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後一個工作日,你準備好跳槽了嗎?

01

星期五的小週末晚上,閨蜜小君約了我吃飯小聚。在飯桌上,小君跟我說“等拿了年終獎,我就遞交辭職信了。”

小君說這句的時候,更像是一種解脫的表情浮於臉上。而我,對於她這個決定早有預料。

小君是銀行櫃員,傳說中“數錢數到手抽筋”的高薪職業,可實際上高薪是被平均的,加班才是常態。

三年前的小君大學畢業就進了這家銀行,像所有的畢業生一樣,從基層做起,做一名網點櫃員。

櫃員的工作軌跡就是七點起床,八點到網點,九點開門,五點關門。午飯時間不定,上廁所時間不定,喝水時間不定,因為你可能忙得都忘了。

關門還得點庫做賬,七點下班已經謝天謝地。別人的下班是下班,櫃員的下班是學習培訓加考試。

每天重複著同樣的工作,每天面對著防彈玻璃外的客戶,小君說有時候她真的笑容都僵硬了,手也是機械般的數著鈔票。

一份沒有了激情的工作,身心都像是行屍走肉,剩下的可能只是殘存的責任心了。

在嚴格的編制下,向上爬並沒有那麼容易。小君原來也是很積極上進對職場充滿希望的小年輕,她把銀行從業資格證書,經濟師的證書收入囊內了。

可證書僅僅是一紙證書,對小君的升遷並沒有實質上的幫助,三年了,她還是一名櫃員,她說“在這裡,她看不到希望了。”

曾經有調查統計,三年是大學生第一份工作的普遍年限,三年可以讓他們看清工作與自己的切合度,合不合適都有底了。

合適才是喜歡的基礎,有人說“選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就有八個小時的快樂。”

一份一眼可以看到退休時的自己的工作,就像一潭死水,連泡泡都沒有。跳槽,是一種重生。

02

前段時間網上有個熱點,“工作無非是金錢工作內容和氛圍,如果沒了其中兩樣,那就可以考慮跳槽了。”

大多數的網友都表示了贊同。過了四十歲的員工講情懷,而四十歲前的員工講錢就好了。

前期傳的沸沸揚揚的“張小平離職能影響中國登月的人才”事件,且不論其他政治上的原因,但張小平這樣關鍵的靈魂人物的人才,只能待過國企的最基層,享受最底層的待遇。

張小平已經是關鍵的靈魂人物了,你能說他不努力嗎?顯然不是,恰恰相反,他肯定是比常人付出了幾倍的努力,才能在這個項目中成為那個關鍵的靈魂人物。

誰不需要養家餬口,誰沒有人生理想,誰還不想得到高薪厚職享受應有的尊重呢。

離職後,到了民企,薪資漲了十倍。對張小平來說,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悲哀,後者,是他自己主動選擇後的吐氣揚眉。

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先生,他說“關於薪酬待遇,錢給多了,不是人才也變成人才。”

馬雲先生,他說“員工離職要麼是錢沒給到位,要麼是心委屈了。”

確實,談錢很俗,但,不談錢,不談升職,對於我們中的大部分人來說,也是不現實的,讓想做事能做事的人“付出就有收穫”,這也是一件很積極很美好的事情。

03

有能力的員工,年紀反而是跳槽的加分項。

很多人會認為,過了三十五歲就不會再跳槽了,也跳不動了,他們選擇了安穩,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這無可厚非。

但有能力的人,從來不會擔心年紀是他們跳槽的絆腳石,相反,年紀是加分項,年紀代表著經歷豐富。

他們關注的不是金錢,而是工作帶給他們的成就感。

梁總是以前我公司高薪挖回來的人力資源方面的人才,她有些豐富的外資企業人力資源的經歷。

她談吐優雅,知識結構完整且專業。我聽過一次她的培訓課程,講的是員工的職業需求。

不僅ppt做得簡易清楚,知識專業,更重要的是講的例子接地氣,讓聽眾聽得進去會思考,,而不是她在臺上講,我在臺下玩手機。

梁總本身的能力毋庸置疑,然而她在我們公司水土不服。表面上是講程序,實際上是迂腐,一成不變。

有時候她一份報告改了十幾次還在改,因為咬文嚼字的本領她還沒學會。而她在外資公司裡,上司看中的是結果,過程是她可以掌控的範圍。

兩種工作模式的不同,導致了她那一年工作上都很憋屈。她在工作上找不到成就感,而這種成就感不是金錢可以換來的。

一年後,她果斷跳槽了,還是幹她的老本行,在一家外資公司。

顯然她是很喜歡這家公司的,經常在朋友圈可以見到她發出來的工作照,照片上她的光彩照人,而她以前在我公司幾乎沒有發過工作照。

看清自己內心的真正需求,跳槽是認清自己後的重新選擇。

04

跳槽,不是別人跳槽你也跟著跳槽般的人云亦云,也不是一種逃避,而是努力過後,調整自己職場規劃。

問問自己,你到底是不適合這個公司,還是不適合這個行業這份工作內容。

我的閨蜜小曾是位律師,好多個晚上,我和她視頻聊天的時候。開場白,我問她在幹嘛啊?她十有八九的回答是“在加班啊。”

有時候,她也會跟我吐槽,這個客戶真的是太“變態了”,晚上十一二點還給我電話諮詢,沒下班時間。

今天的被告律師太“奇葩”了,同一個觀點重重複復說了三四次,連法官都受不了制止他。

最近在做一個收購的案件,流程很複雜資料很多,估計又是三個月連續無休了。

當然出自律師的職業道德,她從來不跟我說具體的情況。她有時候會說“我有時候真的挺累的。”

我會勸她“要不你換份工作吧,做公司的法務也挺好的,至少穩定。”

可是每次都會遭到她的拒絕,“不,我自己真的喜歡律師這份工作,有挑戰性有成就感,每次都可以接觸到新的東西,我不喜歡一成不變的工作。”

“我現在只是覺得公司的工資制度和我的付出是不成對比的,我不喜歡的是這個公司,不是律師這份工作。”

“律師這份工作真的可以幫助到人,這是我的初衷,當我收到一份勝訴的判決書,我可以開心一整天。”

後來,小曾離開了的這家律所,跳槽到另外一家律所,現在的她幹著自己喜歡的工作,得到滿意的報酬。

如果你不適合這家公司,那你就換家公司,如果你不適合一份工作,那就想想你想做什麼樣的工作。

跳槽,是一次新的啟程,2018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你準備好了重生還是在原地踏步呢?

2018年最後一個工作日,你準備好跳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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