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電影不能入鄉隨俗,《大人物》翻拍韓國經典,表演譁眾取寵

翻拍電影不能入鄉隨俗,《大人物》翻拍韓國經典,表演譁眾取寵

《老手》翻拍成《大人物》 韓國式的親民,成了中國式的誇張

《大人物》是翻拍韓國電影《老手》,故事大意是拍出來了,可是是否真的適合現在的國情呢?

《老手》講述了刑偵人員與劣跡斑斑的財閥三代間的故事。 徐道哲,一個凡事都講究原則的廣域搜查隊的警官隊長,在其助手吳隊長、刑警隊老么、肌肉刑警的幫助下屢破奇案,他們堪稱為刑警隊的“老手”。然而刑偵老手遇到了財閥三世趙泰晤,趙泰晤是一個表面上自信滿滿,內心卻極度自卑的人。本是樂觀、陽光的他在財閥父親的影響下,一步一步走向陰暗,走向墮落,直至成為令人髮指的怪物,成為刑警老手們緝拿的頭號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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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大”人物》講述了小警察孫大聖為調查跳樓案,與背後的黑惡勢力正面對剛,面對惡勢力集團金錢誘惑、遭遇各種壓力警告、甚至是家人的性命也遭到威脅,小警察不依不饒從各個途徑尋找以趙泰為首的黑惡勢力集團的犯罪證據,誓要將罪犯繩之以法的故事。

可以看出此片汲取了韓國電影的那種務實精神,基本上保持了原著的那種矛盾衝突。

翻拍的同時,不忘加入中國式的誇張和驕傲。孫大聖單獨闖入賊窩的開場戲,放縱有餘,內斂不足,缺乏真實性。應該有張有弛,黃政民的戲份在中國警察按套路演出來後,就多了一份驕傲和輕蔑。好像那種“吃定你們”是預先編排好的。就從開場那段撞車的戲份裡,有拔槍的動作,罪犯那種張揚的性格,是不可能遇事先動手再動槍的。難道孫大聖真的認為自己是孫悟空,能刀槍不入啊。

其實筆者挺討厭客串這種戲中有戲的宣揚,直接就是個噱頭,好像是在標榜娛樂圈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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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劇情不合理的地方,陳勇強拆遷開門的那段戲有點突兀,隔著一個卷閘門,外面的動靜不可能聽不到。

孩子廢墟里找悟空玩具那段戲太假,刻意的痕跡太重!被強拆了,臉上沒有傷疤,不是父子抱頭痛哭,而是直接渲染主題“希望”,在中國這段戲現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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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董事(寶貝兒)那段戲,太鬧騰了。沒了原版的神韻,根本沒有那種吸粉後狂妄自大不能自己的霸氣。更像是個小人得志的市井。見面掏槍(雖說是水槍),這戲份也太著急了吧。這種坑爹的二代傻叉,等不到孫大聖出場恐怕就進去了。在警察面前玩什麼不好偏偏玩槍。還有那句臺詞“給你臉了是吧”。能不能不這麼直白啊,含蓄一點不行嗎,能不能演出來而不是說出來。

王千源可以說還是我比較喜歡的演員,演小人物的大喜大悲不錯,可是演這種戲,需要把內心的那種微妙變化演出來。這點光靠看誰都天真的中年傻笑根本不行。欠點靈魂的觸動。就是感同身受的悲憫。這個再韓國人有韓國人的表達方式,在中國有中國的特色,會更加的接地氣。“孫大聖”就離老百姓遠了點,不如叫“孫根生”。戲份裡面玩味有餘,含蓄不足。王千源這部片子裡少了七十二變當中最難的那一變,入鄉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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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手》的劇情在韓國成立,但是放到中國就有點牽強了,韓國可以遊行,可以罷工,可以抗議示威,因為他們沒有自己的主權,還有美國駐兵。人們對待事情的看法多了層民族團結,但是放到中國的環境裡,恐怕就得需要編劇考慮一下了。不是生搬硬套就能解決問題的,關鍵是真實感。沒了真實感就等於譁眾取寵。

在中國到某個公司門前舉牌討債在中國人眼裡,是弱者無聲的反抗。中國式的見光死沒有體現出來。現在講究法制,欠錢不還會被貼上老賴標籤。而且為了幾千塊錢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在現在黑社會轉型後的今天是看不到的。在中國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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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改編沾點邊的恐怕也就是反腐和抓大老虎了。這點來說,還是迎合了現實環境。辦公室裡的對白,恐怕只是為了社會意識形態的要求“讚頌”“正確”。

最後那段公路戲也是尊崇原著來拍的,可是這是中國,抓個吸毒狂飆人員,僅憑一項危險駕駛罪就能開槍打他。這種事情在韓國可以,在中國怎麼就覺得不接地氣了,有點飄了。估計在中國這種事情永遠都不會發生。 建議在大庭廣眾的環境下,儘量不要拍這種打鬥,容易讓人想到城管和小商販。

再說說演員,我個人覺得這個孫大聖的角色應該找段奕宏來演。不是他長得像黃政民,而是他和黃政民都有那種悲天憫人的小人物的外表。那種憂鬱,那種抗爭,還有那看透世事無可奈何的眼神。

總之,一方水土養育一方故事。橘生於南則為橘,橘生於北則為枳。還望我們的電影人多出精品。有些東西不是直接吃就能消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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