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英雄者,雖遠,必懲之!已有十人因辱罵救火英雄被處罰!

他們赴湯蹈火,只為有人歲月靜好;他們身赴火場,只為守衛山川安寧。

​​​ 3月30日18時許,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31日,在撲火行動中,受風力風向突變影響,突發林火爆燃,27名森林消防隊員和3名地方幹部群眾犧牲。


辱罵英雄者,雖遠,必懲之!已有十人因辱罵救火英雄被處罰!


他們赴湯蹈火,只為有人歲月靜好。

他們身赴火場,只為守衛山川安寧。

大火無情人有情,就在大家沉痛哀悼犧牲的救火英雄的時候,有些人,卻開始在網上肆意侮辱犧牲的消防隊員。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熱土一抔魂,英雄已逝,豈容詆譭?!

一、網民“龍捲風等你”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1日,網民“龍捲風等你”在網上發佈多條侮辱救火英雄言論,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引發網民的強烈憤慨。4月2日下午,四川警方聯手福建警方,在福建泉州將網民尹某雲(男,30歲,貴州畢節市人)抓獲。尹某雲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辱罵英雄者,雖遠,必懲之!已有十人因辱罵救火英雄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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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安網民“sjf7855”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網民“sjf7855”在懂球帝App上發佈辱罵犧牲消防隊員言論,引發網民憤慨。4月3日12時許,延安網警在延安市新區創業小鎮將嫌疑人孫某發成功抓獲。孫某發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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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定網民“借針入道”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2日晚20時許,保定網警接到多名網絡安全志願者舉報稱:微信網民“借針入道”(霍某某,男,1980年生,保定清苑人,現住保定蓮池區),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多條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論。保定網警迅速展開偵查,4月3日中午13時許,霍某某到清苑公安機關自首,對其在朋友圈發佈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行為供認不諱,因其認罪態度良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保定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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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梧州網民“地勢坤187******”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2日17時許,梧州網警接到多名群眾舉報稱:網民鍾某某(男,1972年生,廣西梧州人),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多條侮辱四川壯烈犧牲救火英雄的言論,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引發網民的強烈憤慨。隨後,梧州警方迅速展開偵查,將鍾某某抓獲。鍾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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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饒網民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3日9時32分,江西上饒萬年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微信網民通過微信朋友圈轉發《救火英雄,一路走好!》的文章,並公然發表侮辱四川因公犧牲消防員的言論,引發網民的強烈憤慨,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萬年縣公安局迅速開展偵查,於半小時後在萬年縣陳營鎮上海映像小區附近將嫌疑人姜某抓獲,姜某對利用微信朋友圈發佈侮辱因公犧牲消防員的行為供認不諱,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萬年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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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無為網民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3日,蕪湖市無為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開展網上巡查時,發現一個名為“孤獨一生的我”的網民說,“多死點沒什麼關係,沒值得同情的,最好來一個十級大地震”,並揚言稱“將近七百人搶險隊伍,怎麼就死他們幾個,將七百人都死了最好”。無為縣公安局網安大隊迅速鎖定網民“孤獨一生的我”的真實身份,並聯合高溝派出所在高溝某電纜廠找到了該網民陳某青,其對在網上侮辱木裡森林火災犧牲的英烈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陳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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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攀枝花網民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2019年4月2日上午,攀枝花臨江路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有網民在微信群發佈侮辱木裡縣滅火英雄的言論,經臨江路派出所民警查證,微信名為“家電維修”的鄭某,在“攀西野釣俱樂部”微信群發佈了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論,造成負面輿論。攀枝花臨江派出所立即組了民警,在西區一菜市場內將違法嫌疑人鄭某抓獲。目前,該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移交西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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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鞍山網民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3日,有網民向鞍山網警巡查執法賬號舉報,一個網名叫“瀋陽force”的人員在微信群中公然詆譭在四川木裡縣大火中因公犧牲的消防人員。鞍山警方發現這個消息後,立即開展工作,查獲“瀋陽force”系張某(男,35歲,鞍山市鐵東區居民)。目前,鞍山警方依據《刑法》第293條以涉嫌尋釁滋事將其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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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榆林網民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2019年4月1日20時許,新浪微博用戶“這不讓用那不讓用”在網絡上發佈侮辱滅火英雄的言論,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在網上發現該言論後立即展開偵查,於2019年4月3日15時許將新浪微博用戶“這不讓用那不讓用”使用者張某(男,22歲,陝西省佳縣人)抓獲。張某對其在網絡上辱罵四川滅火英雄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張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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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泉州網民侮辱犧牲消防員被處罰

4月3日,新浪微博網民“偽大大12”轉發《涼山木裡森林火災30人不幸犧牲》等多條新聞併發布“臘雞消防員死的活該連火都滅不掉”、“果然是涼山人作惡多端引起老天憤怒沒毛病”等侮辱救火英雄言論,隨後,該人私信“涼山公安”官方微博挑釁稱:“我也侮辱了,有種來抓我呀”、“抓的到給你大香蕉吃”公然挑戰警方。涼山網警立即開展工作,查清該網民身份為李某偉,福建泉州人。4日上午,李某偉到福建泉州永春湖洋派出所自首,其對上述網上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李某偉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辱罵英雄者,雖遠,必懲之!已有十人因辱罵救火英雄被處罰!


逆火英雄,浩氣長存。警方提醒,英雄烈士不容褻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公然侮辱、詆譭、醜化英烈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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