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都是獨生子女,男方該不該贍養岳父岳母?

下語1


這個問題我覺得沒什麼爭議吧,既然1家變2家都成了一家人了,都應該當成自己的父母一樣,雖然岳父岳母跟自己沒有血緣關係,但是養這麼大的一個女兒都嫁給你了,就算被岳父岳母嘮叨幾句也正常的,我們都應該承擔起責任,我那時候剛結婚的時候公公對我很好,但是婆婆因為我生的是女兒,剛開始對我也並不怎麼好,我也沒有跟我婆婆去計較,我老公也包容我,我覺得我們做小的有的時候忍忍就過去了,家裡老是吵吵鬧鬧,這樣也不好


膨脹螺絲的是非


岳父岳母在我們家就是爸爸媽媽,沒覺得有啥兩樣啊?愛人不是獨生女,姊妹四個都搶著養老人。最後還是我們家待著隨便,生活的舒心才住下來的。省得我們整天惦記著。岳父岳母年紀大了血壓高心臟也不好,一天打倆電話也是放心不下。最後還是外孫子一趟一趟的跑去做工作才搬來一起住的。其實很簡單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坦誠相待。想吃啥就吃啥,該穿啥就買啥。多一點時間陪陪他們說說話,出去轉轉開心就是幸福。人老了有些事兒愛較真,就順著他們。愛人脾氣不好總是和老人頂嘴,我背後就兩邊勸,這邊勸老婆以後別惹老人生氣,那邊哄老人說她知道錯了。老人也不易不管多晚也在門口等著我下班,過了點沒回家就叫人打電話。看見全家人都回家了才看電視去了。

老人受的苦和累比我們多,珍惜他們吧。把時間多給他們一點,把愛多給他們一點,大家都快樂一點。孝敬就是幸福。


吉祥待完善


我覺著男女雙方的父母應該是一樣的啊!能贍養公婆,就能贍養岳父岳母。因為現在是男女平等,所以公婆岳父母也應該是平等的。我岳父岳母由於箇中原因,就是我養老的,我是女婿。具體伺候有我老婆來做。而我父母,因我弟兄們多,具體是我弟弟贍養,其他哥幾個主動配合。我過年過節去看看一下,其他不用我操心。至於養老的費用,大家積極主動支付就可以了。也沒有啥大的矛盾。至今我和我弟還是和鐵哥們一樣融洽,當然弟妹也很開通。他們也挺理解我贍養岳母的實際情況。所以,我覺著贍養老人真不用分是公婆還是岳父岳母。都是父母,都得贍養。


好想睡到自然醒1


我有獨生女,我站在岳父角度來談談這個問題。

我認為首先要看贍養的含義。我期待的贍養主要是在親情方面。比如常回家看看。將來真的老了,什麼也幹不了了,女兒女婿能夠過來陪陪啊,乾點我們靠體力幹不了的事啥的。至於錢財,我不用。錢財這些東西,都是普通人本來也沒啥。作為獨生女父母,女兒是唯一繼承人,我們百年之後又不帶走,都是女兒女婿的。有生之年,我們都有養老金,為了貼補養老金也早就買了商鋪,錢財我不會攢太多。只要女兒女婿也在努力奮鬥,不是一味的啃老,我們及時會盡自己微薄之力資助他們一下。與其百年之後一次性給了,不如活著適時恰當的給點給點的。至於自己,按照現在的消費水平,過節儉日子習慣了,一年十五萬足夠了。

說到給岳父母養老,可能一下子讓人想到女兒出嫁時的問題。比如抱怨彩禮。當初我女兒結婚的時候,對方也是獨生子,所以我們沒有對彩禮和房子啥的提出任何要求。都是一家人了,彩禮這種錢給了也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的沒啥意義。實在有人問,我隨便一說給了二十萬。別人又不會查你的賬,有啥啊。房子的事我相信他們不會讓小兩口睡馬路。結婚時候婚房很小,但是我們都沒太在意,只要孩子幸福,婚姻穩定,慢慢買大房子還不好說嗎?當初雖然我家是女兒,但是我早為她準備了房子,當時想的就是孩子結婚不用了,我的就出租;如果用錢了,房子也可以賣掉。我就想的是自家女兒自家給提供保障。結婚時候我只管我陪嫁什麼,當時陪嫁了一輛四十萬的車加五十萬現金。在陪嫁和彩禮問題上雙方沒有任何爭議,我們都量力而行就行了。我想對其他準岳父母說的是彩禮可以有,但是不可強求。房子也不一定一步到位,以後都可以逐漸解決。你的目的是讓女兒幸福,你不顧對方實際情況使勁要,很容易傷感情。你願意你的女兒嫁過去整天生活在婆家的白眼中嗎?我不認為彩禮可以體現面子,我認為高品質的行為和孩子幸福的生活以及兩家人的團結和諧才更有面子。

回到養老問題,我還想對其他準老人說的是,如果錢是養老的核心問題,那麼養老問題能夠自己解決的最好自己解決,而且應該從沒有老的時候就早早做好準備。即使是有兒子的也應該儘量靠自己。養兒防老的觀念有點落伍了,手裡有糧心裡不慌,老人最好有自己資金收入,自己有收入才踏實。不早準備,等自己一點收入沒了花一分要一分,你自己也不自在。

站在親情角度,女兒女婿贍養岳父母是必須的。女兒孝敬公婆,女婿孝敬岳父母,都是人心換人心的事,不一定給錢,但都應該多關心多照顧雙方老人。老人同時有兒子和女兒的,女兒女婿同樣有義務給岳父母盡孝養老。基於傳統,盡孝養老的方式可能和兒子不一樣。比如,對於父母實在沒收入的,兒子多出錢,起主導作用;女兒女婿多出力,起輔助作用。當初要了彩禮的,也不能認為彩禮就是把人家女兒買斷了。彩禮無非十萬二十萬,多的三十五十萬,能買斷母女親情嗎?能買斷二十多年的養育之恩嗎?何況一般情況彩禮還是由女兒帶回的,那無非就是小兩口新生活的啟動資金。你老丈人又不會讓你承擔和他兒子一樣的贍養義務,你不用推脫責任。不要總拿彩禮說事,總抱怨彩禮是不是表明你無能和不明智?當然,你老婆是獨生女兒的,你當女婿的,和老婆一起作為岳父母財產的繼承人,贍養岳父母更是責無旁貸了。


li8888000


小編的提問是 關於娶老婆 或 上門女婿 這個話題的延伸!

持這種觀點的,尤其在彩禮上產生矛盾的大有人在!

打個比方,臨時彩禮加價,男方絕對不痛快,下意識裡把妻子想成自己的私有財產,既然是完全買斷,那岳父岳母的贍養自然和姑爺沒關係了!

我個人不牴觸彩禮問題,隨大流嗎!但我也理解有這種觀點的人!作為工薪階層,買房買車真是把一輩子家底掏空了,彩禮要不能商量本就強人所難了,要在趕上臨時加價的,放誰也是心裡一根刺兒!

我在頭條上類似話題的所有回覆,一直強調一點,物質基礎很重要,是基礎,但不要本末倒置,對方父母和孩子的人品好,識大體,兩個孩子的三觀合拍,這才是長久和諧相處的根本!隨便說一點,雙方父母都是多替對方考慮的人,根本也不會出現因為彩禮。。。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的,男方會盡力出,女方會盡力替對方考慮!我知道的,雙方家庭關係好,男方只能拿出5萬彩禮了,女方媽媽私下給姑爺5萬,為了婚禮上把面子事了了,錢還是小兩口的,你說,凡是有點心的姑爺能不對丈母孃感恩戴德嗎?說的有些過了,大家明白意思就行!男方多掏彩禮了,限制妻子活動,人家爸媽心裡能高興嗎?就說你掏的多也不能這樣!路都是人走的。。。你以後生活的幸福指數完全在於你前期的所作所為


張炳劍


你先問問男方要不要養他自己父母嗎,是他自己養還是你們兩個一起養?

如果他都知道養自己父母了,那女方父母也一定要養嘛;

如果男方說他自己養他自己父母,不需要你這個媳婦兒幫忙,那你就回去養自己的父母唄;如過他需要你一起養他父母,他肯定要養你的父母啊。

要想公道,就要站在對方角度想一想,誰的父母還不是父母了?


年輕學者


這個問題如果換做又一種問法呢?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岳父岳母的遺產男方該不該繼承呢?一個道理啊!

贍養老人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別說是獨生子女,即便是你還有大小舅子或者大小姨子你都有義務撫養老人的。

我國從商周年代直至於今一直流傳著類似於二十四孝這樣的典故,都被傳為佳話。百善孝為先這句話,相信大家也是耳熟能詳的。讓人欣慰的是,中國這種古老的文化也一直被傳承延續,我過老年人保障法也趨於完善,這是義務,也正是一種文化。

反過來說,又回到了第一句話上,老人的遺產你怎麼知道爭呢?老人們為了我們一輩子嘔心瀝血,操勞半生,到老了我們唯以回報的就是對他們好一點。無論哪個,千萬別喪失了良心,都有父母,也都有老的那一天,好好的對待老人,給兒女們做個榜樣,讓我們中華名族的光榮美德繼續發揚光大。



我願做一束光


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男方該不該贍養岳父岳母這個問題咱先不用講法律如何規定,就咱現實的家庭生存狀況看其實很簡單很明瞭,男女平等這是現代社會現實情況,既然是男女平等,就很自然的男女都一樣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不用說獨生子女,這也是排在任何子女面前的真實現狀,既然雙方有緣結為夫妻,那麼雙方便有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假如女婿如果不想贍養岳父岳母,那麼反過來女兒就有權利不贍養公婆,如此一來,夫妻雙方就須各自努力去贍養各自的父母,那麼就會影響到雙方的家庭和睦,影響到下一代的生育培養,畢竟贍養父母是任何兒女都跑不掉的責任,結為夫妻就不應該在贍養雙方父母的問題上糾結,一個女婿半個兒子,人人都會老,不管有義務沒義務,雙方的父母都應該贍養!



佳陽1368


看帖子爭論半天都是和自己人較勁,獨生子女婚後贍養四個老人,現今城市裡的老人或多或少大部分都有養老金,這點不用小夫妻操心,重點在於老人需要陪伴,也就是身邊得有人伺候,而這最難的就是需要時間,小夫妻都有自己的工作,哪有精力做到?現在子女好幾個的都做不到,大部分都是輪流陪伴,可想而知獨生子女夫妻怎能做到?想當年獨生子女是國家的政策,第一批獨生子女的父母現今大部分都退休了,而小夫妻正是幹事業的年齡,而且還有自己的孩子,哪有精力照顧四個老人?我想說的是養老應該政府負責!而不是把矛盾轉為家庭內部!於國於家於社會都不穩定!健全社會養老制度這才是重點!


明哥指彈


不知道你們怎麼想,反正我個人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事。為什麼你會覺得你的父母是你妻子的父母,你妻子的父母不是你的父母?如果她家裡有兄弟,那自然不用你多操心,不過你們都為獨生子女,那麼贍養雙方的父母自然是理所當然的。

引用《酒幹倘賣無》的歌詞:“沒有天哪有地,沒有地哪有你,沒有你哪有我”,你父母生養你,老了,你要贍養,這樣你覺得天經地義,但是換個角度,難道你妻子就不是她父母生養的?直接石頭裡蹦出來的麼?所以她也要贍養她的父母,跟你要贍養你的父母是一樣的性質。

我覺得一杯水要端平,不能厚此薄彼,女婿兒媳半個兒女,父母岳父母皆為父母,臨老贍養,天經地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