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的歐洲為何有大量的女巫被處死?

王振華


“……她們做了人見人厭的壞事,犯下了最下流、最可憎的暴行,還有最骯髒的荒淫行為,這對她們自己的靈魂有極大危害性,他們的行為不僅激怒神聖的上帝,也成為醜聞的源頭,也是所有人的公敵。……”

1484年,教皇英諾森八世發佈敕令,認為獵殺女巫附合基督教的教義,標誌著歐洲“獵巫運動”正式開啟,在15-18世紀這段時間裡,大量無辜的女性被當作邪惡的女巫處死。

一直以來,教會對巫術睜隻眼閉隻眼,為何突然大開殺戒?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歐洲很混亂,表現在3大層面:思想層面是文藝復興衝擊教會思想、心理層面是剛結束的“黑死病”讓人心有餘悸、社會層面整個歐洲戰爭不斷(如英法百年戰爭、宗教戰爭、三十年戰爭)。

歐洲這麼亂,需要找替罪羊,女巫成功入選。於是,教皇的敕令賦予人們充分的理由,對女巫的獵殺必須趕快進行。

《聖經》上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英諾森八世還派出2名修士到德意志去調查,一個叫“海因裡希·克雷默”一個叫“約翰·斯普倫傑”,他們調查出的成果是《女巫之錘》成書發行。

“所有的巫術都來源於那些淫慾無節制的女性,她們為滿足自己的淫慾而與魔鬼交配。”《女巫之錘》不僅建議要抵禦女巫的勾引,還提出如何對女巫進行審訊,以及解釋巫術是如何運作。

該書一經出版,立即成為各國獵巫者手中的工作指南,被教俗各界廣為傳閱。剛開始,律師階層有牴觸情緒,但發現牴觸會被別人認為是“男巫師”,他們最終屈服。

獵巫運動是由天主教開啟,後來連新教都加入進來,他們在獵巫方面開展競爭,以圖籠絡歐洲的基督徒。

獵巫運動充滿荒謬,想誣陷貴族女子有難度,她們背後有強大的勢力支撐;想誣陷平民女子簡直太容易,只要一封告密信就可以。何況當時有揭發獲得賞金的承諾,並且會給揭發者保密、免罪。

因此,你嫉妒隔壁女孩比你漂亮,你跟村裡的屠夫老婆有怨,你想搞垮搶你生意的木匠家……辦法很簡單,你只要寫一封告密信,就可以把對方家的女人送入監獄。

舉個簡單的例子,洛桑地區有1個不幸的女人被指控是“女巫”,僅僅2天后,不僅承認有誘拐兒童的行徑,而且還同魔鬼交配,還犯下招風喚雨、屠殺孩童等罪行。

“你會被折磨得薄如羽翼,陽光會穿透你的身體。”被抓住的女人,會被人在牢裡剝光衣服,然後接受指枷、烙鐵、鉗子、錐刺等等工具的折磨,有些地區還不給水、不給飯。所以,“女巫”沒有不招認的,因為你寧可選擇去死。

另外,審訊程序千篇一律,充滿著定罪的言辭技巧。比如會問“誰將你引誘上巫術之路。”你回答“是”或者“不是”,都承認自己有巫術。黑獄裡沒幾個人能出來,她們大多數要被送去刑場,遭受火刑、絞刑或斬首處死。

近300年間,到底有多少女人死於獵巫運動,現在已經不能得出準確的估數,即便專家們也是爭議巨大,少者說10多萬,多者說數百萬。人類的文明在進步,但願這樣的愚蠢再也不會出現……


子屠龍


所謂女巫,是指代歐洲中世紀那些借用巫術、魔法、占星術等所謂超自然能力行事,具有一定知識的女性。

在15世紀由於歐洲各地女巫的猖獗,惹怒了本土教會,因此有大量女巫被作為異端處死。獵殺女巫運動一度非常盛行,大約有10多萬女巫被教會殺死。繼續維護教皇權威,剷除異端,成為死氣沉沉中世紀社會的恐怖陰霾和文化汙點。


實際上,女巫並不神秘,都是普通的凡人,之所以會被認為使用魔法,有的是因為生計艱難,裝神弄鬼。有的是因為不滿教會,發展自己。有的是鄉村醫生,被教會所不容。有的是一些鰥寡孤獨,被那些歹毒的村民嫉恨,導致的集體壓迫。

有的還是知識工作者和科學家,提出的理論和教會的宣傳不符合。總之,可能會有少數犯罪女性,但大部分是無辜的。女巫形象的醜化,還有很多汙名化色彩。在很多中世紀典籍裡,她們相貌奇醜無比,獨自出沒,在森林裡喃喃自語,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感情世界。

不僅如此,有的還會熬製藥品,懂醫術、識草藥,能用傳統土法子療傷治病,把諸如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動物,在一個大鍋裡煎煮成濃稠的湯藥。由於女巫治病偶爾有效果,逐步就被本地民眾認可,影響了教會的利益,當然就惹惱了那些教堂裡的修士。於是這些教會就發動宗教輿論,把女巫們形容為老妖婆,妖言惑眾,製造幻術,十惡不赦、荒淫無恥。

很多女巫還被說成蕩婦,往往是騎著掃帚到處飛,詛咒、投毒、散播瘟疫的魔鬼,宣佈他們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和魔鬼身處一室。可以說,根本都是些憑空臆造、沒有根由的罪名。

實際上,清除女巫也有文化和教義背景。基督教會認為女人應該服從男人,不應該懂得太多專業知識。況且,如果要拯救民眾是上帝的事情,知識女性當然不可以參與。

獵殺女巫運動從1480年延續到1780年,追捕女巫,持續了三百多年。很多良家婦女和鄉村女醫生被異端裁判判處斬首示眾,然後無辜地被燒死在火刑柱上。

在歐洲啟蒙運動之後,各國經過了宗教改革,不許指控所謂魔女,女性大學的興起和受教育權的獲得,審判女巫運動才逐漸結束。如果要追根溯源,1486年是女巫獵殺運動的理論化標誌。兩個多米尼加修道士、德國的審判長詹姆斯·斯普倫傑與亨利·克雷莫,合作撰寫了一部名為《女巫之錘》(Malleus Maleficarum)的著作,自此:

打開了瘋狂的如洪水般的審判大門。

這本書詳細教導女巫獵人和法官如何識別巫術,檢驗女巫與怎樣對女巫施行酷刑的書,加劇了歐洲社會對女巫的偏見與迫害。

甚至,那些罪惡腐敗的教士們甚至不管是不是女巫,對於那些不順從的,一律說是女巫,可以說是女巫審判始作俑者和理論集大成。

秦右史,原創通俗歷史,專注民間文化。


秦右史


公元1480年至1780年在歐洲興起了圍剿"女巫"的風潮,持續時間長達300多年之久。良家婦女一旦被誣為"女巫",立刻被斬首示眾,然後焚燒屍體,有的直接被施以火刑,有學者估計約十餘萬女性被當作"女巫"處死。大量處死"女巫"原因只有兩點:其一、維護教皇的權威,誅殺異端學說;其二、沒收"女巫"的財產,充實少部分人的腰包。

1346年至1350年歐洲集中爆發了可怕的黑死病,死亡人數約為2500萬人,之後延續兩百餘年,給歐洲帶來深重的災難。在自然災害面前,宗教要求人們虔誠信仰上帝,以達到救贖自己靈魂的目的。一些科學家則利用知識和經驗治療黑死病,這些科學家成了宗教的異端學者,被宗教裁判所處死;後來凡是與宗會言論不一致的人皆被視為異端迫害。哥白尼被迫害致死,布魯諾被燒死,伽利略被迫害至雙目失明,阿莫里、西克爾兩位教授被活活打死。

希柏提亞是史上第一個為人所知的女數學家,她高貴典雅,美麗大方,但因對宗教有所不滿而被宗教處死。吉朋在《羅馬帝國衰亡史》中敘述時說:她由車上被拉下來,剝脫衣服到一絲不掛,被拖至教堂,被一群野蠻而無人性的狂徒,用尖利的蠔將她的肉由骨上剝削下來,手腳砍下,拋擲火焰之中。大概希柏提亞是第一個被當做女巫處死的女科學家!

女巫審判運動中,最開始被迫害的是女科學家、女醫生、女文學家等知識女性,教會認為女人天生該服從男人,故不允許知識女性存在。後來年輕的寡婦、富有的單身貴婦成為"女巫"對象,因為處決她們後,可以吞併她們的財產,也沒有人會為她們伸張正義。再後來一些地痞流氓調戲良家婦女,如有不從就會被指責為"女巫"!因此大量無辜的女性被當作女巫處死,因為無論你如辯解,都會被認定為"女巫"!

1486年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寫了《女巫之槌》,這本書詳細的記載了識別女巫的方法,當然大都都是妄想之詞,沒有任何根據。《女巫之槌》成為了女巫審判的聖經,人們根據這書上的記載來識別女巫,無數無辜女子被當作女巫燒死。無論你做何辯解或者不做辯解,他們都有依據認定你為女巫,反正教會就是說你是你就是!亨利希和耶科布兩位教士死後該下地獄還是上天堂呢?

17世紀初,西歐各國反對迫害魔女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對於宗教改革勢在必行。1650年,在西班牙國內審判魔女的事情基本上得到了禁止;1649年德國禁止女巫審判,1672年法國禁止女巫審判。德國最後一位魔女死於1775年,她是被誣告為女巫而燒死的;歐洲最後一位魔女叫安娜·果爾迪,於1782年在瑞士被斬首。


大秦鐵鷹劍士


答|艾慄斯

在中世紀末期也就是十四、十五世紀的時候,獵巫運動和對巫術的審判達到了高峰。一旦被揭發指控成“巫師”,則將面臨全面的糾問式審判,最後的結局十有八九要麼被斬首示眾,要麼被打死或是火刑燒死。所以說歐洲的這段時間是一個令一些人恐怖的黑色時期,尤其是被懷疑成“女巫”的女性。

巫術迫害的受害者絕大多數是女性:在十六、十七時候,即文藝復興和萌芽時期時又掀起的一輪巫術審判裡,德國、法國女性在被巫術審判的性別佔比大約在80%,而在英格蘭這一數據甚至高達92%。這意味著數百萬被處死或走上火刑架的受害者中,絕大部分都是受到別有用心者指控成女巫的女性。

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宗教中對女性形象的貶抑是核心因素:《聖經》中就有“夏娃禁不住蛇的誘惑,吞下禁果使得人類深陷原罪”,所以在基督教中女性就被留下了“更容易受到誘惑、沉迷巫術或是性放縱”的形象,自然也更容易被巫術所蠱惑。

1487年出版了一本臭名昭著的書,叫做《女巫之錘》,教你如何分辨女巫。為什麼只嚼女巫之錘而不提男巫呢?書裡認為:男人?那是耶穌的性別啊,怎麼會去沾染巫術這種邪門的東西呢? ——書裡的原話:“不要把這種異端稱為巫術的異端,而要稱為巫女的異端,使其名稱取自勢力最大的。光榮屬於使男性迄今沒有這種惡習的上帝,因為他願意作為男性為了我們誕生、受難。” 看吧,正義都是男性的,邪惡都是女性的。

最後狂熱分子們翻出了《聖經.出埃及記》中的一條,叫做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把這句話拿開作為大規模女巫審判的依據,使得上萬女性邁入了悲慘的命運。

除了宗教性別形象的影響,一部分女性獨特的生存狀況也是“被女巫”的主要原因。一般的認知裡,巫師都是些神秘邊緣的人群,而女性性別普遍長於男性,所以一個村子裡年事已高、離群寡居的女性、長期的戰爭、瘟疫中失去丈夫,成為獨居寡婦的女性,因為沒有了家庭和社會責任的羈絆而成為鄰居眼中的邊緣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一旦獵巫行動興起就很容易陷入被指控的境地。

還有一些從事特殊職業如醫師、接生婆的女性,因為給人神秘感,並且經常接觸生死,一旦她們的病人或者嬰兒死亡,當時缺乏常識得人們總認為其是拿生命與魔鬼作了交易,因此這類女性也成為“女巫”的高度被懷疑人群。


江隱龍的南書房


中世紀大量女巫的慘死,其實歸根結底就是兩個字:搶錢。

雖然有很多人會從中世紀人們的愚昧無知和艱深的宗教信仰角度出發解釋這個問題,但是我們必須搞清楚的一點是,一件沒有明顯收益的事情是不可能長久健康地存續下去的。當時獵殺和拷問女巫甚至已經成了一門熱門的生意,甚至出了一本古滕堡印刷術發明以後的超級暢銷書《女巫之錘》,你就應該意識到人們絕不僅僅是出於對上帝的信仰才做出了處死女巫的事。

如果我們深入到歷史的細節當中,觀察當時被認為是女巫的重災區人群,就會發現兩種人特別容易被當成是女巫:過了更年期的富有寡婦和帶著孩子的單親媽媽。這兩種人之所以被屠殺,其實背後有著很深刻的經濟解釋。

富有的老寡婦已經沒有了生殖能力,也沒有改嫁的可能性。但是她佔據著上一任丈夫留下來的大筆財產,讓社會的財富資源有一大部分被空守著。既沒有創造更多的財富,也沒有讓更窮困但是想翻身的年輕男性佔到便宜。一種厭惡的情緒於是產生,人們就會找到藉口去迫害這些可憐的老寡婦。想一想巫婆的經典形象:長著鷹鉤鼻的孤僻老太婆,一個人守著一座大房子整天在做巫術實驗。這不就是一個富有的老寡婦的形象嗎?

人們像是打土豪分田地一樣,衝進這些老寡婦的家裡,把她用女巫的罪名拷問、殘殺,然後再把她老伴留下的財產互相分掉,一切是那麼的順理成章。這就叫“懷璧其罪”,一個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有錢人,其實就是犯了罪了。
單親媽媽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農業社會,這樣的女人並沒有很強的生產能力。很有可能,她在照顧孩子的同時,甚至沒有自己的田產可以耕種。這樣的單親媽媽,說到頭來還是村子裡的累贅,人們總是想要擺脫她們。但是直接擺脫又顯得自己很沒有同情心,以後可能上不了天堂。於是他們就藉著上帝的名義去陷害這些女人,讓她們喪失反抗的餘地,變成待宰羔羊,從而讓全村人得到一種解脫。
黑暗的中世紀啊,其實最黑暗的遠遠不是教廷的高壓統治,而是人心。

貓圖怪談


在中世紀的西方,巫和巫術已經被與魔鬼畫上了等號。這樣的現象能夠紮根於民主要是有合適的社會土壤。

當時的整個歐洲社會都處在一種動盪不安、人心惶惶的時期。從14世紀開始,歐洲就一直處於疾病、戰爭的多重打擊之下,人民生活質量產生嚴重的倒退。14世紀,歐洲爆發了黑死病,人口銳減,勞動力缺乏,人們的心中充滿不安全感。一直到16世紀,200年間歐洲戰爭不斷,每場戰爭都是當地居民的噩夢。

而在宗教方面,天主教會也在14世紀至15世紀先後經歷了阿維尼翁之囚事件與教會大分裂,權威一度跌到谷底。另外,長期全球性的氣候異常,更讓本來就比較脆弱的歐洲農業遭受重大打擊。糟糕的社會現狀,讓當時受教育程度極低的底層人民處於無比的痛苦之中,他們一方面焦慮不安,另一方面在宗教的忽悠之下則盲目狂熱,期盼找到現實發洩。這種焦慮和狂熱,正是產生規模持久的獵巫運動的最好土壤。

此外,當時的王公貴族和教會也有意識地營造偏執狂熱的宗教氣氛,也是獵巫運動得以開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收成不好、生意不好、天寒地凍、六月飛雪、隔壁老王突然得怪病死了⋯⋯這些事要怎麼解釋?所以,這一切肯定都是魔鬼作怪!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僅社會需要獵巫運動,讓普通民眾可以宣洩自己心中的恐懼和不滿,對於統治階級來說,也需要獵巫運動,讓自己神權和王權得以穩固。


國家人文歷史


從十五世紀開始,歐洲經歷了將近三百年的女巫審判狂潮,在這股浪潮中估計有四萬到六萬人因為各種現在看來荒謬無比的原因被折磨、燒死或吊死,其中大部分是女性,佔75%到85%。他們被認為是協助魔鬼撒旦的惡毒力量。當然,這樣的迫害浪潮不是沒有原因的,其中對女性的偏見、經濟衰退和社會動盪互相交織、影響。
當時被指控參與巫術的女性大都是寡婦、中老年女人、單親母親,她們貧窮且弱勢,社會對於這些人向來就戴著有色眼鏡,由於缺少男性親屬,沒有任何話語權,她們在男權社會中本來就很容易成為受指責的對象,被認為是累贅,換句話說,她們是最好捏的軟柿子。而且她們又不從夫又不從子,沒有男性後代和親屬,財產也傳不下去,男人們還統治什麼呢,所以被指控為巫師的基本都是女性也毫不奇怪了。
在瑞士巴登,三名女巫被燒死,1585年
在這些社會偏見如此強烈的情況下,一旦出現了各種自然或人為的災害,如穀物歉收、瘟疫、戰爭,導致該地出現經濟上的動盪,人們不免謀生艱難,糧食養不活這麼多嘴,大家都急需一個解釋,或者說替罪羊。這個時候對巫婆的迫害就不免激增了。畢竟那些有了年紀的獨身女人們本來對於生產的貢獻就低,殺死她們不僅少了幾張吃飯的嘴,還能緩解社會緊張情緒,何樂而不為?十七世紀二十年代的德國西南部,經歷了戰爭和饑荒後的村莊和社區出現了大量的類似“案件”。從十六世紀中葉到十八世紀,由於氣候較為寒冷,農業總是不景氣,這段時間也是獵巫運動最興盛的時候。
不過混不上飯吃固然令人憤怒,但這也不是人們在歷史上第一次餓肚子,怎麼這次就要怪到女巫頭上?那是因為人們除了飢餓,還在經歷社會、政治、宗教上的多方面動盪。宗教改革帶來了新教和天主教之爭,歐洲諸國之間的各種戰爭打得許多人懷疑人生,尤其是17世紀的三十年戰爭,更是流血漂櫓,社會秩序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壞。在這樣不確定的情況下,世俗領主和宗教領袖急需轉嫁危機的責任並轉移公眾的注意力。在這樣的多重夾擊下,等待著那些巫婆的只有死路一條。

一名女巫正在喂她的“家人”,16世紀晚期


歷史研習社


女巫審判(Witch trial或稱Witch Hunt)是指中世紀時期基督教對女性的迫害,是當時人們認知力低下、思想閉塞愚昧的結果,算得上人類文明史上的黑歷史。


女性在中世紀以前的日耳曼文化裡是地位很高很受尊重的,尤其是識字或懂醫術的女人。Witch 這個單詞在古英語裡的詞源是wicce, 指的就是女魔法師,或是擁有超自然能力來降服惡魔的人,是受人尊重的,並沒有貶義。但是隨著基督教的興起,女人被降低到絕對服從男人的地位。教會開始捏造各種針對女巫的汙名,被迫害的女性大多數根本不是巫師,而是普通無辜女性。最早還只是迫害所謂的“黑巫師”,即被認為是使用秘密魔法對他人實施生理迫害的人,後來黑白巫師的區分就消失了,出現了大範圍歇斯底里的對女性的迫害。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有種解釋是,中世紀時期動盪不安,戰亂頻繁,瘟疫饑荒肆虐,人民需要找到一個原因,一個替罪羊,而把所有不可解釋的災難推給巫術是最“說得通”的。尤其是黑死病的爆發,人們的憤怒和恐懼全指向了女巫。那個時候還有兩個傳教士寫了本叫"the Hammer of Witches"《女巫之槌》的書,不僅詳盡闡釋了巫術的歷史,還提供瞭如何識別女巫如何告發女巫等實際操作方法,簡直就是女巫追捕的教科書。自此之後,成千上萬無辜的女性被迫害,一直到文藝復興、啟蒙運動之後,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和人們理性認知水平的提升,神權被嚴重削弱,個體價值被重視,西歐各國才逐漸禁止女巫審判。


Ms胡哲


在前面各位答主的基礎上補充三點:

1、這裡的女巫,其實不完全只指女性。witch一詞包括了男性和女性在內的巫師。在現代英語中,“witch”一般是指女巫,男巫則用“wizard”表示。然而這兩個詞原本都來自於古英語wicce一詞,它的同根詞wicca則確鑿地指稱“智慧之女”。儘管行巫不一定非得女性,然而女性似乎天然地更擅長學習與自然溝通,並更能夠駕馭特殊的神秘能力。因此,witch一詞也逐漸指向了女巫。事實上,中世紀時燒死的,既有女巫,也有男巫。

2、巫師的出現是和古代文明同步的:在古代掌握能治病療傷的藥草知識的人、能夠觀望天空預知天氣的人、根據經驗可以通曉自然的人,就是巫師。那時,人們相信自然界中存在統治人類的神和精靈。狩獵、農耕和安寧的生活都需要神和精靈的幫助,而巫師正是在神、精靈與人之間的媒介。此外,女巫和酒神一樣,都是古代多神教的遺產。在唯尊基督的中世紀,他們被視為異端和邪惡的象徵,理應要燒死。

3、有關女巫被燒死的說法,一方面是歷史上確有這些事,另一方面,則是文藝復興時代對之的反覆“控訴”。前面說過,巫術一方面沒有生存的空間,另一方面又因為充滿神秘的魔力而令人嚮往。這種魔力在中世紀末,精神控制減弱的時代,不可抑制地誘惑著解放了的心靈。因而文藝復興的作品裡,大量地敘述女巫的故事,用以解構聖經、教會和修士們已然僵化的正統。對於尋求自由的文藝復興作品而言,女巫不僅是異端,更是殉道者和同路人。而燒死這些女巫的罪過,則成為“老人們”的罪證,用以控訴舊傳統。因此,“女巫被燒死”中的部分故事,很可能是類似於“舊社會苦啊”的唸叨與創造。

以上作為幾點補充,供參考。


林海


歐洲歷史上所謂的中世紀時期,教權高於王權,教會掌握著人世間的的無上權力,他們的話即被認為等同於上帝的旨意,以此為名,對於不同信仰者實施了長達幾百年的 宗教迫害。其中包括了很多被指控為女巫的女性被教會處死。

⼥巫原本的字面意義為 “智慧的女性”,之後被人引申為“魔女”、“妖婦”等。中世紀的歐洲,人們口口相傳,女巫是邪惡的化身,是魔鬼的人間傳聲筒,夜裡騎著掃帚到處飛行,她們會吃小孩,會迷惑人們的心智,蠱惑人作奸犯科。

從十五世紀開始,基督教⼠根據聖經裡提及的所謂女巫的內容,在三百年間,對於無數的惡女人發起了女巫指控,許多無辜的女性或被斬首或被火刑。1487年,教會甚至出版了獵巫“專業書籍”:《女巫之錘》。之後隨著印刷術的的發明和普及,此書得 到廣泛傳播,掀起了民間的一股股獵巫浪潮。

事實上,當時被指控為女巫的女性大都是寡婦、中老年女人、單親媽媽,她們由於性 別和拮据的經濟狀況,使得她們在社會中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遭受著社會的排擠和邊緣化,特別是由於缺少男性親屬,所以她們在任何的社會⽣活活動中都沒有任何話 語權,在一男權社會舉步維艱,常常被⼈們當作為指責的對象,俗話說,柿子挑軟的捏。因此,當社會出現了什麼異端現象,她們往往成了替罪羔。

再加之中世紀糟糕 的農業狀況,導致大多以土地為生的歐洲底層人民無法生存,對於一些不同尋常自然 現象焦慮不安,另一方面他們對於宗教極端狂熱與信仰,對於教會所宣揚的獵巫理論 深信不疑,這更為大規模的獵巫浪潮提供了深厚的土壤與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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