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石阡檢察院院依法批捕一起涉惡案件

近日,石阡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遊某、卓某、汪某、鄭某四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期間,在向某(另案處理)的影響和帶動下,犯罪嫌疑人遊某、卓某、汪某、鄭某等人分別多次在石阡縣城內尋釁滋事。2015年5月,犯罪嫌疑人鄭某夥同他人在夜郎賓館門口將強某某砍傷並砸壞其踏板車;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汪某、鄭某等人在夜郎賓館持械將黃某某打傷;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卓某等人在貴客隆服裝店門口將廖某某打傷;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卓某、遊某等人持械到被害人蒲某家中將其打傷並砸壞屋內部分財物;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遊某某在華源酒店打砸被害人薛某某的白色轎車,薛某某駕車躲避至國際名豪後,遊某某駕車追趕並撞擊薛某某的車尾,薛某某駕車出城並在路邊關燈熄火後才得以躲避追打。

犯罪嫌疑人遊某某、卓某等四人的行為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破壞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我院偵查監督科的檢察官審查後將該案定性為涉惡案件,遊某某、卓某等四人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對該四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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