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常常說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被男方領走了,那為什麼不把她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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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想給男方多要彩禮那麼簡單的思想,意思是結婚前多要彩禮理所應當,結婚後,我的女兒不能白養,孃家的一切花費,包括他們家兒子彩禮結婚都想男方家父母給孃家出錢,想讓婆婆出錢出力連孃家媽一起像祖宗一樣供著,有一家幾個女兒都二婚,一個女兒離婚後誨給小姐妹說小夫妻吵架以後千萬不要回孃家說了。兒子結婚,買車,生孩子酒席都是女兒出的錢,兒子想做事壓金需要大幾千都是姐姐出的。有一家女兒在工廠上班自談嫁的遠了,媽媽沒拿到彩禮錢,兩個孩子都10來歲了回趟孃家,媽媽拿著農藥要喝下,以死相逼。老公一個人帶著孩子回家了,媽媽又把女兒嫁人了,聽說要了18萬。這樣女兒就不白養了,去問一下這樣的女兒幸福嗎?


笑妍從容


這個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一切都顛倒了,我是60多歲的人,經歷過了六七十年底的婚姻,也看到了現在的婚姻,那個年代女人嫁到男方家,叫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給扁擔抱著走,生是男方家的人,死是男方家的鬼,一般剛嫁過去是婆婆當家,媳婦要聽婆婆的,因為婆婆是長輩,媳婦要孝順公婆,等你熬成了婆婆,你就是這家的女主人,這個家庭就這樣延續下去,媳婦回到孃家是客人,孃家的財產也沒有繼承權,中國一代一代,特別是農村都是這樣過來的。所以那個年代女人生孩子一般不見兒子不罷休,如果沒有兒子這個家庭就絕戶了,生男孩這個家庭可以延續香火,女孩長大了遲早要嫁人,是賠錢貨,也就產生了重男輕女的思想。可是現如今所有觀念都顛倒了,兒子結婚雖然也叫娶媳婦,但現在的媳婦已和過去大不同了,結婚要房要車要彩禮,而且首先不願和公婆同住,先和你講媳婦沒有孝順公婆的義務,人雖然在婆家,心依然在孃家,因為是獨生子女,在家裡是都是父母嬌慣長大的,所以到婆家依然要婆家人像父母一樣寵著她,說什麼要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只有你對我好我才能對你好,而且有了小孩還要婆婆看,你不給我看孩子我就不給你養老。所以說過去婆婆是女主人,現在媳婦是女主人,婆婆要孝敬媳婦,這不是把中國傳統顛覆了嗎?最悲催的是出生五六十年代的的婆婆們,她們結婚時要伺候公婆,現在要伺候媳婦,如果媳婦懂得感恩互相理解也可以,如果遇到不懂感恩的,是費力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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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被男方領走了"我覺得父母只是想表達自己的不易和不捨,希望自己的寶貝女兒能被男生善待。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在中國的很多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依舊還很嚴重,有的人一連生五個女兒,也不管養不養得活,偷著躲著也非要生個兒子出來才罷休。

我有一個親戚,她家的條件也不算好,但是她覺得兒子女兒都一樣,生多了也不好養,於是就在二胎還是個女兒之後就沒有再生了。於是,她這一生的孩子,只有兩個女兒。



她把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都給了兩個女兒,她省吃儉用給女兒買漂亮的髮卡,好看的衣服,嶄新的課外書。她的孩子,成為村裡第一個讀高中第一個讀大學的女性。

後來女兒慢慢長大到了快嫁人的年齡,周圍很多人都勸她招個上門女婿,畢竟女兒嫁人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他們家的香火就斷了。但是我親戚覺得,只要是女兒願意嫁的人,只要男方對女兒好,其他的都無所謂。



她的兩個女兒相繼嫁人。在出嫁當天,男方帶著親戚朋友來接親,煙花爆竹不絕於耳。而我,見過她女兒被男方接走賓客散盡之後,老倆口坐在家裡相對無言,家裡冷清至極的樣子。她把收的彩禮錢全部給了女兒,還自己出錢給女兒們添置各種嫁妝。

"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還是嫁人了"。她一臉幸福的笑著說,眼中卻含著淚。"就算我沒有兒子,我的女兒生的孩子,不管是兒子女兒,我都會看得像自己的親孫子孫女一樣。"她還說。

父母對女兒的愛,不是把女兒困在身邊,而是放手,把自己的愛化作女兒強有力的翅膀,讓女兒能在她自己的天空,自由的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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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三月


做父母的別傻了。女兒大了不中留,溜來溜去留出仇。我身邊就有一位大齡女,如今五十出頭了。當初年青時對象沒少看,母親幫著挑,這不行那不行。一年比一年大了,看對象也是一個不如一個,一直到現在,如今是全家都怨媽,整得當媽的裡外不是人。一天天愁眉苦臉,連個笑模樣都沒有,爸爸經常罵,罵女兒還不如死了得了。總賴在家裡不走。還有一個哥哥和弟弟,都已經結婚了,就愁在她身上了。如今聊天媽媽推卸責任,說以前找對象她也沒攔著。不應該怨她,話說回來不怨你怨誰呀!



是的,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好不容易養大了,一直視為心頭肉,又是棉背心一旦長大了就要嫁人了,眼睜睜就給人領走了,做父母特別是做母親說不心疼是假的。

舊社會,由父母包辦婚姻,家長或旁人會對遲遲不肯出嫁的女孩做思想工作常講,咁大個姑娘仲唔肯嫁留來攝〈填補的意思)灶啦咩(啦是讀音灶臺的磚與磚之間的縫隙叫啦),大概是講留下對她自已和家裡都沒什麼好處。也有女孩反駁講,我就是唔肯嫁偏要留來攝灶啦!

其實男婚女嫁是人生的必由之路,以前的人說十月芥菜一一生心啦,就指女孩子大了自然春心蕩漾,會萌生嫁人之意,最明顯的有如遊園驚夢中的大家閨秀一日在後花園打瞌睡,夢見書生柳夢梅兩人情投意合山盟海誓,當她被丫環叫醒了,發現原來只是南柯一夢,醒了就好夢成空,感懷身世以後就鬱鬱不樂。於是一病不起,不久一命歸西……。

更甚的是自家的女兒當她有了心上人,而父母不允,攔阻著不讓嫁,就如摺子戲拷紅裡的相國千金崔鶯鶯估計大家都耳熟能詳。

民間還有最關鍵的一句話,讓廣大的父母不得不考慮讓步的是,女大不中留,留了留成仇。


小笙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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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訛人的說法。

現在的婚姻,基本上就談不上嫁娶了,都是小倆口要房單獨過,不和雙方老人一起住,倆人家庭地位平等,雙方父母同等對待,從性質上來說是平等組成了新家庭。

之所以說女兒給了男方家,只是想要錢找的藉口而已。兩個人平等組成新家庭,人家說辛苦養大的兒子給了你家行不行?

有的人說女兒花錢在孃家,會掙錢了去了婆家,我就呵呵了,你女兒的工資交給公婆了?還不是攥在她自己手裡花在她自己的小家!公婆佔到了啥便宜?

這年月婚姻自由,沒人強搶你女兒,也沒人逼你一定要嫁女兒,為什麼女方父母著急給女兒找對象、著急逼婚?那是為了有利可圖嫁禍於人!


1元芳1


如果男人單獨購買商品房,或男女共同購買商品房,男人離開父母,女人也離開父母,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在這個家結婚生子,男不娶女不嫁,何來的把女兒養大,被男方領走?許多人還在以此理由再向男方要車要高額彩禮,既然如此不講道理,那麼真的該問,為什麼要讓她結婚?留下來與自己一起生活不好嗎?與父母一起終老,不必有任何付出,不必認為是去為男人生孩子,更不必認為是去為男人做家務,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好嗎?


微風拂麥浪


古代,女方養大女孩兒,出嫁,就給夫家生兒育女操持家務,伺候丈夫公婆,等於是女方養女,男方享用,一輩子很少回家。

所以從經濟角度,女兒出嫁時,男方要給一筆錢補償。或者乾脆很小定親,把女兒直接給男方養,就是童養媳。

這兩種模式,不會造成遺棄女嬰的現象。

現代社會出現的所謂的女權,就把以前的好制度都貼了封建糟粕的印記扔了。可是新的制度,反而天下大亂,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了。女人提要求時,要男女不同,享受權利,要男女平等。要了彩禮,婚後也住孃家,還有就是結婚要了彩禮,半年離婚,再結婚再要彩禮,再離婚,再結婚要彩禮……這樣就能迅速走向富裕路。


半份天空


你可能是一個毛頭小夥,站在自己的角度在想問題。如果你結了婚,生了個女兒,你就懂得父母說這句話的含義了。

父母這麼說,只是表明自己在培養孩的過程中,在物質和精神方面付出很多,與女兒建立了難以割捨的感情,現在她要離開自己跟一個男人去生活,內心有些不捨,雖然不捨,但女大當嫁是沒辦法的事,所以內心有一種失落。

還有一種情況,女兒在享受了父母的百般疼愛,現在成家了,面臨新的生活,也會新的挑戰,生活得好不好,這個男人是否始終如一愛她,也是父母所擔憂的,因為這一去,雖然還能經常見面,但己經分屬另外一個家庭,牽扯到另外一個人,女兒雖然還是自己的女兒,但是她建立了家庭,有時有些事不是父母想怎樣就怎樣的,即使女兒生活不好,也不能干涉太多。

其次,女孩出嫁了,代表生活的重心移到了小家庭,有的父母:指望孩子大了能為父母出點力,或多一些照顧,現在她要照顧她的小家,所以就覺更失落了。

以前在父母面前晃來晃去的女兒,即使有時也令人心煩,但一出嫁,只有父母兩人,也很孤寂,一二十年熱熱鬧鬧慣了,現在只有夫妻二人你望我,我望你了。

所以呢,理解別人為什麼這麼說很重要。理解別通過這句話表達的感情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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