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氧有什麼好處?

張楠


高壓氧就是所說的高壓氧療法,是將患者置於密閉的高於一個大氣壓的特殊環境中呼吸純氧來治療疾病的方法,俗稱高壓氧艙治療。目前來說高壓氧在臨床上治療的病種較多,適應證也較廣泛。



高壓氧的治療作用廣泛而獨特,其作用包括促進細胞有氧代謝的作用。可抗壓氧菌,也可以抗需氧菌。可以減輕水腫。促進白細胞的殺菌作用及促進某些抗生素的抗菌作用。增強血腦屏障的通透性。促進有害氣體的排出。調節免疫功能及保健作用。

適應證,高壓氧的急性適應證包括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毒性腦病,急性氣栓病及減壓病,厭氧菌感染,腦水腫,腦缺氧,急性腦功能障礙等等。非急性適應症包括缺血性心腦血管疾病,腦外傷綜合徵,糖尿病引起的神經炎,眼底出血等併發症。



但是高壓氧也是有禁忌證,未經處理的多發性骨折,以及胸壁開放性創傷,咳血史,視網膜剝離,內出血未控制等。還有一些感冒,鼻炎,高熱,高血壓,月經期等需要注意,也不宜做高壓氧治療。

所以,凡是需高壓氧治療的患者,必須經醫生檢查,明確診斷,在排除禁忌後,方可進行高壓氧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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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科李醫生


我們每天都生活在被厚厚的大氣層包圍的看上去呈蔚藍色的地球之上,包圍我們的空氣主要由氧氣、氮氣、二氧化碳、稀有氣體(氦氖氬氪氙氡等)以及水分等物質組成,其中氧氣大約佔21%(我們的患者呼吸空氣時的吸氧濃度為21%就是這樣來的),氮氣大約佔78%,氧氣和氮氣佔比大體符合二八法則,正常人大約20%的氧氣就足以維持正常生命以及日常生活。

在大氣層裡,處在上面的空氣會壓著下面的空氣,而大氣層又壓著整個地球,又因為大氣是有重量的,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空氣對地球表面的物體必然產生壓力,推廣到大氣層,則稱為大氣壓強,簡稱大氣壓.

而一個標準大氣壓~760mm汞柱~76cm水柱.

回到正題

所謂高壓氧就是在高壓環境裡的呼吸氣體中氧氣壓力超過一個標準大氣壓的情況.



臨床上一些疾病通過呼吸高壓氧治療可以獲得不錯的治療效果.

在瞭解一下部分常識

在正常情況下我們呼吸的新鮮空氣的氧濃度是21%.

而導致缺氧的的氧濃度一般低於16%.

而氧療則是通過吸入不同濃度的氧氣而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

高濃度給氧包括通過鼻氧管、面罩或者呼吸機加壓給氧,給氧濃度的範圍21%(相當於0.21個大氣壓的氧)到100%(相當於一個大氣壓的氧)

而提供高壓氧的設備一般是特殊的高壓氧艙.

1、提供更多更高濃度的氧氣,達到增加血中氧氣的含量,從而增加患者血液氧氣的張力

2、可以使患者的器官和組織的氧氣儲存量明顯增加

3、在高壓的環境下能加快血氧在組織和器官中的擴散速度,氧氣也就能夠擴散得更遠,而最終結果是遠處缺氧組織的氧濃度也明顯增加

4、心腦腎四肢等器官或者組織在高壓氧環境下可以出現收縮,而收縮血管可以導致顱內壓降低而減輕腦水腫

5、高壓氧給以加速側枝循環的建立,主要是因其可以促進形成新生的血管

6、高壓氧能夠阻止厭氧細菌(如破傷風桿菌)的生長和繁殖

7、高壓氧可以加速一氧化碳等氣體的排出,迅速改善缺氧

8、高壓氧可以促進傷口或者手術切口癒合以及損傷組織的修復,促進燒傷的修復,加快新骨形成


佳園道


高壓氧治療大家聽上去可能覺得比較神秘,其實它原理很簡單,等於是在加大氣壓壓強的情況下吸入純氧。在加大氣壓的情況下,又吸入的是純氧,更加有利於氧氣充分進入我們的血液,提高我們血液中的氧氣含量,從而發揮治療效果。它有什麼好處呢?

1.可以改善耳鳴、耳聾

如果有長期耳鳴,或則突然出現耳聾的患者,可以立即使用高壓氧,有助於緩解耳鳴,改善聽力狀況。高壓氧是治療突發性耳聾的一種手段

2.增強神經營養

對於腦梗、腦出血、顱腦外傷導致大腦或者是脊髓受損的患者來說,進行高壓氧治療有助於患者改善症狀。

3.提高血液中氧氣含量,有助於傷口癒合

對於傷口經久不愈的患者,尤其是糖尿病足患者來說,做高壓氧可以有助於傷口的癒合。

4.高壓氧還有促醒效果

這個促醒是指幫助昏迷、植物生存狀態(植物人)的患者甦醒。

5.血管性頭痛的患者,在做了高壓氧之後,也可以緩解症狀。


當然,高壓氧並沒有那麼神奇,做一次就可以出現上述效果,需要反覆多次進行,一般十二天是一個療程,每天做一次,每次吸氧一個小時。


但是,有下列情況的患者是不能做高壓氧的

氣胸、呼吸道感染、患有傳染病(肺結核)、早期妊娠等情況,是不能做高壓氧的哦。


人體探索者


  高壓氧即高壓氧治療,它是在超過一個大氣壓的環境中使患者呼吸純氧氣的一種急救或輔助治療方法。

  一、高壓氧的好處?

  高壓氧可以增加人體血液氧氣的含量,能有效改善人體缺氧的狀況,使用高壓氧治療,能夠很有效的提高與人血漿裡的物理性溶氧量,提高細胞的活力,促進新陳代謝,修復人損傷的組織,使人全身的細胞代謝更加活躍,可以有效緩解身體一些不適症狀。特別是對老人孕婦來說,是一種很好的治療方法。

  二、哪些人群、疾病適用於高壓氧?

  1.如果是疾病嚴重者,如:腦癱、植物人、燒傷面積過大等人群,應該在醫院使用大型的高壓氧艙治療。

  2.高壓氧適用於以下疾病:煤氣、硫化氫、沼氣等有害氣體中毒,腦血栓、腦出血、腦外傷、神經炎,脈管炎、糖尿病壞疽、難癒合的潰瘍,胎兒發育不良、新生兒窒息,急性氣栓症、減壓病、高原病,突發性耳聾、美尼爾綜合徵、眩暈症等疾病。

  三、普通人是否需要高壓氧?不建議使用氧氣加壓與多人加壓的氧艙。原因:

  1.正常人不需要高濃度的純氧,容易造成氧過量。

  2.醫用加壓氧是為了醫治疾病較重的患者,安全性需要嚴格注意。

  3.醫用氧氣壓力過大,正常人不需要過高的壓力去調節身體。

  另外,不必要的高壓氧,會引起氧中毒或減壓病。因此是否做高壓氧應該聽從醫生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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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氧分壓的增加,有利於氧的彌散,壓差愈 大,彌散速率愈快,有效彌散半徑延伸,彌散輪、 彌散範圍都擴大。高壓氧可有效地應 用於治療因組織水腫而使毛細血管與周圍細胞 間距擴大的病理狀態,如腦水腫、肺水腫及其他 間質水腫等所造成的氧彌散障礙,也可用於毛細 血管損傷或血流淤滯而造成的供氧障礙疾患,如 腦梗塞、小面積心肌梗死、斷肢(指)再植、植 皮、燒傷、凍傷、頑固性潰瘍等;一般在常壓下 吸氧是不能足夠地增加氧的有效彌散距離,而應 用高壓氧能達到這一目的。

高壓氧能極其有效的地改善機體的缺氧狀 態,對心、腦、肝、腎等重要器官有保護作用; 高壓氧有直接或反射性地引起血管收縮的作用,使血管阻力增加,血流量減少,但由於血氧含量的急劇上升,總的供氧仍有顯著增加, 因此既改善腦缺氧,又降低顱內壓,減輕腦水腫,能有效地打斷缺氧-水腫的惡性循環。 因此,高壓氧對組織缺氧,尤其是對腦缺氧、腦水腫、肺水腫等的治療具有相當的價值。

高壓氧具有促進血管新生,創傷修復的作用。高壓氧可使缺血缺氧病損區域獲得有 治療意義的氧水平,達到並超過血管修復、創傷癒合所需要的臨界氧張力。高壓氧有抑制和殺滅細菌的作用,尤其是對厭氧菌,並能抑制和破壞厭氧菌產生的 多種毒素,如 α-外毒素,能迅速有效地解除中毒症狀。高壓氧是潛水減壓病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氣體栓塞的主要而具有針對性的療法。 高壓氧是最有效的放射增敏劑,可應用於配合放射線、化學藥物、激光等治療癌腫。 高壓氧還被有效地應用於晚發放射損傷,是放射性組織壞死的主要治療手段。


中華醫學科普


 前一階段媒體上“美藥管局提醒高壓氧療並非包治百病”、“高壓氧治癌症、糖尿病屬無稽之談”等文章觀點偏頗,廣受爭議。其實這就是一個如何科學客觀地認識高壓氧療法的問題,在此有必要細說端詳,以期正本清源。

  一、高壓氧醫學:一門古老而新興的學科

  機體在高於一個大氣壓(1.0ATA)的環境中吸入純氧或高濃度氧稱為高壓氧,利用高壓氧以治療疾病的方法即為高壓氧療法。高壓氧醫學主要是研究、解決與高壓氧或高氣壓有關的各種生理學、病理學、生物化學等醫學問題。高壓氧醫學是一門古老而新興的學科,1887年Valenzuela第一次應用高壓氧治療疾病,邁出了開創性的一步。但高壓氧醫學在世界各地的蓬勃興起實始於上世紀50~60年代,當時荷蘭Boerema教授進行了幾項突破性工作:①在高壓氧艙內進行心臟直視手術,因延長了心臟停搏的安全時間,使複雜的手術可以從容進行;②利用高壓氧治療厭氧菌感染所致疾病;③ 進行“無血的生命(life without blood)”動物實驗:將實驗豬從動脈放血,同時從靜脈輸入生理鹽水和膠體溶液,這時血液裡幾乎已沒有紅細胞,將實驗豬置於3.0ATA高壓氧艙內,豬仍可存活,心電圖也正常;15分鐘後回輸血液,減壓出艙後實驗豬竟奇蹟般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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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erema教授的研究報道轟動了世界,此後國際醫學界紛紛開展高壓氧治療疾病的臨床與實驗研究。1963年在Boerema教授的組織和主持下,在荷蘭召開了第一屆國際高氣壓醫學會議(ICHM),標誌著現代高壓氧醫學的開始。Boerema教授被認為是現代高壓氧醫學的創始人。

  我國高壓氧醫學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很快。1964年李溫仁教授在福州市建成了我國第一座醫用高壓氧艙,併成功地在艙內進行了心臟直視手術。此後,上海、青島、杭州、南京、北京、廣州等地相繼建成了醫用高壓氧艙。1973年5月第一次全國高壓氧醫學學術會議在杭州市浙江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召開,今年將在青島市召開第二十二次全國高壓氧醫學學術會議。1981年8月中國高壓氧醫學專業委員會在青島市成立;1992年10月中華醫學會高壓氧醫學分會在蘭州市成立,標誌著我國高壓氧醫學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1993年第十一屆國際高氣壓醫學會議、2008年第十六屆國際高氣壓醫學會議在我國成功舉辦,充分展示了我國高壓氧醫學幾十年來取得的舉世矚目的成就。目前全國各地有高壓氧艙5600餘臺,從業人員3萬餘名,均處於世界首位,可以說是一個名符其實的高壓氧醫學大國。

  國內外臨床實踐已證實高壓氧療法對某些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減壓病、厭氧菌感染、缺血缺氧性腦病、突發性耳聾等具有顯著的療效。其基本機理如下:

  1.高壓氧可以提高血氧分壓,增加氧的彌散距離

  與常壓下(1.0 ATA)呼吸空氣相比,在2.0 ATA高壓氧環境下,機體血氧分壓可以提高到約14倍,血氧含量、組織氧分壓及氧含量也相應提高。常壓下大腦灰質毛細血管中氧的彌散距離為30 μm,在3.0 ATA高壓氧下,氧的彌散距離可增至100 μm。這些作用均有利於改善或糾正組織缺氧。

  2.高壓氧的機械作用–縮小體內氣泡

  在高壓氧環境中,當氣壓逐漸增加時,氣泡直徑會逐漸縮小,體積也相應縮小。氣泡外氧分壓高於氣泡內氧分壓,氧氣可將氣泡內的氮氣置換出來,加速了氣泡的消失。因此高壓氧對氣栓症、減壓病有獨特的療效。

  3.高壓氧減輕組織水腫

  高壓氧對大多數重要器官血管有縮血管作用。高壓氧可使頸動脈收縮,腦血流量減少,血管通透性降低。有研究發現,在2.0ATA的高壓氧下,腦血流量減少21%,顱內壓降低36%,可使腦水腫得到有效控制。高壓氧對減輕燒傷、擠壓傷、筋膜間室綜合徵等疾病的局部組織水腫亦有效。儘管局部組織血流灌注量減少,但由於血氧分壓大幅增加,足以改善組織缺氧,從而打破了組織缺氧和組織水腫之間的惡性循環。

  4.高壓氧的抗菌作用

  高壓氧對厭氧菌或一些需氧菌的生長繁殖都有抑制作用,並與一些抗生素如氨基甙類藥物有協同效應,增加抗生素的抑菌和殺菌能力。吞噬細胞在缺氧時吞噬和殺菌能力降低,高壓氧治療可以提高吞噬細胞吞噬、殺菌能力及吞噬壞死細胞能力,增加其抗感染和消除病灶的作用。

  三、國內外高壓氧治療適應證、禁忌證的變遷

  高壓氧全面應用於臨床治療是從上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至今僅有40餘年的歷史。隨著高壓氧醫學基礎理論、氧艙製造技術的發展和臨床經驗的積累,高壓氧治療適應證、禁忌證也在不斷修正和更新中。

  以美國為例,1977年美國海下醫學會(UMS)首次提出的高壓氧治療適應證共67種疾病,分為4類。第1、2類疾病28種,由聯邦政府及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用,第3、4類疾病39種,屬於有爭議、待研究的疾病。1984年修訂後將適應證分為絕對適應證和有待研究的適應證2類,共28種疾病。但到1986年再次修訂時又改為公認適應證、有爭議的適應證和有待研究的適應證3類,共34種疾病。目前美國海下和高氣壓醫學會(UHMS)推薦的高壓氧治療適應證為下列14種疾病:氣栓症;一氧化碳中毒或合併氰化物中毒;氣性壞疽;擠壓傷、筋膜間室綜合徵及其他急性創傷性缺血;減壓病;視網膜中央動脈阻塞、癒合困難的問題傷口;嚴重貧血;顱內膿腫;軟組織感染壞死;難治性骨髓炎;放射性軟組織損傷、放射性骨壞死;皮膚和皮瓣移植;急性燒灼傷;突發性耳聾(2011年10月UHMS新推薦)。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也認可這14種疾病。

  在我國,1982年中國高壓氧醫學專業委員會擬訂了適應證,共44種疾病。2001年中華醫學會高壓氧醫學分會提出的適應證分為3類,共74種疾病。2004年中華醫學會高壓氧醫學分會再次修訂了適應證,分為急症適應證和非急症適應證2類,共61種疾病。急症適應證包括下列12種疾病:一氧化碳中毒及其他有害氣體中毒;氣性壞疽、破傷風及其他厭氧菌感染;減壓病;氣栓症;各種原因引起的心肺復甦後急性腦功能障礙;休克的輔助治療;腦水腫;肺水腫(除心源性肺水腫);擠壓綜合徵;斷肢(指,趾)及皮膚移植術後血運障礙;藥物及化學物中毒;急性缺血缺氧性腦病。非急症適應證有49種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及其他中毒性腦病;突發性耳聾;缺血性腦血管病;顱腦損傷;糖尿病及糖尿病足;惡性腫瘤(與放療或化療並用);脊髓損傷等。

  從高壓氧治療適應證的疾病譜變化來看,我國與美國的疾病譜變化基本上都是從繁到簡。但目前我國高壓氧治療適應證的疾病種類遠多於美國,這與兩國不同的社會和經濟因素(醫療保險、收費等)有關。例如,在我國高壓氧是一種廉價的療法,一次治療收費僅幾十元;而在歐美國家高壓氧則是較昂貴的療法,一次治療往往要收費數百美元。實際上在美國臨床工作中,應用高壓氧治療的疾病並不僅限於UHMS所推薦的這14種疾病。

  高壓氧治療禁忌證是指不適宜高壓氧治療的某些病症,其制定也是與時俱進的。2004年中華醫學會高壓氧醫學分會提出的絕對禁忌證4種病症,即未經處理者的氣胸、縱隔氣腫;肺大皰;活動性內出血及出血性疾病;結核性空洞形成並咯血;相對禁忌證10種,即重症上呼吸道感染;重症肺氣腫;支氣管擴張症;未做處理的惡性腫瘤等。這些禁忌證與國外相比,大同小異。我們在臨床工作中應注意辯證地看待高壓氧治療禁忌證,做到權衡利弊、果斷決定。

  四、高壓氧療法:一種特殊的輔助治療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人平常看到“高壓氧治療某種疾病”的字句,總以為是停用其他療法而單用高壓氧治療此病,其實不然。高壓氧單獨治療疾病,或作為主要治療手段的情況是較少見的,僅限於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氣栓症、減壓病等幾種疾病。在臨床上更多見的是採用高壓氧綜合療法,即高壓氧作為一種輔助治療手段,結合藥物或外科手術等其它療法以治療疾病。高壓氧療法的優勢是作為一種物理療法,它可以與其它藥物或療法並用而無衝突,可以產生協同效應。

  例如,1980年Kakhnovskii等首次報道高壓氧治療糖尿病有降糖作用,此後國內外一些臨床研究也證實了這一點。但高壓氧在糖尿病治療方案中,一直是作為一種輔助治療手段,並沒有取代飲食控制和降糖藥使用。而應用高壓氧輔助治療糖尿病併發症–糖尿病足,其療效更是世界公認的。

  關於惡性腫瘤(癌症),從來沒有哪個臨床醫生是單用高壓氧來治療的,或是說高壓氧可以治癒的。惡性腫瘤在我國高壓氧治療適應證中出現是有條件的,強調要與放療或化療等療法並用。例如,光動力療法(PDT)的光化學反應依賴於分子氧的存在,由於腫瘤組織局部血管阻塞而缺氧,PDT療效受限制;但高壓氧可以增加腫瘤組織中的氧含量,這樣有助於增強PDT的療效。國內外一些臨床與基礎研究也表明放療、化療輔以高壓氧療法具有較好的效果。放療後的放射性軟組織損傷、放射性骨壞死也是美國UHMS和FDA所認可的高壓氧治療適應證。

  因此,說“高壓氧治療癌症、糖尿病屬無稽之談”,不知其依據何在?如沒有充分依據,這種說法豈不正是“無稽之談”?

  至於兒童孤獨症,目前沒有什麼特效療法,也沒有列入高壓氧治療適應證。以美國Rossignol教授為代表的一些專家學者發現高壓氧治療對兒童孤獨症有一定效果,探索了一條治療新途徑。儘管療效尚存爭議,但這種探索和嘗試難道不值得鼓勵嗎?

  五、安全的高壓氧療法

  說到高壓氧,一些人往往會過於擔憂其安全問題。高壓氧療法的安全主要在於杜絕氧艙的火災隱患、控制高壓氧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衛生部1999年頒發的《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定》,醫用氧艙包括空氣加壓艙和氧氣加壓艙,氧艙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管理、定期檢驗與維護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2007年《衛生部醫政司關於停止醫用高壓氧艙從業人員集中培訓工作的函》要求高壓氧艙的安全管理及其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的醫政部門自行組織實施;各省級衛生行政中的醫政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高壓氧艙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加強對高壓氧艙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高壓氧治療的安全和規範。2004年中華醫學會高壓氧醫學分會制定的《醫用高壓氧艙管理與應用規範》對高壓氧艙操作規程、治療方案、管理制度、人員職責均有明確規定。因此,可以說高壓氧治療的安全性是確有保障的。

  高壓氧治療的副作用有氣壓傷、氧中毒、減壓病,但發生率均很低。氧中毒和減壓病的發生尤其罕見。氣壓傷常見是中耳氣壓傷,其預後較好。“美藥管局提醒高壓氧療並非包治百病”一文中說“高壓氧療可能會讓患者受到竇痛、耳壓、關節疼痛等輕微傷害,嚴重時甚至可能導致癱瘓、空氣栓塞等”,有點危言聳聽。由高壓氧療法所致“癱瘓、空氣栓塞”病例非常罕見,是個極低概率事件。北京朝陽醫院高壓氧科近40年來已應用高壓氧治療一百餘萬人次,尚未發生1起“癱瘓、空氣栓塞”事件。如不講副作用發生的概率高低,而大談其嚴重性,無疑有誤導之嫌,使人因噎廢食。

  夙夜匪懈、厚積薄發,我國高壓氧醫學事業的發展凝聚了幾代人的努力與艱辛,來之不易。高壓氧醫學的任務是應用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及相關醫學理論,不斷探索和掌握高壓氧治療機理,逐漸完善高壓氧治療適應證,慎重掌握禁忌證。每一位高壓氧醫學從業人員應以循證醫學原則為指導,腳踏實地,慎言篤行,這是對高壓氧醫學事業的最大愛護。那些誇大或貶低高壓氧療法的說法都是不科學的,終究經不起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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