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薩爾圖區2019年(春季)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安排的通知

大慶薩爾圖區2019年(春季)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安排的通知

依據《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19年春季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師函[2019]123號)要求,現就我區落實此項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薩爾圖區戶籍、居住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統一考試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二)2019年大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統一考試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條件;

(四)依據《教師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9]1號)規定,符合認定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網上申請時間(中國教師資格網)

2019年4月22日-4月30日

三、現場確認程序

(一)現場確認地點和時間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請到薩爾圖區教育局536辦公室現場確認

地點:大慶市薩爾圖區政府薩政路6號。

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5月6日-5月10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40-11:00 ;下午13:40-16:00)。

(二)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經國家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

3、《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頁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後,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照程序要求上傳);

4、認定人員自行到縣(市、區)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自行下載,正反面打印粘貼好照片,照片處要求加蓋醫院的公章 );

5、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經國家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國家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

7、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8、一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正規照片,此照片要與網上申報時提交的電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寫明姓名、申報學科及身份證號後4位)。

特別提示:在系統審核材料過程中,學歷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國考合格證明經國家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需再提供紙質材料。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需在現場確認環節提供原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往屆師範類畢業生直接申請認定的,另外還需提供在校期間的學業成績單及教育教學實習能力鑑定表複印件並加蓋檔案存放部門公章;2019年非師範類應屆畢業生可持在校期間合格學業成績單進行現場確認,符合認定條件的,待取得畢業證後,憑畢業證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注意事項

本文件未說明的事宜,請認定人員按照省文件(黑教師函[2019]123號)要求辦理。

大慶市薩爾圖區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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