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愛一個人有錯嗎?有,尤其是當你做了這5件“好事”

努力愛一個人有錯嗎?有,尤其是當你做了這5件“好事”

文|李彎灣

有首很經典的老歌,叫《你把我灌醉》,副歌部分是這樣的:

“愛,讓我變得看不開,愛,讓我自找傷害。你把我灌醉,你讓我流淚。扛下了所有罪,我拼命挽回。你把我灌醉,你讓我心碎,愛得收不回。”

並不是要從這段歌詞裡給大家講道理,我想講的是,我把整首歌都聽了,發現一個真相就是——這首歌唱了半天“你把我灌醉”,但仔細一聽,發現其實並不是別人把我灌醉了,而是我自己把自己灌醉。

很多人在愛情裡付出了所有,最後只是搞得了一個猴子撈月的結果,就會出現這種感嘆和難過,認為是對方毀了自己,是對方將自己陷入了這樣一個痛苦的處境。

努力愛一個人有錯嗎?有,尤其是當你做了這5件“好事”

本來是自己把自己灌醉,卻要說是對方把自己灌醉的,因為——如果你沒有離開我,如果你沒有辜負我,我怎麼可能會把自己灌醉呢?

這其實是一種很畸形的愛情觀,可惜很多人想不開、走不出來。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我們還是要講一講,如何談一場乾脆利落的戀愛,就算對方離開了我,我也不會說是他把我灌醉的。

在感情裡,我們總是做一些自以為是的“好事”,但卻因為這樣的事,把一段本來還比較健康的感情,推向萬劫不復之地。

具體是哪些事呢?在此我大概列舉一下。

努力愛一個人有錯嗎?有,尤其是當你做了這5件“好事”

第一、過分快速地確定“擁有”關係

很多人談一段感情,剛認識沒幾天,就昭告天下他戀愛了。當然,這沒什麼問題。還有人剛睡了一個晚上,就發下毒誓,今生今世都要在一起。當然,這也沒什麼問題。

問題是,很多人,還沒相處幾天,就覺得這輩子就非對方不可了,把這個當成了一個死目標,不可更改,就是朝著結婚的目標去的。

這麼想,似乎沒什麼錯。但事實上這很不科學,因為一旦你以結婚為目標,你就會做很多“以結婚為目標”的事,比如對對方提要求、在一起同居、設定共同目標等等,這些事,它本來是一個循序漸進的事,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礎,但你們剛認識沒多久,你就按這個標準來,戀愛就變得死氣沉沉了,很快就會暴露出各種分歧和矛盾了,時間稍微長一點,就變得很敏感,容易厭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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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而言,一開始就“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真的是耍流氓。

這麼講你可能覺得我在胡說八道,我給你打個比方吧——比如,你開了家公司,你要招人,你覺得一個人各方面都不錯,馬上就跟他簽下一個終身合同。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麼做的後果?

首先,如果他生性懶惰,一開始就拿到終身合同的他,已經保證了“鐵飯碗”,他還會不會努力工作,這是一回事。其次,假如他是個很上進的人,你給他這麼大的信任,他會不會覺得壓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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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人家開公司招人,首先就是面試,覺得不錯,來上班,但只開一個試用期合同,在試用期階段,彼此磨合,如果不合適,大家好聚好散,買賣不成仁義在,不存在什麼重大損失和麵子上過不去的。

但是,如果你開的是終身合同,你覺得他不行,你要賠償他,這是不是一筆巨大的損失?他達不到你的要求,你會不會很失望?假如他過分優秀,寧願違約也要離開你,你是不是更難過?

戀愛不也這樣嗎?假如大家都是比較溫和的,抱著一步一步來、走一步看一步的態度,不管是繼續還是分開,是不是都比較輕鬆呢?

是,我們人的本能,就是希望能得到保證再付出。但是,講真的,如果你高一就已經拿到了清華大學的保送資格,你高二高三還會努力讀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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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過分頻繁地聯繫對方、跟對方在一起

特別愛一個人的時候,人們總是希望能跟對方合為一體,甚至想寸步不離,時時刻刻黏在一起。

但是,人畢竟是人啊,人是一切動物的總和。老虎喜歡獨居,獅子喜歡群居。但人,既喜歡獨居又喜歡熱鬧。一個人久了,覺得孤獨;兩個人久了,覺得不夠自在——人總是這樣。

所以,拿捏這個尺度,就顯得很重要。總是不聯繫、不理不睬,也容易冷落人心;總是頻繁聯繫,時時刻刻要在一起,人又會覺得厭煩。

就像結婚了,就算是夫妻沒什麼問題,很多男人下班了,開車回家,都要在車庫裡多待一會兒,因為一回家,就意味著完全喪失個人空間。

戀愛是門技術活,收放自如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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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為了取悅對方,不惜一切代價

90年代以及本世紀初,大量的文學作品、流行歌曲,只要是講愛情,重點幾乎都是“我是如何如何愛你”“你是如何如何的好”“你離開了我是如何如何的難過”等等,大家都在宣揚愛情至上,為了愛情不惜一切。

比如2002年的一首歌,叫《太多》,大家也耳熟能詳,“太多的藉口、太多的理由,為了愛情我也背叛了所有”——這就是很多人愛情觀、愛情經歷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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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愛情就是這樣,你越是取悅對方,對方越反感你。換個角度,我們也總是感嘆自己“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當初,別人就是一直討好你,但你不是不懂得珍惜,而是你覺得那不值得珍惜。

就像你上街買菜買衣服,那些總是嚷著讓你“好了好了,38你拿去”的,你就會天然地覺得廉價,反而是那些根本不講價的,你總會連連往返,你買了你也不會覺得虧——反而是那種越是討價還價,店家越是讓著你的,你越總是覺得自己是不是虧大發了。

所以啊,你愛一個人,比起你讓他知道他在裡心裡的價值,更重要的是你要讓他知道你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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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放棄原則,一次次打破自己的底線容忍對方

拿約會遲到這件事來講。本來你是一個很難容忍遲到的人,但是因為你很愛他,第一次約會,他晚來半小時,你覺得沒啥,約會嘛,又不是開會,遲到也沒什麼。然後你就縱容十次、二十次,最終,你忍無可忍,他也忍無可忍——為什麼以前你都不說,偏偏這一次你才說,你是不是變了?他會這麼想。

就像網上有了段子,前幾年挺火的。大概是講,他老婆剛跟他結婚,剛進家,他家狗就對她叫,他老婆對狗說,你再叫一遍,信不信我躲了你;狗繼續叫,然後他老婆就找來菜刀對狗說,你再叫一遍,我就剁了你。狗沒理她,繼續叫,於是她真的一刀把狗剁了。從那以後,結婚幾十年,他一次都不敢招惹他老婆。

這個段子有點暴力血腥,但它講了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人,要有原則和底線。沒有原則和底線,最終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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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把愛情當成最大的事業,忘記自我成長

這是很多人尤其是女人最愛犯的錯,苦心經營戀愛或者婚姻,就是不經營自己。

其實,愛情關於你是誰,也關於你做了什麼。這兩者缺一不可。這就像讀書的時候,你天天辛勤勞動,擦黑板,幫老師打掃辦公室,但老師對你也並不怎麼喜歡。老師還是喜歡那些成績很好的同學,那是一種天然的欣賞。

努力愛一個人有錯嗎?有,尤其是當你做了這5件“好事”

對方愛不愛你,你是誰很重要,甚至比你做了什麼更重要。說白了,在大家都比較年輕的時候,你做什麼,太微不足道了。

你收拾收拾自己,讓他欣賞你、愛慕你、對你著迷,遠比你伺候他、服務他重要得太多了。就像——假如你是朵花,你只要開放,蜜蜂自己會飛過來。但你要是費盡心機去捉蜜蜂,幾乎都捉不到,就算捉到了,很可能自己還要被蜇得滿臉是包。

所以啊,不要以為自己盡是在付出,盡是做了好事,對方就理所應當的愛你。很多時候恰恰相反——你說“我很愛你,但我並不是離不開你”,遠比“不管怎麼樣我永遠不會離開你”有用多了。

努力愛一個人有錯嗎?有,尤其是當你做了這5件“好事”

你要是個土豆,你對他說,我給你做好吃的,我永遠都不會離開你——他可能看都不看你一眼,你發芽了他都不知道。

但如果你是黃金,你啥都不用說,他都會把你保管得好好的。

講真的,我寫過的情感文章少說也有一千多篇了,這些文章中也出現了很多互相矛盾的觀點,但有一條,我一直都比較堅定:

“越努力越幸運”這個道理,幾乎適用於所有事,但除了愛情。在愛情裡,往往是——越努力,越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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