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發佈森林防火禁火令 提出“六個嚴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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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4月5日訊(通訊員 魏小青)為切實控制火源,預防森林火災,有效保護森林生態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生態文明建設成果,邵東縣根據《森林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發佈邵東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邵東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全縣所有山林及距林地邊緣200米範圍內,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嚴禁農事活動燒灰積肥、煉山、燒田埂土坎等生產用火,嚴禁在禁火區進行祭祀活動時點燭、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禁火區吸菸、生火取暖及照明、野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在林區進行爆破、狩獵、燒火驅獸等涉火活動,嚴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火災的活動。

同時要求各鄉鎮(街道、場)、村(居)必須在森林防火禁火區重要進山路口設置森林防火警示標牌與檢查哨卡,對進山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檢查,扣留進山者攜帶的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對拒絕接受檢查、不聽勸阻執意進山者,一律由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森林公安機關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凡發現違法野外用火者,一律由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森林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予以罰款或行政拘留。

同時還向全縣市民公佈森林防火報警電話,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應當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森林防火機構報告火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全天候24小時值班電話:0739-272016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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