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精準扶貧顯成效

司法救助暖人心,精准扶贫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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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

羅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一部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該案時發現該案被害人陳某家屬急需救助,馬上聯繫檢察三部負責司法救助的檢察官,檢察三部承辦檢察官在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並實地走訪了被害人陳某家人居住處及瞭解了申請人林某花的生活狀況,認為林某花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及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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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重視

在向領導彙報後,發現本院原有的關於司法救助的實施辦法是根據10年前群眾生活水準制定的,救助金額為“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救助力度明顯不足,起不到應有的救助作用。院黨組書記陳喆檢察長在聽取彙報後高度重視,即召開黨組會,對申請人林某花的救助金額擬提高到3萬元,黨組會上各領導也紛紛表示同意。辦公室財務部門也馬上按程序把救助金劃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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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機制

黨組會後院裡又專門針對救助力度不足、救助金來源、救助對象等問題專門召開檢委會,對原救助辦法進行全面審視,討論通過《羅源縣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進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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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羅源縣人民檢察院擬與縣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為下一步救助工作創造有力條件,有效促進社會矛盾化解,優化司法救助效果,推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助力脫貧攻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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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救助知多少?

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採取的輔助性救濟措施。

人民檢察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對象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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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傷或者嚴重殘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或者其贍養、扶養、撫養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五)舉報人、證人、鑑定人因向檢察機關舉報、作證或者接受檢察機關委託進行司法鑑定而受到打擊報復,致使人身受到傷害或者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行為造成人身傷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七)人民檢察院根據實際情況,認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人民檢察院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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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案件發生有重大過錯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查明案件事實的;

(三)故意作虛偽陳述或者偽造證據,妨害訴訟的;

(四)在訴訟中主動放棄民事賠償請求或者拒絕加害責任人及其近親屬賠償的;

(五)生活困難非案件原因所導致的;

(六)通過社會救助等措施已經得到合理補償、救助的。

如何申請國家司法救助

救助申請應當由救助申請人向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提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救助申請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救助申請一般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救助申請人確有困難不能提供書面申請的,可以口頭方式提出,口頭申請的,檢察人員應當製作筆錄。

文案 | 黃榮婷 林平

編輯 | 《法制日報》福建新媒體中心 林煥英

本文由羅源縣檢察院出品,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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