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洛陽杜康與白水杜康30年商標之爭,談“杜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眾所周知杜康是洛陽的名片。隨著“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是曹操《短歌行》中的名句,杜康酒也因此知名。然而圍繞著“杜康”商標,兩家企業——白水杜康和洛陽杜康在陝西、河南等地一直打得不可開交,官司來來回回打了近30年。

20世紀70年代,河南伊川縣、汝陽縣和陝西白水縣分別建立杜康酒廠。此時商標意識淡漠,直至1980 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輕工部、商業部發出“關於改進酒類商品、商標的聯合通知”,要求酒的商標應該同名稱統一起來,經輕工業部審定,伊川縣杜康酒廠於1981年被核准註冊第152368 號“杜康”商標。

這是洛陽伊川杜康酒廠被核准的商標,商標編號為152368號“杜康 杜康牌”商標

這是當時洛陽汝陽編號為915686號“汝陽杜康”商標

這是陝西白水編號為915685“白水杜康”註冊商標”。《關於“杜康牌”商標使用合同協議書》,按照合同約定,三家杜康酒廠在使用“杜康”商標時,須註明各自的企業名稱。此後,便有了“伊川杜康”、“汝陽杜康”、“白水杜康”,此種做法沿用了10餘年。三家杜康酒廠生產的杜康酒也逐漸被消費者接受和認可,也取得了不少殊榮。

隨著白酒市場的繁榮,品牌意識的覺醒,三家杜康酒廠的矛盾也逐漸凸顯出來。由於相距不遠,伊川和汝陽杜康酒廠矛盾更為突出。1993年,“杜康”商標面臨續展,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維持現狀或者三家企業都註冊帶有地名標誌的杜康商標,但未能達成一致。

這也導致了,三家公司先後開始了20多年的紛爭。2017陝0113民初10320號判決書中,白水杜康答辯稱,白水杜康橫排使用“杜康”二字,有在先使用權利,不存在侵權。任何一家無權獨享“杜康”二字,小白水大杜康是其註冊的應然狀態,不應當使用現有的商標法通過訴訟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2010年,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了對汝陽杜康、伊川杜康的收購。在完成伊川、汝陽兩家酒廠的收購後,洛陽杜康與黃河西岸的白水杜康,關於“杜康”商標之爭全面展開,自此,三家杜康酒廠“三足鼎立”的格局被完全打破,然而兩家的矛盾並未冰釋前嫌,卻愈演愈烈。

1968年,河南洛陽市組建杜康酒廠,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華之後,田中角榮在宴會上說:“天下美酒,唯有杜康。”希望喝到杜康酒,周總理當即答覆一定滿足首相的願望。遵照周總理的指示,把杜康酒送給了田中首相。隨後周總理提出“ 復興杜康,為國爭光”,爾後在省、市地各級政府的支持下,於1975年和1976年分別建立汝陽杜康酒廠和白水杜康酒廠。看時間,還是洛陽建廠較早。

2017年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5日發出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洛陽杜康立即停止在產品包裝上印製“杜康商標唯一持有企業”廣告語,並立即銷燬或更換現有印製該廣告語的產品包裝;在《法制日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50萬元。


2018年4月16日,河南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洛陽市中院豫03民初169號民事判決第三項、第四項;撤消第五項;變更第一項為:白水杜康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害洛陽杜康第9718165號、第152368號、第9718179號、第9718151號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同樣一個案子,陝西、河南兩地法院審判卻截然不同?

因為涉及兩個省份的紛爭,最高法不會一棒子打死,不允許陝西使用白水杜康。如今白酒市場份額已發生了巨大變化,白水杜康和洛陽杜康多年來官司打來打去,兩家酒企都沒有進入二線白酒陣營,甚至連本省的區域性龍頭企業都排不上。在激烈的行業競爭面前,也有業內人士呼籲兩家企業共同發展,共同受益。畢竟30年官司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從生產規模來看,杜康控股是年產近100個品種,產量遠遠超過萬噸。白水杜康已形成萬噸生產能力,產品有60°、55°、52°、50°、39°等各種杜康酒。從規模和品牌上看,洛陽杜康都要優於對手。當務之急,在法律不允許全面禁止對手的前提下,只有做大做強自己,紮實練好內功,才能搶的發展先機。我把商標之爭比作臺海局勢和中美貿易。在當前情況下,這都不是一個零和博弈遊戲,只有先把自己的實力壯大了


收復臺灣是順理成章的事情,而中美貿易戰也是一樣,雙方鬥則兩敗俱傷,只有邊談判邊發展自己才是正道。洛陽杜康控股只有做大做強自己,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才能擠壓對手的生存空間,進而實現對對手的控股或者吞併。請理性對待,勿噴勿黑。祝願洛陽杜康越來越好,我還是很喜歡喝長脖子杜康的。關注是一種美德,歡迎關注聚在洛陽頭條號,每天行走在洛陽大街小巷,足不出戶,走遍洛陽山山水水。歡迎提供各種素材,私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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