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新聞關鍵詞:法網


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甘肅白銀連環姦殺案罪犯高承勇被執行死刑。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連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2018年3月30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侮辱屍體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

日前,廣西柳州中院依法對柳江區裡高鎮“父殺女”案被告人韋樂進行宣判,一審宣判韋樂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6月3日,韋樂因家庭矛盾,以遊玩為由將其兩個女兒韋詩某、韋慧某騙至一廢棄石屋處,分別扼住韋詩某、韋慧某頸部,致二人當場死亡;次日凌晨,又再次將屍體轉移至崖下更隱蔽的石縫中。

2018年12月29日下午,內蒙古包頭市昆都侖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被告人賈某興等27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賈某興等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判決書內容近100頁,法官宣讀判決書用了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時間。


經山東省東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18年12月27日,法院以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判處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3月16日19時許,山東東阿消防大隊接警情稱,魚山鎮某村一民房發生火災。東阿消防大隊的一輛消防車在趕赴現場的路途中,因倒車壓壞了一飯店停車場內鋪設的幾塊紅磚,店主王明見狀,辱罵、毆打、撕扯在場的消防員,並返回飯店召集十餘人,意圖再次阻攔消防車、毆打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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