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黃金白金赤金的區別:銀幣有面額,匈奴首級價值五斤黃金?

漢朝的貨幣分為黃金、白金、赤金三種,黃金不用解釋,白金就是銀錫合金,最低一等的赤金,其實就是銅。於是人們很容易把賞金千斤是金還是銅而發生爭論,比如衛青征討匈奴,明確賞金數量的有兩次,一次二十萬斤,一次五十萬斤。當然,這些錢是出征的漢軍人人有份的,以衛青的人品,是不會私吞的。滅呂安劉之後,周勃以首功得任右丞相,賜金五千金,陳平以第二功臣的身份就任左丞相,賜金一千斤。於是有人一口咬定:所謂的賜金,就是給他們一些銅,讓他們自己去鑄錢——賞賜黃金是不可能的,因為漢朝根本就沒有那麼多黃金。

這種事情其實沒有必要爭論,漢朝一斤只有二百多克(合現在半斤),漢朝五千斤黃金才一噸多,一千斤黃金一個手提箱就能裝走,跟現在轎車後備箱裡裝一噸黃金的人根本就沒法兒比,就是換成錢,也不過就是幾個億,晁蓋那個級別的人,弄到一噸黃金都不是難事兒。

漢朝黃金白金赤金的區別:銀幣有面額,匈奴首級價值五斤黃金?

​閒話少敘,言歸正傳,咱們還是來講將漢朝黃金的故事,而從這幾個故事裡,我們不但能知道漢朝的黃金是不是很稀有,還能知道斬殺匈奴的賞格,最有趣的一個現象是:漢朝的銀幣要是拿到今天,至少能換一棟樓,至於能不能換一噸黃金,那得專家說了算。

首先咱們來說說漢朝黃金有多稀少。漢武帝時期有一個“捐贈大戶”叫做卜式,此人一旦國家有事就捐款:抵禦匈奴,他要捐出家產的一半充作軍費,漢武帝沒要。第二年賑濟河南流民,卜式又捐出二十萬錢,這回是直接捐給太守的,漢武帝看到捐款名單的時候,錢已經花了,所以漢武帝只好賜給他一個左庶長的爵位和十頃土地作為獎勵,最後這個卜式還當了齊國國相、漢朝御史大夫。

卜式當齊國國相的時候,正趕上呂嘉反叛,卜式又上書要求帶著全家參戰,漢武帝大為感動之餘,對卜式的賞賜是“賜爵關內侯,金六十斤,田十頃。(史記平準書)”給一個擁有一千多隻羊、一次能捐贈二十萬錢的卜式六十斤黃金,可見漢武帝手頭也不寬裕,或者說黃金比較稀有,所以漢武帝比較肉痛,就想了個辦法“堤內損失堤外補”:先是把卜式的善舉廣為宣傳(佈告天下),希望諸侯能群起效仿,但是諸侯裝聾作啞(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擊羌、越)。被氣歪了鼻子的漢武帝使出絕招:“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漢朝黃金白金赤金的區別:銀幣有面額,匈奴首級價值五斤黃金?

​所謂“酎金”,說白了就是承包封地的諸侯交給皇帝的份子錢,標準基本是封地有一千人(當時只統計人丁)繳納黃金四兩,一個萬戶侯也就需要上繳幾斤黃金。但是黃金成色足不足,那得由漢武帝說了算,一百零六個諸侯因此被收回了封邑(坐酎金失侯)。連衛青的兩個兒子(陰安侯衛不疑和發乾侯衛登)都沒有能夠倖免,更多的王國侯國都捱了罰。漢武帝送出去六十斤黃金,收回了一百零六個侯爵頭銜和封邑,還是大賺了一筆。

儘管漢朝的黃金比較稀有,以至於漢武帝也不得不斤斤計較,但是賞賜有功將士,卻一點也吝嗇不得。這就是我們要說的第二個故事:漢軍斬獲一個匈奴首級能得多少賞金。

漢武帝兩次給衛青大軍的賞賜,在《史記》和《漢書》中都有明確記載:“大將將六將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獲首虜萬五千級。明年,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這筆賬好算,平均下來一個人頭五六斤(漢斤)金子(一千五百克左右),當時匈奴強悍,漢軍勝少敗多,賞格自然要加碼。後來連匈奴祭天金人都搶回來了,賞格也沒有降低了:“大將軍、驃騎大出擊胡,得首虜八九萬級,賞賜五十萬金。”《史記》特別註明,這五十萬黃金純屬賞金:“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

七十萬漢斤黃金,換算成現代重量,就是一百七十五噸左右,但就是這一百七十五噸黃金,掏空了漢朝百年積攢下來的家底,黃金都分散流落到民間,所以後來漢武帝才那麼計較酎金的成色,此後也沒有再發動大規模的對匈戰爭——賞金花不起了(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

漢朝黃金白金赤金的區別:銀幣有面額,匈奴首級價值五斤黃金?

​現在回過頭來說陳平周勃得到的五千斤和一千斤是黃金還是赤銅,這就是我們要說的第三個故事:熟悉漢朝法律的人都知道,從漢武帝開始,就不允許諸侯和民間鑄錢了,私鑄銅錢就要殺頭,如果漢文帝賞賜給周勃陳平赤銅讓他們自己鑄錢,那就等於是在要他們的老命。

綜合《漢書食貨志》和《史記平準書》的記載:“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造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值三千;二曰以重養小,方之,其文馬,值五百;三曰復小,橢(橢圓)之,其文龜,值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重如其文。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勝數。”

漢朝黃金白金赤金的區別:銀幣有面額,匈奴首級價值五斤黃金?

​從這兩段記載中,我們就知道從漢朝孝武帝劉徹開始,就開始鑄造銀幣了——銀幣與銀錠的最大區別,就是一個有圖案一個沒圖案。漢朝的銀幣並不是按重量來計價的,據唐朝司馬貞所著《史記索隱》、張守節所著《史記正義》以及宋朝裴駰《史記集解》記載,“一金,萬錢也”,說明黃金跟銅錢(不同時期為半兩、五銖、四銖、三銖)是按照重量比價的,而漢朝銀幣則是近似於近代鈔票:價值三千錢的圓形龍紋圖案的銀幣重八兩,價值五百錢方形駿馬圖案的銀幣重六兩,價值三百錢的橢圓形靈龜圖案銀幣,重四兩。

這時候有讀者可能就要問了:既然兩個價值三百錢的龜幣就能鑄造一個價值三千錢的龍幣,民間豈不是盜鑄成風?

漢朝黃金白金赤金的區別:銀幣有面額,匈奴首級價值五斤黃金?

​不知道讀者諸君聽沒聽過郭德綱和王玥波一人說一半的評書《波斯尋寶》,那裡面的“草幣”“花幣”“蟲幣”“獸幣”“鳳幣”“龍幣”,就跟漢武帝時期的“龜幣”“馬幣”“龍幣”差不多,所以明朝儒生商人鍾海千賣桔子大賺了一筆——他只要“草幣”。

明朝人“聰明”,漢朝人也不傻,皇帝大臣也不傻,所以民間盜鑄銀幣的就像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一茬,氣得朝廷乾脆取消了銀幣。這時候我們該明白了,漢朝(中後期)盜鑄錢幣是要抄家滅門的, 如果漢文帝真的賞賜給周勃陳平一千斤和五千斤赤金(銅),那就是擺明了要告訴這二位:趕緊回家抱孩子養老去吧,否則我就要滅你三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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