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成了過去一年中,被反覆提到的詞。
據統計,每隔 7.4 秒就有一個女人被家暴。
這意味什麼?意味著每年有至少 426 萬女性生活在暴力的恐懼裡。
即使在今天,一個男人仍然可以理直氣壯地毆打他的妻子。
一張結婚證,變成了一張虐待許可證。
只要她不死,男人就不會受到懲罰,只因為他是她的丈夫。
很多家暴男,愛揚起皮帶,一下,又一下,抽在赤裸軀體上,女人的反抗,瀰漫開來的血腥味,讓他變得愈加興奮。
下手更重了,一下,兩下,三下……
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這夜還長著呢。
這樣的場景,不止發生在一個家庭裡。
更可怕的是,從某這種程度上來說,這樣的虐待,已經算是「仁慈」。
在漫長的黑夜裡,關起房門,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隻面目猙獰的怪獸。
常人無法想象的殘忍,被真實地紀錄在《中國反家暴紀事》中,該紀錄片一經播出,引起廣泛熱議。
這是一部沒有任何靈異恐怖鏡頭,卻是比「恐怖片」更恐怖的紀錄片。
在這部紀錄中,人比「鬼」可怕,這種可怕,來源於真實。
十幾年前,19 歲的漂亮姑娘李翠翠,和村書記的兒子訂了婚。
當時年紀太小,婚事就往後推了推。
兩年之後,村委書記的兒子等不及了,就約李翠翠到茶園商談婚事,但李翠翠還是覺得年紀太小,想再等一等。
一來一去,雙方起了爭執。
眼看商量不出什麼結果,李翠翠起身就要走。
天色漸暗的茶園裡,沒什麼人。
男人突然暴跳起來,像一頭餓狼,將李翠翠撲倒在地,然後伸出自己的手指,生生地挖出了女孩的眼睛。
李翠翠的世界,永遠地失去了能看見光明的權利。
在最該綻放的年紀,她草草地凋零了。
幾年之後,李翠翠嫁給了一個大她 16 歲的男人。
她以為他能拯救自己,卻沒想到,他再一次將自己推向地獄。
新婚的第一天,男人就告訴她——
「我在外面有女人,但是她無法生育,所以你給我生個孩子就行。 」
這句話,像一盆刺骨的冰水,從上到下將李翠翠澆了個徹底。
更澆熄了她好不容易重新點燃的「希望」。
她在他眼裡,就只是個生育的機器。
洗碗動作慢了,就是一頓毒打。
本以為懷孕之後的日子,能好過一點,沒想到不小心跌倒了,男人不僅沒有來扶她,反而用腳狠狠地踹她頭。
男人嘴裡罵道:「你要是把小孩摔掉了,我就要了你的命,把你的頭剁下來。」
後來,男人真的放了一把斧頭在李翠翠的枕邊。
整日的恐懼和擔憂,終於讓李翠翠爆發了,那是她第一次反抗,也是最後一次。
一天晚上,她摸到了那把斧頭,照著丈夫的腦袋,狠狠揮了下去。
屋外的風聲,像極了一個女人的哭喊,也像極了尖叫。
一把斧頭,了結了男人的生命,也了結了她的人生。
沒有人問過她後不後悔,但我想,即使重來一百次,那天夜裡,她依舊會殺死那個男人。
因為只有他死了,她才能「活」著。
兩個男人,毀了李翠翠的一生。
她曾想做一個好妻子,好母親,但是很遺憾,再也沒機會了。
幾年前,「餓死女童案」一經曝出,震驚了很多人。
人們無法想象,在這個大多人不愁吃穿的年代,竟然有兩個女童,隔著一扇房門,在家中被活活餓成了兩具乾屍。
兩位女童的「母親」,叫樂燕。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她一臉冷漠淡然。
當她看到外人拍攝的,最後女兒慘死在家中的場景,她也毫無波瀾,像是個「局外人」。
當人失去了感情,就很難再稱之為「人」。
她沒有為自己辯解一句,最後只在法庭上說了一句話——
「我從未得到過愛,也無法給別人愛。」
樂燕的母親,18 歲的時候就生下了樂燕。
父親是誰,她不知道,母親也不知道。
3 歲時,她就再未見過母親一面,樂家人也不承認她,沒有戶口,上不了學,16 歲因為盜竊入獄,後染上了毒品。
18 歲,在和她母親一樣的年紀,生下了第一個女兒李夢雪,孩子父親是誰,樂燕不知道。
後又跟一名吸毒人員,生下了第二個女兒,李彤。
自己的不幸人生,又再自己的小孩身上重複上演著。
某種程度上來講,樂燕比她們幸運的多,至少她的母親未曾剝奪過她生的希望。
那天,樂燕像往常一樣外出,給兩個小孩留了少量的食物和水。
這一次不同的是,她用絲巾將門窗鎖死,她是鐵了心,要拋棄自己的孩子。
曾經有一次,大女兒因為飢餓跑出房門,卻在小區的草坪上暈倒了。
被好心人救助,但最終只是對樂燕進行了批評教育。
沒有人想到,那是他們最後一次見到這個骨瘦如柴的小姑娘,李夢雪。
隨著母親在房間裡殘存的溫暖氣息逐漸消失,隨著食物和飲水消耗殆盡,兩個幼小的生命也被一絲絲抽離。
李夢雪放棄了掙扎,永遠地睡在了棉胎上,而她的妹妹李彤,則抱著沒有一滴水的水壺,放棄了求生的努力。
沒有人知道在最後一刻,兩個孩子經歷了怎樣的絕望,沒有人能感同身受,更沒有人能挽留住她們。
她們,終究是無辜的,是一代又一代冷漠之下的犧牲品。
沒有人知道,「媽媽」對她們來說意味著什麼,我們只知道,「孩子」對樂燕來說,是活著不如死了的累贅。
沒有愛的人生,最終悲劇了自己,也犧牲了家人。
同樣轟動一時的案件,不止「餓死女童」案一個。
09 年,發生的「董珊珊家暴致死」的案件,不僅讓人們看到了家庭暴力的危害,更讓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心。
在董珊珊最初對婚姻的憧憬裡,想要一個能保護自己的男人。
王光宇的出現,讓她看見了美好婚姻的可能性。
25 歲的董珊珊,很快和丈夫王光宇步入了婚姻殿堂,她確實不再遭受別人的欺負了,所有的暴行,都來自她的丈夫,王光宇。
婚後的 5 個月,董珊珊就鼻青臉腫地回到孃家,提出想要離婚,但是王光宇不同意。
8 個月後,董珊珊就被王光宇打到住進了重症監護室裡。
董珊珊在王光宇的眼裡,變成了一個行走的「人肉沙袋」。
她用瘦弱的身體,承受著這個男人,流星般的拳頭。
二個月後,董珊珊死亡。
在審問中,王光宇這樣描述到——
「用拳頭打她,用腳踢她,從臥室門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到床上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腳。」
董珊珊就這樣,在一次次慘絕人寰的暴行中,付出了自己生命的代價。
傷痕所致,讓醫生都覺得這不可能是一個人擊打完成的,至少是四五人的群毆。
年輕的新娘,還來不及對未來生活有任何幻想,就去往了另一個世界。
她死在了那個,曾經宣誓要好好愛她的男人的拳頭之下。
而更令人感到寒心的是,這條生命,所換來的僅僅是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判決之後,代理律師不敢直視董珊珊父母的眼睛,
他們第一次覺得,司法系統在家庭暴力面前顯得如此軟弱無力。哪怕失去了一條生命,人們仍然未意識到家暴的嚴重性。
人們仍然愚昧地相信,丈夫打妻子,那是天經地義。
董珊珊在生前,和家人一共報了八次警,他們想過反抗,想過逃離,但最終沒有一個人,甚至連人民信任的法律,都沒有伸出能救贖她的「手」。
冷漠,在無形中,也對她下了狠手。
到今天,王光宇早已出獄,而董珊珊卻無法再醒過來。
對於她,這像「地獄」一般的人間,或許離開,才是最好的解脫。
不幸之人各有各的不幸,可無論時代怎樣變化,我依然對那些我無法感同身受的不幸感到痛心。
因為,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活該遭遇那些不幸。
採訪中,楊煥瑩哭了。
她說她很久沒哭過了,這一次哭了,以後再也不會哭了。
無數個噩夢般的日夜,讓她的眼淚早都流乾了。
囚服之下,這些被家暴的女人,身體就像一堆破敗的棉絮,有咬痕、抓痕、砍痕……
採訪結束,楊煥瑩對記者說了句:「我不是壞女人,真的不是壞女人,你看我像壞人嗎?」
如果可以我多想回答她,告訴她,她當然不是壞女人,她不過是一個被命運虧待的女人。
家暴的不幸,到今天,還沒有結束。
2014 年,《中國反家暴紀事》播出,2016 年出臺了中國第一部關於「家暴」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9 年,仍然有人活在家暴的陰影之下。
關起房門,放下袖子,她們遭遇的一切,就能被掩蓋。
掩蓋了之後呢?
沒有醒悟,沒有懊悔,只有下一次更加肆無忌憚的毆打。
所以女孩女孩,別原諒,別害怕。
勇敢站出來去指責,去求助,沒有人活該遭遇這一切,更沒有人應該淪為婚姻的犧牲品。
在你的前面,有無數和你遭遇同樣痛苦的女人,已經站了出來,用自己的一生,作為代價,換來了中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
在你的後面,還有千千萬萬善良的支持者,保護著你遠離暴力。
在「家暴」這場戰役中,沒有人該選擇沉默。
冷眼旁觀,無疑是對受害者又一次的傷害。
只有當整個社會對家暴做到零容忍零原諒時,噩夢才有終結的那一天。
只有那一天到來了,「家」和「婚姻」,才值得更多人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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