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不援淮西的罪名是誣陷的,是什麼原因導致岳飛沒有參加淮西會戰,路途太遠沒趕上嗎?

一德格天1




關於淮西之戰的幾點說明



那一口從天而降的大黑鍋


讓岳飛和劉錡為濠梁之敗背鍋最初是張俊的主意。而這口鍋的成型離不開秦檜的刻意施為

紹興十一年春正月,金都元帥完顏宗弼再次籤軍南侵淮甸,二月十八日在柘皋被南宋劉錡、王德、楊沂中、田師中、張子蓋等軍一波反殺,金軍退往紫金山,二十日宋軍趁勢收復廬州

宋軍柘皋大捷的名義最高指揮官張俊當時在和州。阻金軍於柘皋的是劉錡

前一日,錡行至柘皋,與金人遇,夾河而軍……柘皋平地,金人以為騎兵之利,且見騎兵少,意甚易之……錡命軍士曳薪疊橋,須臾而成,遣甲軍數隊過橋,皆臥槍而坐。

十七日劉錡部與金軍主力相遇隔河對峙。柘皋地處平原利於騎兵作戰,金軍見劉錡騎兵少,不以為意。劉錡命士兵積柴為橋,並派精銳士兵過河擺出陣勢

第二天,宋軍楊沂中、王德等率部趕到,在這場宋金正面對決中,金軍大敗而退。劉錡部下多為重裝步兵,打仗硬剛可以,追殺潰兵搶戰利品就不行了

錡以步兵甲重,不能奔弛,下令無所取。故無俘獲焉。


劉錡拖住金軍並迫其決戰,“步人甲”威力在野外正面對砍中發揮得淋漓盡致。按理說,柘皋大捷劉錡當居首功。然而論功行賞時

(張)俊與沂中為腹心,而與錡有隙。故柘皋之戰奏賞諸軍,錡獨不預。

楊沂中不但是趙構的親信將領統領殿前司,他還拜張俊作了乾爹。劉錡其實跟張俊沒有大矛盾,只是劉錡沒認乾爹,以順昌大捷一戰成名,這讓張俊實在看不慣。於是柘皋大捷賞軍時,只見到楊沂中神勇無比,劉錡所部成了局外人


張俊確認金軍已經退走後請劉錡喝了一臺餞別酒,張俊告訴劉錡:

“公步人久戰,可自此先回,徑取採石歸太平。吾欲與楊太尉至濠州,耀兵淮上,安撫濠梁之民。”

張俊的意思是,打仗你要給我賣命,封賞你要給我走一邊去,炫耀武力你給我回家去



劉錡剛走不久,張俊就得到金軍圍攻濠州的消息,於是馬上讓劉錡歸隊繼續賣命

諜報敵攻濠州甚急,俊茫然失色,復馳騎邀劉錡。


劉錡率部與張俊一夥會合前去救援濠州,走到距濠州六十里的黃連埠時張俊得到探馬回報“俱言濠州無金人”,張俊大喜,再次下令讓劉錡回家

俊遣將官王某謂錡曰:“已不須太尉入去”。錡乃不行。

張俊派楊沂中和部將王德前去“收復”濠州,沒想到這是完顏宗弼做好的一個套,走到城西嶺上時金軍伏兵四起,危急之時楊沂中口齒不清地下了一道莫名其妙的神命令導致宋軍大潰

沂中惶遽,以策麾其軍,曰:“那回!”諸軍聞之,以為令其走爾,散亂南奔,無復紀律。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




柘皋大捷劉錡有大功,濠梁慘敗劉錡沒有任何責任。然而七月劉錡被罷了兵權出任荊南知府,罪名是作戰不力

(紹興十一年七月)甲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侯武泰軍節度使劉錡知荊南府,罷其兵。張俊深忌錡與岳飛,每言飛援赴遲,而錡戰不力也。飛請留錡掌兵,不許。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1


從柘皋大捷到濠梁慘敗的經過我們可以看到,很明顯張俊是在甩鍋,讓劉錡和岳飛為濠梁之敗擔責任。實際上了解過程不用探究就知道責任完全在於張俊和楊沂中

時張俊以大兵駐黃連,去濠六十里而不能救,無以籍囗,亦宜乎以先臣之兵為緩也?俊既坐收退敵之功,而反以緩譖先臣,其冤抑甚焉!

~《金佗粹編》卷22.籲天辨誣二.淮西辨

楊沂中率先頭部隊入濠州,臨敵亂命以致軍潰;張俊率主力駐黃連埠,相距僅六十里不去救援。張俊楊沂中坐享戰果,失敗了就甩鍋給被踢了皮球的劉錡和岳飛。岳珂的潛臺詞是:

“孫子,鍋往哪兒甩呢?”





那一口翻新黑鍋


張俊己經很不要臉了,但還有比他更不要臉的……人

張俊說“飛赴援遲”,間接也承認岳飛赴援了,只是沒能趕上替楊沂中去堵槍眼。雖然按張俊的尿性,岳飛去了濠州也根本沒有機會去堵,現成的劉錡不也被張俊打發回家了

更狠的是秦檜一夥,例如秦檜的鐵桿基友王次翁,“惟岳飛駐兵淮西不肯動,以親札趣其行者凡十有七……飛奉詔移軍三十里而止”。王次翁說岳飛在淮西接到趙構手書十七道,僅前進了三十里。是這樣嗎?


紹興十一年八月,因王次翁、何鑄、羅汝楫“交疏論之”,岳飛向趙構遞了辭職信,充作文散官上廬山替母守墓去了

十月十三日,為配合調查張憲謀反案,岳飛被“請”入大理寺獄。十一月下旬主張岳飛無罪的首審御使中丞何鑄下課,秦檜換上了貼心人万俟卨作為岳飛案主審。万俟卨又審了差不多一個月依然毫無進展,十二月十八日,不援淮西這個罪名被重新打扮一番後再次新鮮出爐

王俊所告非此也,張憲自誣亦非此也……先臣就逮乃十月之十三日,而此(答刂)之下乃十二月之十八日,其間相距兩月。秦檜之所以旁求而成其罪者,蓋無所不至矣而僅得此。

~《金佗粹編》卷22..淮西辨



實際從正月二十九趙構下詔令駐屯在鄂州的岳飛出兵淮西到三月十七日令岳飛阻敵掩護張俊、楊沂中轉進,總共下詔數為十五道

孝宗替岳飛平反後,應嶽霖的請求發還了殘存於左藏南庫的高宗御札,剛好這十五道聖旨一道不少。這十五道御札全部被岳珂收錄在《金佗粹編》卷3高宗宸翰下.紹興十一年內容中,成為岳珂寫“淮西辨”最有力的證據。岳珂不無慶幸地說:

猶有大幸者,淮西一十五(答刂)並存而不失爾。故臣得以逐時日、敘次第,而刊之石,以傳萬世。不然則先臣之誣尚何以為據,依而辨之?嗚呼,檜雖欲泯之,而天不泯之!是留以賜臣家而使先臣之事有所據依而辨明也。哀哉!

~《金佗粹編》卷22.籲天辨誣二.淮西辨

從趙構與岳飛文書往來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

1.鄂州軍前文字到臨安約需10~12天,臨安御前金字牌指揮到鄂州約需8~10天;從臨安到舒州約需為3~5天;從臨安到岳飛就糧的池州約需2~3天

2.岳飛不但與趙構有書信往來,也與前線“盟主”張俊有頻繁聯繫


淮西之戰的具體經過我曾經在相類問題下答過,岳飛接到的御札內容、日期大多很清楚,背景在《金佗》卷三和卷二十二中也都有考證。以完整的十五份御札為支撐的淮西辨幾乎無懈可擊

現代人理解淮西之戰比較困難有三大原因,1.習慣性以現代通訊時效性去套古代;2.習慣性以現代交通條件去套古代;3.習慣性認為文書往來是一去一回。(而淮西之戰戰況緊急時趙構可以一天一令,柘皋大捷後有十多天對岳飛不聞不問)

至於王次翁的誣辭,只要智商指數高於10就知道,不說從鄂州到廬州再回舒州,僅從舒州到定遠縣也是N多個30裡了。估計王次翁在想:“反正是誣陷,講究個什麼玩意?”






為何打醬油?


正月二十五日趙構得知金軍南侵,二十九日下詔岳飛出兵,二月九日岳飛接詔,放棄了直搗京洛吸引完顏宗弼回援,以逸待勞在河南殲滅金軍主力的計劃,上疏趙構將於十一日出蘄、黃援淮西

實際上岳飛非常瞭解趙構,那傢伙早被金軍嚇破蛋了。趙構最初是讓岳飛至江州相機照應,江州看似與臨安、廬州形成等邊三角,實際上到臨安可以乘船順流直下,到廬州卻要穿越當時叢林密佈的皖南山區

從而可以判斷,趙構令岳飛出兵最初的目的是想給臨安加一道保險,以防萬一張俊、劉錡擋不住。

岳飛很乾脆,從接詔到出兵只給了自己一天時間


二月十一日從鄂州出兵,自然趕不上二月十八日發生的柘皋大戰。趙構寫於三月十月的詔書

知卿屬官自張俊處歸報,敵已渡淮,卿只在舒州聽侯朝廷指揮,此以見卿小心恭慎,不敢專輒進退,深為得體……

從中可以看到岳飛當時其實處境很尷尬,本來雄心勃勃地親率最精銳的背嵬親軍出師,要與諸軍配合與金軍決戰,卻在張俊那裡吃了癟

張俊是岳飛的老上級,職務相平但官階比岳飛高,淮西又是張俊的轄區。張俊說:“金軍已退,前途乏糧”,岳飛自然不能強行駐進廬州

但沒有趙構的詔令岳飛不能自行退師回鄂州,隨身糧食又已經吃光,岳飛只好率精銳分散在舒州、池州一帶成為“就糧軍”,等候趙構的指令



從二月十九日發出詔書後直到三月一日,趙構才想起岳飛還在舒州、池州一帶,於是下詔

聞敵已過壽春,卿可與張俊會合,率楊沂中、劉錡並往克復……

當天趙構得到韓世忠出兵的消息,再次下詔:

韓世忠奏,已親提兵自濠往壽春府,卿可約與相見,從長措置……

岳飛從池州出發去舒城是三月四日,按時間推算應該是得詔當天。岳珂說詔書未到岳飛已聞警發兵,這可能是淮西辨中唯一的瑕疵。原因很簡單,1.三天時間詔書可以從臨安遞到岳飛手中;2.濠州被圍是三月六日,八日城破,九日宋軍濠梁慘敗,在六日之前沒有警訊

所以原因就是:

被晾了十來天的岳飛不想白跑一趟,現在趙構下令他與張俊共同領軍,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率軍再去前線

還是那個岳飛與張俊關係的問題,同樣是一軍統帥,資歷和官階岳飛都比張俊低,老韓來了情況就不一樣了。估計岳飛早就盼著能和老韓一起跟金軍拼命呢

然而,無論是聞警發兵還是得詔即發,四、五天時間岳飛無論如何也趕不上救楊沂中。三月十三,岳飛在廬州境內接到宋軍濠梁之敗後已經各回各家和金軍再次北返的消息




事後看,淮西集結的宋軍完全能擋住金軍的攻勢,正面對砍中宋軍還佔有明顯優勢。如果按岳飛直搗京洛的搞法,在腹背兩路宋軍夾擊下,完顏宗弼極可能薨於紹興十一年夏

奈何官家怕怕




為國釣魚


岳飛不援淮西的真相

紹興十一年正月,金兀朮調集諸路兵馬,統領十萬大軍,殺向淮西地區。很快淮西重鎮廬州失守,高宗見形勢危機,急令張俊守住淮西防線,又緊急調集諸軍增援,於是在平洲的劉錡率軍二萬趕來了,臨安的楊沂中趕來了,在鄂州(武昌)的岳飛也接到了詔令,命其東援。當時的形勢猶如一場會戰的部署,諸路大軍如果配合好的話,足可以將金軍合圍起來,聚而殲之。而岳飛在火急的詔令面前,卻提出:金人舉國南來,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以搗之,必然奔命,可坐而敝。要求高宗同意他直搗汴京和洛陽,這樣金軍自然就回師了,即可解淮西之圍,又可收復中原。豈不是一舉兩得的大美事。看起來就是圍魏救趙了。但是如果岳飛去了淮西,將當前之敵一鼓聚殲,有什麼不好呢。殲滅敵人的有生力量比一城一地的得失,孰輕孰重,相信有頭腦的人是可以掂量出來的。況且當時已經做出了戰略部署,大家齊心合力就可以取得一場大捷,但是岳飛卻不肯配合,提出了他的歪道理。想想就知道,岳飛真的去了他想去的地方,如果金軍斷其退路,將其合圍,難道還要劉錡、楊沂中千里迢迢趕去救他嗎。如果岳飛斷了糧草,難道還要吃死屍活命嗎,這樣的事情岳飛曾經有過的。

火燒眉毛先顧眼前是人人明白的道理,其實岳飛也明白,可是他就是滑頭不想去淮西,這就是跋扈,就是抗旨,朝廷要取他的項上人頭是合情合理的。高宗不信就調不回岳飛,就連續發了十七道御札催促岳飛趕緊上路,其結果是,宋軍連岳飛的影子都沒有看到,好在宋軍英勇,將廬州收復,但宋軍又中埋伏,大敗一場,失陷濠州。獲勝的金軍並不戀戰,得了便宜迅速班師,而岳飛也同樣連金軍的影子也沒有看見。 這就是抗金英雄的表現嗎,這就是所謂英勇善戰,智勇雙全武神的表現嗎。此次真的是把高宗氣得不輕,估計他本來恢復得差不多的陽痿,這下是徹底沒救了。而有人說風涼話:高宗根本無意收復失地,只求抵擋住金軍南下以便求和即可。如果此人處在高宗的地位上,他會同意這樣的說法嗎,在南宋的國策裡,暫時還沒有收復失地的內容,一個人在被人痛毆之時,在被砸店焚宅之時,他會不要救援嗎,他會對朋友說我這裡不要管,你去燒他家的房子好了。那麼這個人不是個大傻子嗎。而岳飛就是那個在一旁說風涼話的朋友,岳飛還說,你等著啊,堅持住啊,我就去燒他家的房子,我點了火你就有救了•••••••


石蓮開


1141正月,金國進攻淮西,高宗皇帝命令張俊和劉錡正面對抗金兵,韓世忠側擊 ,南宋唯一有騎兵的岳飛斷金兵退路,打算一舉殲滅來犯的金兵 ,結果,韓世忠按兵不動,岳飛離前線450裡就“逗留不前”,到戰役結束都還在400裡外“坐觀勝負”。結果,張俊和劉錡在柘皋擊敗金兵 ,但是 ,因為韓世忠和岳飛末在指定位置出現,張俊和楊沂中在追擊金兵的途中反被金兵埋伏 ,南宋損失慘重,六萬精銳盡失 ,連高宗皇帝的御林軍楊沂中部都全軍覆滅 (和岳飛同時接詔的楊沂中,路途比岳飛遠 又是部兵都趕到戰場,這也是楊沂中請旨監斬岳飛父子的原因),高宗皇帝月共下詔十五詔給岳飛(後經過大理寺審理認定岳飛抗旨畏敵十三詔),詔詔催促岳飛出兵抗金。

1141年高宗手詔,前面幾詔,展示給大家一起看看。

第一詔,據深報,虜人自壽春府遣兵渡淮,已在廬州界上,張俊、劉琦等見合力措置掩殺。卿可星夜前來江州,乘機照應,出其前俊,使賊腹背受敵,不能枝梧。投機之會,正在今日,以卿忠勇,志吞此賊,當即就道。付此親札,卿宜體悉。付飛。御押。 高宗宸翰七十三,發於正月二十九日。《高宗本紀》裡面有講到,正月二十九日下令楊沂中嶽飛援淮西,此條日期確信無疑) 。

第二詔.比以金賊侵犯淮西,已在廬州,張俊、楊沂中、劉琦見併力與賊相拒。已親札喻卿,乘此機會,提兵合擊,必成大功,副卿素志。卿可星夜倍道來江州,或從蘄、黃繞出其後,腹背擊賊。機會在此,朝夕須報,再遣親札,想宜體悉。付飛。御押。 高宗宸翰七十四。排序沒有問題,時間並沒言明,所以略過不談。

第三詔,虜犯淮西,與張俊和州相拒。已遣親札,趣卿倍道前來,合力擊賊,早夜以俟。卿忠智冠世,今日之舉,社稷所繫,貴在神速,少緩恐失機會也。再遣手札,卿當深悉。七日。付岳飛御押。 高宗宸翰七十五。時間有備註。

第四詔,虜寇聚於淮西,張俊、楊沂中、劉琦已於和州巢縣下寨,與賊相拒。韓世忠出兵濠上。卿宜倍道,共乘機會。前所發親札,卿得之,必已就道。今遣張去為往喻朕意,卿更須兼程,無詒後時之悔。諒卿忠智出於天性,不俟多訓也。付岳飛。御押。 高宗宸翰七十六。

第五詔,昨得卿奏,欲合諸帥兵破敵,備見忠誼許國之意,嘉嘆不已。今虜犯淮西,張俊、楊沂中、劉琦已併力與賊相拒。卿若乘此機會,亟提兵會合,必成大功。以朕所見,若卿兵自薪、黃境出其後,腹背擊賊,似為良策。卿更審度,兵貴神速,不可失機會也。再遣親札,想宜體悉。付飛。御押。 高宗宸翰七十七。

第六詔,比屢遣手札,並面諭屬官,仍遣中使趣卿提兵前來,共破虜賊。諒卿忠憤許國之心,必當力踐所言,以攄素志。今據歸正人備說,金賊桀黥頭首皆在淮西。朕度破敵成功,非卿不可。若一舉奏功,庶朕去年宥密之詔,不為虛言。況朕素以社稷之計,倚重於卿,今機會在此,曉夕以佇出師之報。再遣此札,卿宜體悉。十五日。付飛。御押。 高宗宸翰七十八。

第七詔,屢發手詔,及毛敦書、張去為繼往喻旨,朝夕需卿出師之報。覽二月四日奏,備悉卿意,然事有輕重,今江、浙駐蹕,賊馬近在淮西,勢所當先。兼韓世忠、張俊、楊沂中、劉琦、李顯忠等皆已與賊對壘,卿須親提勁兵,星夜前來蘄、黃,徑趨壽春,出其賊後,合力剿除兇渠,則天下定矣。想卿聞此,即便就道。再遣親札,宜深體悉。付岳飛。御押。一共十五詔,全面七詔已經能夠說明問題了。

1141年3月此戰結束,高宗對岳飛徹底失望,借犒賞之名,升張俊,韓世忠做樞密使,岳飛做樞密副使,實際上是奪了兵權。1141年4月剛剛當上樞密副使的岳飛和張俊一起巡查淮西防務,岳飛居然公開言論,“楚不可守”提議放棄淮西地區,動搖軍心,張俊忙上報朝廷。高宗一怒降岳飛為節度使,岳飛的言論也激怒了御史(岳飛丟失河南以後,淮西地區就是抗金的屏障),遭到御史接連彈劾。按宋法律,大臣遭到彈劾必須辭職。岳飛辭職與岳雲一起回到廬山,按規定岳飛應該一月兩次彙報朝廷,岳飛置之不理。反而竄通張憲編造金國進攻的謊言,想逼高宗讓其重掌兵權。

紹興十一年四月,岳飛竟然提出放棄淮西、山陽這一想法,這可把皇帝趙構惹火了。“上謂大臣曰:‘山陽要地,屏蔽淮東,無山陽則通泰不能固。敵來徑趨蘇、常,豈不搖動?其事甚明。比遣張俊、岳飛往彼措置戰守,二人登城行視,飛於眾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蓋將士戍山陽厭,久欲棄而之,而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故其言如此。朕何賴焉。’…及是,飛自楚州歸,乃令卨論其罪,始有殺飛意矣!”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十一》 “紹興十一年七月戊戌…右諫議大夫万俟卨言:‘樞宻副使岳飛議棄兩淮地,專守大江以南。且飛提重兵十餘萬,無橫草之勞,倡言棄兩淮以動朝廷,此不臣之漸也。’”《中興小紀·卷二十九》宋·熊克撰

御史中丞何鑄和殿中侍御史羅汝楫連上六章彈劾岳飛。其內容與万俟卨奏章大同小異。概括起來,他們指控岳飛犯有五大罪狀:一是於淮西之役“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二是在楚州“對將佐謂山陽為不可守,沮喪士氣,動搖民心”。三是“自登樞筦,鬱鬱不樂,日謀引去。嘗對人言‘此官職,數年前執政除某而某不願為者’。妄自尊大,略無忌憚”。四是“不避嫌疑,而妄貪非常之功”(指妄言建儲)。五是“不量彼己,而幾敗國之大事”(指妄言北伐),特別是對岳飛“山陽為不可守”之說,頗為激憤,雲“使飛言遂行,則幾失山陽,後雖斬飛何益!乞速賜處分,俾就閒祠,以為不忠之戒”。他們一致認為,岳飛已經“大虧忠節”,“忠衰於君” 理應清除,不懲戒不足以激起忠義之氣。 万俟卨等人對彈劾岳飛毫無忌諱,光明正大地將前後所上奏章全都抄了副本,一併交與岳飛,讓其備以申辯。

按宋法律,大臣遭彈劾,就應該辭職,朝廷批准了岳飛的辭職。

1141年9月,岳家軍副統制王俊,實名舉報岳飛,張憲。舉報內容是,張憲讓王俊,王貴等人謊報金國進攻,把部隊開到襄陽以後,“裝”造反,逼高宗讓岳飛重掌兵權。

岳飛案是經過大理寺三個月審核,刑部合議,罪名成立,證據確鑿的,岳家軍副統制王俊實名舉報,包括王貴,姚政、傅選、龐榮,牛皋等九名高級將領都是跟隨岳飛多年的老部將。九名高級將領出庭做證。鐵證如山。 來看看岳飛事發時,下屬將領的態度 。

被告發:岳飛、張憲、岳雲 。

揭發的 岳家軍將領:王貴、姚政、龐榮、董先、傅選、李興、徐慶、牛皋、王俊、胡閎休、李道等

鄂州御前諸軍權都統制王貴,岳飛發小,跟著王俊告發岳飛 。

遊奕軍統制姚政,岳飛同鄉,和右軍統制龐榮一塊跟著王俊告發岳飛 。

踏白軍統制董先親自到大理寺作證,證明岳飛曾經議論過朝廷和皇帝。

背嵬軍統制傅選主動參與告發岳飛 還有左軍統制李興。

前軍副統制王俊。 實名舉報,情願不實反坐。

岳飛案大理寺審理了三個多月,如果是“誣陷”。高宗皇帝要“冤”殺一個小節度使,三天足夠了。岳飛案三人處死,岳飛,岳雲,張憲,六人刑罰,

於鵬——為所犯虛妄,並依隨岳飛寫《諮目》與張憲等,妄說岳飛出使事,並令張憲妄供探報。

孫革——為依隨岳飛寫《諮目》與張憲,稱“措置擘畫”等語言,並節次依隨岳飛申奏朝廷,不實。

王處仁——為知王貴申奏朝廷張憲背叛,洩漏供申岳飛,並說與蔣世雄。

蔣世雄——為見王處仁說,王貴申奏朝廷張憲待背叛事,於岳飛處復。

僧澤一——為制勘虛妄,並見張憲等待背叛,向張憲言:“不如先差兩隊甲軍防守總領運司衙門”,並欲與張憲詐作樞密院札子,發兵過江;及要摹榻樞密院印文。

智浹——為承岳雲使令,要將書與張憲等,並受岳雲金、茶、馬,令智浹將書與張憲等,共估錢三百二貫足。

(法寺判決):岳飛等所犯,內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並系情理所重;王處仁私罪流,岳雲私罪徒,並系情理重;蔣世雄、孫革、於鵬並私罪徒,並系情理稍重;無一般例。令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

有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餘並依斷。於鵬、孫革、王處仁、蔣世雄除名。內:於鵬、孫革永不收敘,於鵬送萬安軍、孫革送潯州、王處仁送連州、蔣世雄送梧州,並編管。僧澤一決脊杖二十、刺面、配三千里外州軍牢城,小分收管。智浹決臂杖二十、送二千里外州軍編管。 岳飛、張憲家屬,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月具存亡聞奏。 出榜曉諭:應緣上件公事幹涉之人,一切不問,亦不許人陳告,官司不得受理。

有些人極不情願面對岳飛由於違法犯罪被高宗皇帝賜死的史實,刻意迴避岳飛與宋高宗的矛盾,有意轉移話題,煞有其事地討論“岳飛是誰殺死的”如此荒謬的話題,來蠱惑一些不明岳飛死因的人。用心險惡,誤導大眾。


曉風2016


歷史是皇帝手下的官寫給皇帝看的,大多數沒有真實性。岳飛之死,很大程度是皇帝所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所謂抗旨不尊,還不是皇帝一句話的事兒?宋朝武將一直不受重視,畢竟手下帶一幫大兵,昏君是不得不防,稍微有點抗旨不尊,就給他戴個“大帽子”,各種罪名加上去。趙構王朝在宋金議和以後就開始“收網”,意圖把幾個抗金名將一網打盡。張俊最早向趙構交出兵權,後參加了殺害岳飛的“隊伍”。韓世忠在收網之前跑到趙構面前,向趙構表示願意交出兵權,並索要杭州一處府宅,才使趙構放過他一馬,後來善終。岳飛因一再堅持要“迎回二聖”,還多次上表要求立太子,使得趙構疑心他有不良企圖。而且岳飛統軍能力強,手下有一支讓金兵聞風喪膽的“岳家軍”,才使岳飛最終成為趙構“必除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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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讓岳飛去參加淮西會戰,岳飛部隊在路上停留時間過長沒有參加淮西會戰。這也是岳飛被殺的三條罪名之一。第一條就是不聽指揮,畏敵不前。第二條大不敬罪。第三條就是岳雲給張憲寫信讓他策劃兵變迫使朝廷讓岳飛重回岳家軍平定兵變。至於岳飛為什麼不去參加淮西會戰,的確有保存實力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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