蘇州更是曾流傳這樣一首民謠:“天呀天,聖嘆殺頭真是冤!今日聖嘆國治殺,他年國治定被國賊殲!”法理上的證據確鑿,和感知上的冤案,相差的,就是一個司法解釋權。你抗糧不交就是謀反,解釋權就在我這裡。申冤?醒醒吧。實際上,歷朝歷代的官府衙門,立法權和司法權都混在一起,從來沒有區分過。所謂法制,其實就是法治,找個法治你。換言之,沒有獨立立法權的法治就是耍流氓。這種混沌的司法狀態貫徹了整個大清朝,為後來大規模興起文字獄提供了強有力的法理基礎。至於反貪,壓根沒有的事。民間根本沒有反貪的合法渠道,不然又何至於去文廟裡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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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廟記略

金聖嘆臨死前的傳聞挺多。真假難辨。據說金聖嘆臨刑前對劊子手說,耳朵裡藏了倆銀票,砍頭時快點兒別讓我受罪,錢就歸你了。死刑犯賄賂劊子手求快死那是常事,劊子手不以為意。一刀下去,金聖嘆人頭翻滾。隨後金聖嘆在劊子手的兩個耳朵裡掏出兩個紙條,一寫“好”,一寫“痛”,搞得劊子手哭笑不得。好痛的又豈止是金聖嘆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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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此案甚為賣力的江蘇巡撫朱國治當然得到了朝廷嘉獎。十年後調任雲南巡撫,又加太子太保兼少保。正如韋小寶心裡所想,當少保的都沒什麼好下場。朱國治在雲南剋扣軍糧導致兵變,貪汙之名還在任維初之上。後來吳三桂起兵時逼朱國治投降,朱國治嚴詞拒絕,被吳三桂宰了給士兵們分吃,屍骨無存。一個姓朱的為姓愛新覺羅的死節,倒有一點好笑。我不同情他。至於任維初,官復原職,仍然加緊的搜刮錢糧,比之前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如《鐵齒銅牙紀曉嵐》中和珅對紀曉嵐所說,老百姓餓死了無所謂,當官的不能餓死。當官的都餓死了,誰來給我辦事呢?大清開國,就是以此為基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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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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