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他人車位應等同於侵佔他人財物,若報警的話警方會如何處理?

長風破浪19651606


侵佔車位只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而不是刑事上的犯罪行為。

首先,刑事上的侵佔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現規範簡稱為侵佔罪。

而侵佔使用的車位在名義上還是你的,並沒有實際侵佔獲得。而且侵佔罪的最重要一點就是“拒不交還”,人家只是佔有了,但並沒有說拒不交還,所以也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


所以,佔有車位的話,只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你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警方會妥善進行處理的。對於佔用車位產生的侵權損失,可以和對方在警方調解的基礎上協商解決。

協商不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其民事侵權,再由法院判決解決。對方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強制由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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