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山區人民檢察院公開宣告一起不起訴案件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一起不起诉案件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一起不起诉案件

4月3日,橫山區人民檢察院對被不起訴人李某某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承辦檢察官前往李某某所在的延安市李渠鎮某村村委會對其進行了不起訴公開宣告,被不起訴人所在村委會主任、會計及部分村民參加。

宣告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李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的基本案情,詳細闡述了對此案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法律依據和相關政策,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解除對李某某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並對其進行了法治教育。李某某當場表示深刻反省,並承諾今後一定會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據承辦檢察官介紹,該案中李某某售假金額剛達追訴標準,且犯罪情節輕微,李某某認罪悔罪態度好,案發後能積極搶救、挽回損失,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依法對其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對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宣告是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一項有力舉措,有利於提高群眾對檢察工作的信任感,促進規範公正司法,同時也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更好貫徹。今後,橫山區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工作,拓展公開範圍,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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