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帝王權謀:以內、外廷設置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

——談古論今話管理之四十七

自秦統一六國之後,中國古代歷史從趨勢看便是專制皇權不斷得到加強和鞏固的歷史過程,儘管中間也有過皇權相對弱化,軍權、相權,貴族或諸侯的權力暫時得到強於皇權的時候,但所維持的時間並不長,最後都被皇權抑制下去了。其實,這在政治上,是由封建體制的本質所決定的,以小農經濟體制為主體的經濟形態,在氏族血緣傳統文化的影響下,在政治管理體制上需要一個權力高度集中的統治政體,這決定了專制皇權不斷得到鞏固,所以,歷朝歷代政治體制的運行,自然也逐步趨向於強化皇權專制統治。

帝王一直站在政治管理體制的寶塔頂峰,掌控著整個國家的一切政務,而國家一切大小事務全都由皇帝來主宰,一方面,這就造成了一切屬於皇帝的帝王天下論,即《詩經·小雅·北山》所說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整個天下都是皇帝的,所以,宋朝稱“趙家天下”,明朝稱“朱家天下”等等;另一方面,天下似乎不能沒有皇帝,所以常說“國不可以一日無君”,沒了皇帝似乎天下無主政者了,天下會大亂。

皇帝掌控著至上的權力,掌握著中央政府管理機構的最高權柄,因而,歷來統治者的觀點是,國家的興衰存亡全都決定於皇帝的行為的好壞,如此一來,賢明的君主更有可能造就國泰民安的局面,而昏庸的皇帝卻極大可能造成國家的腐朽和衰敗,這便是常說的“君明則國興,君昏則國衰”歷史現象。

開明的帝王能創造盛世繁華,歷史上有“開皇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等說法,也就是因為楊堅、李世民、康熙、乾隆等皇帝在推行政策方面相對比較開明,創造了盛世的繁榮,所以,皇權專制體制下,皇帝對於國家整個政治機構運轉的作用是非常之大的,歷史上的那些傑出的皇帝,就是因為他們充分的發揮了其政治才能,如秦始皇、漢武帝、隋文帝、唐太宗、康熙皇帝等,治理好國家,才會有國泰民安的局面出現。

中國朝代的更迭和變化也是皇權專制變化發展的過程。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正式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此時,以皇權為中心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便初步形成了,這就奠定了中國封建社會中央政權的基本統治方式,皇權專制成了統治體制的基本原則。

明朝帝王權謀:以內、外廷設置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

秦始皇畫像

從漢景帝開始到漢武帝時完成的削藩政治措施,解決了諸侯國分權割據問題,強化了中央集權統治,漢武帝還通過改革官制來加強皇權,並通過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尋找文化理論上的根據,使皇權專制主義政治制度得到鞏固。而且,漢武帝還通過舉賢良方正選拔人才,鼓勵諫言,為統治行為進行糾錯,改善統治方式。但是,很可惜,西漢後期政治機制運轉出現問題,導致地方豪強勢力崛起,出現外戚專政,東漢建立後,有強化皇權統治的跡象,但沒有能抑制住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形成外戚與宦官交替專權,而豪強地主的超強剝削,逼民造反,出現黃巾起義,之後造成軍閥割據,中央專制集權遭到破壞。

隋唐時期,吸取了魏晉南北朝的教訓,實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提高了治國理政的效率,使專制主義集權得到一定的強化,而科舉制的實行也有利於吸引優秀人才來提高管理,穩定管理秩序。特別是三省六部制的確立和發展使中央政府的管理體制變得比較合理,將宰相一分為三,實現君權對相權的削弱,使官僚機構形成比較完整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中央統治權得到強化。

北宋初年,皇權專制的中央集權得到進一步強化,基本上解決了藩鎮割據和武將爭權的問題,軍權方面,通過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將管兵、帶兵和用兵的機制分開,避免武將強攬軍權而叛亂;政權方面,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管理地方政事;財權方面,派轉運使到地方管理財政,這些管理措施大大加強了中央專制集權的統治權力,當然,也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同時,抑制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元朝因為版圖太大了,為加強專制封建統治並有效對遼闊疆域進行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中書省成了全國最高行政機構,而地方設行中書省(民間稱“行省”),但是,元朝裁撤了門下省,而尚書省時置時廢,六部直接隸屬於中書省,隋朝開始實行的中央政府三權分立的機制至元代已經不存在了。

到了明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得到了空前的強化,達到了專制政權的頂峰。

明朝帝王權謀:以內、外廷設置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

朱元璋畫像

首先,明朝廢除丞相制度,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

朱元璋清除了丞相胡惟庸之後,在中央政府的體制中廢了丞相職位,將原來隸屬於丞相的權力劃分至六部,而六部長官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由皇帝親自掌控六部,實際上,皇帝同時兼任了丞相的職務,直接管理六部。如此一來,歷經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便被朱元璋一道聖旨廢除了。這一措施從鞏固皇權專制角度看,當然是很有利的,它解決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進一步強化了以皇權為代表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皇帝的專制更強了,中央政府的管理權力更集中。

此外,在地方廢除行省,設“三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軍政。三司是朝廷在省裡的派出機關,互不統屬,三分權力,互相牽制,遇有重大事宜,需由三司合議,上報中央政府的部院決斷,這加強了中央政府對於地方的垂直管理,加強了朝廷對地方政府的控制。而八股取士又為統治階層培養了執行專制管理的官僚隊伍,強化了中央政府的專制統治。

其次,明朝強化內廷宦官機構,賦予特殊權力。

明朝立國不久,便建立起內庭宦官制度,而且內廷機構不斷得到發展,宦官機構的設置和人員數量一直在增加,到明太祖朱棣統治時期,宦官的機構設置變化越來越大,宦官數量越來越多,而到洪武年間,明代的宦官機構及職官設置才基本形成定製。明朝的宦官機構主體設“二十四衙門”,此外,還有“十二監”“四司”“八局”,當然,還有宮廷後服務方面的機構,如內府供用庫、司鑰庫、內承運庫、廣盈庫、廣惠庫、廣積庫、御酒房、御茶房、牲口房、刻漏房、更鼓房、盔甲廠、林衡署、織染所、安樂堂等。

而在內廷中掌控著最高權力的是司禮監,他既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中的首席,也是整個宦官系統中權勢地位最高者。

司禮監擁有非常關鍵的三項職權:其一是批答奏章,傳宣諭旨,這是司禮監最重要的職權,這一職權讓司禮監成為皇帝身邊最親近的官員,掌控御前信息的上傳下達,而且,官員是否能見皇帝也是由他做主;其二是總管有關宦官事務,司禮監不但在各宦官機構中處“第一署”位置,位列“二十四衙門”最前,而且,實際上處在總管、統領其他宦官機構的位置上,整個宦官系統皆由他來管,權力很大;其三是兼顧其他重要官職,特別宦官系統中的特設機構,如東廠提督、南京守備等,也常由司禮監來掌管。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人,秉筆太監四五人,隨堂太監八九人。其中數掌印太監權力最大,因為宦官屬於內廷,所以,司禮監號稱“內相”。比如,萬曆初年權傾朝野的馮保就是掌印太監,是司禮監的掌權者。司禮監兼領東廠提督和兼管派往地方負責監察的鎮守太監、守備太監等,使得他的權力可以延伸到朝廷各處和地方官府衙門,有著超強的權力。

明代內廷勢力的強大與專設的特務機構有關,明代曾經有錦衣衛、東廠、西廠和內行廠四個機構。錦衣衛是由拱衛司改變而來的,其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其首領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曾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廢除錦衣衛,將內外獄全歸三法司審理,但明成祖又將錦衣衛恢復,並設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錦衣衛直接聽命於皇帝,可以逮捕包括皇親國戚的任何人,並秘密審訊。

明朝帝王權謀:以內、外廷設置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

朱棣畫像

東廠是明成祖朱棣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設立的,全稱為“東緝事廠”,其目的是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其首領由朱棣所寵信宦官擔任。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東廠職權很大,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皆要派人聽審;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其行為。東廠的首領稱“東廠掌印太監”,其權力在宦官中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

西廠全稱為“西緝事廠”,成立於成化十三年(1477年),是東廠之外增設的特務機構,它的權力一度超越東廠,明憲宗設立此機構是為在京師和全國各地秘密監視官員,西廠直接聽命於皇帝,不受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的節制。西廠第一任提督是太監汪直,後來是劉瑾,兩任之後,西廠便被裁撤了。

劉瑾曾同時兼管東西廠,但東西兩廠為爭權奪利卻互相拆臺,矛盾重重,為改變此狀況,劉瑾又設立了“內行廠”,由他本人直接統領,其職能與東、西兩廠一樣,而偵緝範圍更大,甚至可以偵緝東西廠和錦衣衛。這一時期,錦衣衛、東西廠、內行廠四大特務機構平存,成了明朝歷史上特務最囂張的時期。

明朝帝王權謀:以內、外廷設置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

錦衣衛劇照

廠、衛設置是明代很特殊的機構,這機構隸屬於內廷,直接向皇帝負責,是皇帝最得力的耳目和爪牙。東廠、西廠和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兼任,他們擁有特殊權力,有權對所有皇親國戚、官吏和百姓進行監視,並能秘密審訊,設獨立刑獄,凌駕於司法部門之上,成為皇權專制最有力的統治工具。劉瑾掌權時,特務機構的權力達到了頂峰,並互相制約,也相互有矛盾,比如,內行廠可以偵緝錦衣衛、東廠和西廠三個特務機構,而東、西廠也互相監察,錦衣衛偵伺一切官民,當也被厂部偵察,皇帝直接掌控下的幾個特務機構,因掌權具體太監不同,互相牽制、矛盾,這也有利於皇帝對這幾個不同機構的掌控。

明代特務機構的空前壯大,特別其權力的膨脹其實標示著君主專制統治的空前強化和專制制度的腐朽程度已經大大加深了。

再次,明朝在外庭中設內閣,分擔皇帝的事務,輔佐皇帝處理政務。

明朝的外廷主要是指由內閣、六部、地方巡撫、太守等所組成的文官管理系統,是政府的主要管理機構。明代自胡惟庸被剷除之後,就再也沒有丞相,明朝也不再設丞相府,但是,沒有丞相的輔佐,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興許還能受得了繁重的政務,且開國之初,大臣們都比較勤政,還能挺得過去,但明朝地域廣闊,人口眾多,社會問題複雜,朱元璋之後,當皇帝的就感到很吃力了,憑一己之力很難勝任直接管理六部的繁雜事務。丞相沒了,皇帝的繁雜政務成了重壓,於是永樂皇帝朱棣便設立了內閣,當時,明成祖特派解縉、胡廣、楊榮等進午門入直文淵閣,參預機務,文淵閣稱為“內閣”,內閣制度從此開始建立。內閣設置三個大學士,其中內閣首輔大學士是領頭人,起初,內閣閣僚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沒有行政權力,史書稱:“閣臣之預務自此始,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

這很明顯,閣臣們做的是秘書、顧問的工作,沒有實權。所以,內閣與丞相府完全不一樣,初期的丞相在政務方面擁有決策權、議政權和行政權,而明成祖成立內閣以後,把原來丞相所擁有的決策權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只把議政權分給內閣,而行政權卻分給六部,此外,地方上設“三司”,由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行政、司法、軍事,直接對六部負責。內閣只有議政權,內閣大臣的建議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叫“票擬”,上報給皇帝做決策,皇帝用紅字做批示,稱為“批紅”。不過,內閣運作久了,“票擬”會有夾進閣僚的意見,這等於是影響了皇帝的決策,加上皇帝一忙,經常會按照“票擬”的建議辦,內閣首輔也就有了準丞相的影響力了。當皇帝弱勢時,內閣首輔的權力並不輸給丞相,如高拱、張居正等,也是權力很大的。

最後,王朝的內、外廷互相制約,避免專制皇權旁落。

明代皇帝千方百計削弱外庭的權力,生怕外庭的大臣架空了皇帝的權力,而皇帝執掌六部,撤除丞相府,只設內閣,便是一項很重要的措施,但是,在發展過程中,內閣首輔是不會老老實實地只使用議政權的,而是會想方設法爭奪決策權和行政權,張居正便是一個典型,所以,外庭仍然讓皇帝感到擔憂,於是,明王朝便強化內廷的力量,形成內、外廷互相制約的局勢。

細心的研究者一定會注意到,明朝的內廷、外廷的機構似乎形成了對稱,外廷有內閣,內廷有司禮監;外廷有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法司”,內廷有錦衣衛、東廠、西廠;外廷有派往地方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等,後來是總督、巡撫;而內廷有派往地方的鎮守太監、守備太監等。如此一來,內廷、外廷相互制約,互相監督,這能確保皇帝牢牢地掌控著決策大權。

那麼,內、外庭兩個機構是如何進行互相牽制和制約的呢?

表面上看,內、外廷機構並沒有什麼設置上的聯繫,看似各有分工,互不搭邊,其實,在權力的運轉和推行機制上,是有互相制衡和制約的,在機構職能上,是有互相鉗制的。

首先,內庭的司禮監和外廷的內閣之間,有互相制衡的關係。司禮監有三個基本職能,其一是輔佐皇帝批答奏章,即“批紅”傳宣諭旨;其二是總管有關宦官事務,掌控著內廷的方方面面,包括是把持著大臣見皇帝和大臣傳遞信息給皇帝的兩種“通道”;其三是兼管內廷所屬的重要機構,兼任重要官職,如東廠的提督、南京守備等。而內閣的主要職能擁有議政權,內閣大臣有“票擬”權力,這等於是替皇帝擬定處理政務的建議,有干預決策權和行政權的潛力。宣德年間,內閣工作機制比較完善,群臣的“奏章”經內閣大臣審議,作出“票擬”,接著呈報皇帝批閱。而“票擬”須有皇帝的“批紅”才能交六部實施。可是,一旦皇帝忙起來,常只批幾本,大多數讓司禮監代為批閱,可見,在處理“奏章”上,內閣和司禮監之間便有相互制衡的機制在。

從管理機制看,內閣有議政權,但是卻沒有決策權;而司禮監有決策權卻沒有議政權。在地方政府那裡,巡撫和太守是地方長官,有治理一方的權力,但是,內廷的宦官在地方也派有鎮守太監、守備太監等,對地方官是不會聽之任之的,他們有監督地方官的權力,當然,也會從中索取自己的利益。巡撫等雖有獨立的行政權和對於所轄地區事務的決策權,但卻不得不接受守備太監等的監督。而守備太監也只能監督,不能決策,也不能推行政務,作為內廷和外庭在地方上的延伸,兩種力量相互制約著,這也是由皇帝掌控的專制集權中央政府所需要的。

其次,外庭的內閣首輔和內廷的司禮監,各自掌控著所屬的權力體系,形成互相制衡、制約的權力機制,而專制皇權自上而下地利用這種制衡關係來達到保證最高權力的安全和駕馭百官的目的,皇帝既是這一制衡機制的設置者也是這一機制的收益者。在某種意義上,內閣首輔擁有了丞相的某些職權,他在行使議政權時,會偷偷侵佔決策權和行政權,幹些秘書、顧問不該乾的事;而司禮監擁有作為皇帝“替身”的某些權力,有時代替決策,隔離信息傳遞,還行使這監察權,指使他的手下對中央及地方官員進行偵查監督,而且,司禮監是皇帝身邊的人,隨時可以向皇帝說官員們的不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干預官員任免的能力。當內閣首輔與司禮監聯手時,朝中高官便很難對付,連皇帝也會感到頭痛;當內閣首輔和司禮監掐架時,內、外廷便互相制約,這或許正是皇帝所希望的。看看萬曆年間的張居正與馮寶,便可以知道明朝內閣首輔和司禮監的複雜關係了。

明朝帝王權謀:以內、外廷設置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

司禮監畫像

再次,明朝產生了內、外庭這一的制衡、制約機制,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填補因丞相的空缺而進行補充的機制,朱元璋廢除了丞相制度,皇權得到了加強,但是,沒有丞相的輔佐,皇帝的政務便大大增加,為了避免皇帝政務太過沉重,便把原來丞相的工作分擔出去,但又不允許再出現“丞相”,於是,設內閣分擔議政權,扮演秘書、顧問角色,原來按規定,閣僚沒有實權,皇帝可以放心;此外,皇帝也把一些工作無形中分攤給司禮監,宦官機構的權力得到加強,部分決策權和大部分監察權便落到了司禮監的身上,所以,明朝的太監特別牛,特別囂張跋扈。

第二,為了防止內閣首輔演變成丞相,皇帝加強了內廷司禮監的權力,並利用無處不在、權力特殊的特務機構來監督百官,達到了掌控朝局,遙控地方官員的目的。錦衣衛、東廠、西廠、內行廠之所以那麼囂張跋扈、肆意妄為,正是因為他們擁有皇帝的直接授權,直接向皇帝負責。廠、衛機構對內閣權力的制約,防止了內閣首輔權力的不斷膨脹,皇帝才能安心。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明朝設置了多重的制衡、制約機制,其目的只有一個,即著力強化皇權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將皇權專制推向頂峰。外廷和內庭的構建目的都一樣,旨在為強化皇權服務,皇帝可以充分內外廷的制約機制來穩定和加強其統治權力,保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所有權力都最終歸於皇權。當然,內外庭的設置也不是沒有缺陷的,其最大的弱點在於,當內外庭制衡機制不起作用時,即當內閣首輔與司禮監聯起手來,皇帝就犯傻了,皇權就會被架空。比如,萬曆年間的事例就是典型,當時,內閣首輔張居正極力拉攏司禮監的主事馮保,同時他又利用眾多門生,掌權力,造輿論,獲得馮保的支持,如此一來,大臣的“奏章”交到內閣之後,內閣的“票擬”由張居正說了算,同時,又能基本上能得到司禮監馮保代替皇帝的“批紅”,於是,“票擬”與“批紅”經常能統一起來,皇帝在不知不覺中被邊緣化了,皇權也被內閣和司禮監架空了。朱元璋煞費苦心撤除丞相府,而張居正實際上卻成了萬曆朝比丞相還更“丞相”的“內閣首輔”,怪不得,張居正死後,便被萬曆皇帝抄了家,萬曆一定之前被欺負,感到特別憤怒。

當然,內閣和外廷聯手的事例少之又少,古代權臣大都嗜權如命,豈能那麼容易聯手,在封建體制下,皇權是至高無上的,根本沒有辦法從根本上限制皇權,而明朝內外廷的設置,特別是對內閣首輔限制了決策權和行政權,並放權讓宦官機構管理廠、衛,授予特權,這極大地限制了內閣及朝中官員的權力,皇權專制達到了空前的高度。這也難怪,明朝出現了好幾位比較怪的皇帝,比如,當木匠比當皇帝過癮的明熹宗朱由檢,迷信于丹藥方術而幾十年不上朝專心閉門煉丹的嘉靖帝朱厚熜等,不太愛理朝政,而中央政府卻能照常運轉,這正是皇權專制體制下,制衡機制讓政府管理體制慣性運轉的例子。

不過,內、外庭的互相制約,特務機構濫用權力,進行最恐怖最血腥的統治,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成了明王朝罪惡腐敗的體現,這大大侵害了百官的積極性,殘害民眾,窒息了官場的活力,這加速了明朝的滅亡,所以,明朝皇權專制是達到了頂峰,但皇權落地,明朝滅亡也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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