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

恕我直言:

現代的大多數工作——劃一個地方美其名曰單位,讓大家按時集中扎堆,各自有個狹窄的工位,犧牲白天八小時或更長的時間噼裡啪啦做事——是違揹人天性的。

人的自然天性,就是沒有任何壓力時表現出來的那些:好逸惡勞、貪生怕死、愛吃愛喝、喜歡漂亮的可交配伴侶。

人的社會屬性,是社會磨鍊出來的,包括但不限於:忍耐、自律、理智、合群、自控能力、延遲滿足。

所以現代的工作是:

一個人,在龐大而發達的社會體系裡,找一個崗位;付出勞動力和時間,發揮自己的社會技能,壓抑自己的天然本性,換取滿足自己身體或精神需求的物質資料。

這不意味著工作本身有多神聖。

工作本身應該是你養活自己、順便愉悅自己的工具。其他附加意義,是其他的事。

當然,人類是會自我調節的動物。

有的人就會不斷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這樣一邊掙錢,一邊也很開心。可惜,讓自己精神愉悅的工作,報酬普遍不高;報酬高的工作,自己普遍不會太高興。

又高興又高報酬的工作,鳳毛麟角。

也有些人自我調整:哪怕不喜歡自己的工作,也要自己跟自己說:“我這份工作是有意義的,特別有成就感”。以此來自我壓抑,壓抑過度了,就崩潰。

不要這樣子。對自己好一點。

很殘忍的事實是:你的大多數勤苦與犧牲,別人是看不到的;主流輿論上談勤奮的多是成功者;大多數普通人,像你我父母長輩兢兢業業的勤奮,很少人多看一眼。

因為勤奮犧牲往往只能感動自己、感動親友以及在意你的善良的人;對大多數弱肉強食的看客和絕大多數老闆而言,他們不在意你勤苦與犧牲(甚至還會嘲笑你笨),只會看你的成就。

古龍《多情劍客無情劍》裡,說過一個情節:一對廚子,飯館打烊後,他們在後廚,自己給自己炒了盤菜,找點小酒,很愜意地飲食一番,舒服那一兩個時辰。

古龍說,他們還活著,就是因為一天還有那麼一兩個時辰。

我覺得,我們世上大多數普通人,該明白這一點:

如果我們喜歡做一件事,那麼即便不掙錢,也會喜歡做。

但凡不掙錢我們就不會做的,就是工作。

工作這事一點都不神聖,現代的許多工作甚至有點反人類。

工作是我們與社會的交換:我們付出時間與勞動力,獲得可以養活並愉悅自己的物質資料。

人可以自我催眠,將不喜歡的工作誇大到很神聖的地步,來彌補自己的痛苦。但不能因此本末倒置:如果工作痛苦到要讓自己崩潰的地步,就不要再輕易接受了,甚至該考慮放棄。

“人就該是生來工作掙錢的,不努力壓榨自己的人都可恥,沒有工作的人都可恥”——這種論調都是忽悠之詞。

工作是我們獲得愉悅的工具。一切工具,是為了人類自己方便存在的,不要被工作倒推著走。

人生來不是為了受苦的,也不是為了滿足周圍的人(尤其是老闆)對自己的索需而一路奔走不息的。

人活著不一定有意義,如果有,那也是好好活下去,並多少享受一點做自己想做的事愉悅。

永遠不要聽信任何忽悠,把工作置於自己的健康與快樂之上,放棄那每天一兩個時辰的舒服。那每個人還活著的,最後一點理由。

也不要相信忘我工作、掙取報酬、大肆消費才是人生的意義。

如果老闆或他人非要忽悠說,工作才是一切,可以表面假裝附和他一下,但心裡得時刻意識到:

我們是在現有世界體系下,不得不去工作換點報酬養活自己:但工作這玩意以及類似的社會壓力,本身並不神聖,也並不是我們生而具有、必須去犧牲自己來滿足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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