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祖師爺(19):明代的狡猾騙子中介

篇名:狡牙脫紙以女償

施守訓,福建大安人。家中富有,做造紙賣紙的生意。有一回,裝了一千多簍紙,價值八百多兩銀子,賣往蘇州,託中介人翁濱兩個檔口代賣。翁濱做中介代賣人已經很多年了,這麼多年來積壓了很多供貨人的貨款沒還,他見施守訓在這邊是個新入的商人,將他的紙賣掉後,全部拿來還了前面的債務,施守訓等了大半年都沒有收到貨款。

騙子祖師爺(19):明代的狡猾騙子中介

施守訓又發了五百多簍紙到蘇州,還是翁濱代賣。給了錢,說這些錢是上一批的舊賬,這一批的錢還要等半年。施守訓知道被玩弄了,於是帶上人手將翁濱打罵了一頓。翁濱也沒什麼話可說,當地有名望的鄉親劉光來調解,讓翁濱立了個借款八百兩的借條給施守訓,勸施守訓先回家。

第二年,又運紙到蘇州,翁濱現賣現給。只是前賬沒還上,施守訓又等了半年。見翁濱的女兒雲英長得也挺漂亮,未許配給別人,想著那八百兩難以收回,就請劉光前去做媒,說娶翁濱的女兒做小妾,用來抵賬,翁濱很高興地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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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英只有十五歲,不肯嫁給施守訓。翁濱和他的老婆去勸:“古有緹縈願沒官為婢,以贖父罪,現在父親欠人八百兩,用你來還。況且這個福建客商家裡很富有,如果日後生了兒子,分了家財致富,就可以享大福了。”女兒這才答應了,不過這時施守訓已經60多歲了。結婚後四年左右,施守訓在福建家中身故。還沒過完服喪期,翁濱就將女兒另嫁給南京溧水縣梁恩賜做妾,又收了一百兩銀子聘禮。

施守訓的兒子施欽知道了這件事,當年又裝紙到蘇州賣,去翁家拜訪,叫翁濱為“外公”,翁濱沒有理睬他,請“外婆”出來見一見,也拒絕不出來。周邊的客商見翁家這樣,都怒了,對施欽說:“你父親用八百兩做聘禮,才成親四年,喪期還沒服完就另嫁他人。現在出來見一見都不肯,實在太可惡了!你為什麼不去告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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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欽於是告到了巡街蔡御史那裡。那時翁到施守訓為女婿,重振家道,發了千多兩銀子財,知道被告,一點也不怕。雙方各自私下走動關係,推來推去,訴了幾年。各個環節兩家都走動過,判得不明不白。

後來施欽告到刑部,才獲得公正的判決說:“翁濱用女兒抵償八百兩,幾乎和稀有珠寶同一個價格了,不過這是施守訓自願,這嫁女彩禮就不說了。現在丈夫的守孝孝期未滿,就另嫁梁家,只注重收彩禮,這是將女兒當做貨物,蔑視法律。判決拖出去打三十大板,另將雲英斷身的錢銀一百兩,和施守訓給她買的衣服首飾錢銀五十兩,一起給施欽。”

騙子祖師爺(19):明代的狡猾騙子中介

因為這次訴訟了好幾年,翁濱的家財用盡,又回到了貧困的狀態。

原作者評:以騙子的危害程度論,首先是詐騙,其次是奸猾的中介人。詐騙犯設局暗騙,這屬於偷;狡猾中介人騙貨來賣,和強盜沒有區別。兩者都應視為偷盜。

凡是要騙人的中介人,商客的貨物入店,他都要扣下一些做抵押,又壓多家供貨商的貨款,經常用後面供貨商的貨款來還前面的欠賬,這是沒錢的中介人的常態。施守訓錯在沒有提前瞭解審核中介人,導致自己落入這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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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只可以慢慢逼著取回來,或者去告官,不應該想著要他的女兒做妾。都六十多歲的人了,還有幾年歲月可以活呢,在外地納妾,會沒有後患嗎?後來留給兒子打了官司,也花了很多錢,雖然最後勝訴,也是得不償失。

唯獨翁濱貪得無厭太可惡,一個女兒收了八百兩銀做彩禮,拿到手已經很過分了,又得到女婿的幫助扶持,再度興旺家業;之後雖然他的女兒再嫁,也應當把買斷的身資還給施守訓的兒子,這樣也沒有後患。但是他的貪心不滿足,再次導致他傾家蕩產,嘿,真的是可以用來當做貪心負義的典範,應作為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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