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買房時如何識別“贈送面積”中的貓膩

“買一層送一層”、“一房變三房、兩房變四房”、“飄窗、露臺、空調機位的面積全部贈送”……經常有學友問,這些樓盤的廣告真的嗎?如今“贈送面積”已經成為3.15的熱點話題。

有不少房地產樓盤為了吸引眼球,增加銷售的賣點,打出各種“贈送面積”的宣傳語,以此來誘惑購房者,這已成為很常見的營銷手段。

那麼房子的贈送面積中到底藏著哪些貓膩呢?

表面看贈送面積可以提高使用率、節約購房成本,讓購房者獲得實惠,事實上贈送面積並不像大家想的那麼美好,那麼簡單,有時往往是釣魚的誘餌而已。

遇到類似情況,千萬不要被開發商的數字遊戲所迷惑。首先要搞清楚這部分面積到底是怎麼來的,算一算是不是真的贈送。

3.15:買房時如何識別“贈送面積”中的貓膩

一般情況下,所謂的贈送面積有以下幾種情況:

包括一層小院、入戶花園、陽臺、露臺、地下室、閣樓、凸窗、挑高設計加層等。

一層小院,可作小花園或菜園,嚴格上講花園是屬於全體業主的,業主只有使用權,也就是說,所有權並不歸你。

有些開發商將房屋樓層設計成較高的空間,設置夾層,僅算部分建築面積,開發商就號稱“贈送面積”了。

還有的地下兩層空間贈送,其實這部分面積未必實用,有時還會出現大而不當的情況。

3.15:買房時如何識別“贈送面積”中的貓膩

有些所謂贈送的面積其實本來就歸購房者所有,如露臺、不落地的凸窗、低於2.1米的地下室和閣樓,面積原本就不計入建築面積,自然也不應該計價。

有些所謂的贈送面積其建築成本可能已經被分攤進了房價,如“飄窗全送”,其實都算在房款裡。

此外要特別注意,贈送面積大都不具有合法產權,難以得到認可及法律保護,有些贈送面積需要自行改造費用高,而且會形成新的違法建築。

開發商通過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或任意改變房間的結構以此來贈送面積,屬於標準的違建,很容易出現安全事故。至於入戶花園、挑高陽臺、露臺等是否可以封閉,取決於城建等職能部門能否批准。

3.15:買房時如何識別“贈送面積”中的貓膩

其次在籤合同時,要明確看清楚,將開發商對贈送面積的承諾如實寫入合同中,這樣才能真正受到法律的保護。

總之,買房時先要看是否滿足核心需求,包括空間尺度、舒適度等各方面,然後再看細節與亮點,千萬不要鬧出買櫝還珠的笑話。當然也有的贈送面積是通過精細化設計創造的,因此要區別對待。

如果開發商真的有心讓利及優惠,直接降點房價就行了,何必拐彎非要玩“贈送面積”的遊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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