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能隨意開除哪些員工?如果開除了,會有什麼後果?

紫氣東來131719158


這個問題提的好,對於當前來說,帶有普遍性,下面我就相關問題整理回答如下,給大家在實際工作中參考並提醒注意。

當前,儘管我們國家出臺了《勞動法》,但是很多用人單位,都沒有很好的瞭解和執行,員工也沒有保護意識,其實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有些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開除員工的,一旦發生,用人單位是要受到處罰和損失的。第一,就職期間因病或者因公喪失部分或者全部勞動力的。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是不能辭退員工的,很多單位只是給一些簡單的補償,比如說陪償醫藥費誤工費等,然後就以其他理由辭退員工,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否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一大筆陪償金而受到損失。第二,在孕期或者產假期的女性員工,是不能隨意開除的,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員工在孕期,產期和蒲乳期是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產假的,用人單位不能隨意剋扣員工工資更不能隨意辭退,如果單方面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高額的賠償金。

同時,用人單位也不能用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外,《勞動法》還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經濟補償情況,有很多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寫出來了,請大家自己看看和學習《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指導用人單位正確合理的解決,同時勞動者自己也要了解和學習,自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共建和諧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


東方雅士2


用人單位以便相的手法被迫員工辭職,請高人指點員工怎樣維權?


大地6443


沒有不能開除的員工,你以為企業法務部那麼多人是幹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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