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沒有這“三證”,或許一分錢拿不到,避免吃虧快看看!

近幾年,城市化發展很快,農村房屋拆遷的事情也越來越多,若少了“三證”你家房屋或許得不到補償款!

拆遷沒有這“三證”,或許一分錢拿不到,避免吃虧快看看!

1、三證”都是什麼?

三證包括:

❶確權後新發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

❷當地政府規劃建設部門發的規劃許可、用地許可、施工許可(由於是各省獨自細化,因此不同地方各有區別)。

❸部分試點地區農房確權發的房產證(目前合併為不動產統一登記證)。

這個三證,就像我們的身份證,房子也一樣,有證才能證明這個東西是你的。


2、沒有“三證”怎麼補辦?

對於“三證”的補辦,也需要一定條件才可以補,一般分為三種情況:

❶在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間建成的房子,有建築工程許可證的,並按照上許可證上面的標準蓋的房子,或是有土地使用權證的,無論因為什麼原因都可以去補辦手續。

如果說你家的房子違建是在規定時間前那還好,可以適當放寬政策,但是如果是在時間界限之後那就慘了,會嚴格處理的。

因此,1984年是個重要的時間界限。

❷在1990年4也4月1日後建成的房子,也不是就一棒子打死,也是會有很多因歷史原因審批手續不完整而未登記的建築,比如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驗收、按照灰頂(抹石灰而不蓋瓦的房頂)交過基礎配套費用或是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並且像有關部門繳過罰款的房子,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補辦的。

❸經縣政府批准,因歷史原因遺留的可視為合法建築的其他類型未登記房屋。這方面可以到地方政府瞭解一下具體的規定,沒有重大因素存在,一般也是可以補辦的。

農民朋友們回想一下你們家的房子,如果符合上面的3個條件恭喜你,你還是可以獲得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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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證”補不齊,一分錢都沒有?

如果實在是補辦不了,會有相應的補償方式:

❶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通過一些渠道知道要拆遷,搶先蓋的房子的,這樣的房子一定是違建,是不會給與補償,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還是會給補償的。

❷被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但有歷史遺留的問題和現實的原因,是會一定的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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