紂王在壞終是王
法律支持實名舉報!
舉報指的是檢舉.揭發.報告。
誹是指背地議論,謗是指公開指責;誹謗的意思是以不實之辭毀人。
實名舉報即是以個人真實的姓名.真實的身份檢舉揭發問題。如檢舉揭發的問題基本屬實就不是誹謗。
法律支持實名舉報。在有匿名舉報和實名舉報的兩種情況下,紀檢監察機關先受理實名舉報,並在調查處理之後要給予舉報者答覆。
甦醒459
我的觀點是:只要不是故意散佈捏造的事實,來敗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就不屬於誹謗行為。我們從誹謗行為和舉報失實兩個方面來探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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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誹謗行為
誹謗是指故意散佈捏造的事實,來敗壞他人名譽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捏造”是指無中生有,憑空製造的虛假事實。所捏造的事實,是有損社會對他人的評價。由於是捏造事實,誇大內容,容易使人誤信,因而對他人名譽的損害程度比侮辱更為嚴重。
如果行為人散佈的是有損他人名譽的真實事實,則不構成誹謗行為。比如某個人婚內出軌,經調查確實是婚內出軌,如果將信息散佈出去,無論如何是不構成誹謗行為的。
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將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由“網下”轉載到“網上”,或從不知名網站轉發至知名網站,後者從他人封閉的空間(如加密的QQ空間)竊取信息後發佈到互聯網上的行為,屬於誹謗行為。
二、舉報失實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發表言論是人民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社會事務的最常見、最有效的方式。公民不可能在提出批評之前查明被舉報人的所有言行,也不能期待公民在徹底查清事實之後再發表言論。
由於舉報人對情況瞭解不確實,在網上發佈舉報文章,即使舉報的內容和事實有較大的出入,主觀上也沒有誹謗的故意,不能說是誹謗行為。總的來說,只有當舉報人針對被舉報人陳述的虛假事實完全沒有根據,全部或大部分內容為捏造,而且陳述的虛假事實的目的是為了損毀他人的名譽,沒有其他正當目的時,才能認定為誹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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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學道
一、是否誹謗?應以相關部門立案查處的處理結果,為評判依據。
二、敢在網上公開實名舉報,相信舉報人手中掌握有確鑿證據,及專項民商事行政法規撐腰。
三、當事人肯定是通過多種正當渠道舉報,未得到有關部門立案調查,才被迫網上公開實名舉報。
四、應當支持舉報人網上公開實名舉報,請有關部門網上陽光辦案,等同古代:民告官,滾釘板。
黃金時代當家
誹謗跟實不實名無關,跟是不是網上也無關。先說個眾所周知的事情。都知道崔永元網絡實名舉報。比較出名的是兩件,一件是實名舉報范冰冰逃稅,後來又說不是范冰冰。最終稅務部門查證范冰冰確實逃稅。儘管崔永元顛三倒四,但逃稅這件事屬實,就不能算是誹謗。另一件是實名網絡指稱最高法案卷丟失。這件事經中政委聯合調查組查證,並不屬實,而是王清林監守自盜,並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且發佈的視頻也是由崔永元錄製剪輯完成。顯然屬於惡意虛假舉報。但這也不叫誹謗。那麼什麼叫誹謗,所謂誹謗指故意捏造並公開散佈虛假事實,詆譭他人名譽。包含三個條件,一是捏造事實,俗稱造謠。二是公開散佈。三是造成他人名譽嚴重損害。三個條件必須全部具備才能構成誹謗。因為崔永元第二件事詆譭的是最高法,不是個人,所以也不構成誹謗。公安部只是對王林清涉嫌洩密立案偵查,對他們兩人並沒有按照誹謗立案偵查的原因就是這個。
雨軒品茗2
網上實名舉報是個風險極大,風險率極高的指控,假如你的舉報文章掉入被舉報人手中,不但會石沉大海更會遭對方打擊報復,主動權在他手中隨便定你個罪名太容易了。
有的人說舉報就要證據,證據的確很重要,那些人的證據也不是那麼好找,有證據也不一定你舉報就成功了。曾經網上傳出某女小偷專光顧某些貪官家,銀行卡,金條,現金,贓物弄到一大堆,這些證據應該夠了吧?可是不幸的是小偷反被證據送進牢房,那個人呢沒有半點兒事。
舉報有風險,平民必謹慎。在這個不透明的社會,建議慎重舉報。
咸寧資訊爆料
在網上發佈實名舉報,因為網,上面人員眾多。可以說東南西北:中,全在上面,舉報後影向不好,全國各縣公檢法單位都有,大家可以有問題本地就可以處理。不必要在網上舉報,鬧矛盾。在民國時有這樣一個案例,三個大學生放假了,準備不回家,利用假期玩,因無經費,三人將所有現金集起來,從A市郵於B市,在B市一家客店等後郵政到來,郵政來了,三人殺害了郵差,搶了所有錢,玩去了,不出十天,一家報社報道了這起案件,蔣介石拿起筆批了嚴加究辦四個字,送於毛人風,三個同學進入大牢,有一個同學姐姐嫁於飛行團團長,毛人鳳視察飛行團,團長招待了毛人風,席間團長夫人於毛人鳳眉飛色舞,團長夫人認毛人鳳為義父,毛人鳳上飛機時拉著團長夫人手,一起去了南京。幾天後三名大學生被槍打,當時口己封住,頭上有黑套,報上再次報道三名殺人犯己伏法。而在學校中三個殺人學生還在上學。辦理此案民國警察局長,不原受良心折磨,回家種地,報道了真相,一直留至今日。
286草民
請問舉報食品衛生安全的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得到回信哪?
前段時間我買了十幾個雞腿回到家裡讓孩子吃了,孩子肚子疼送到醫院醫生說是吃著了!我們也不知道!兩個孩子就住了幾天院!回來以後閒的沒事就把剩下的幾個雞腿拿出來自己吃。
才發現那一隻雞腿裡有個很大的蒼蠅就在真空袋裡封著!
最後想想那天孩子吃了雞腿下午就肚子疼吐的厲害就是吃這個才肚子疼出問題啦!
12月下旬我就在網上給河南食品監督局舉報了這個問題!廠家說給一點錢算啦我沒有答應!
那麼食品關係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吃了這個不衛生的東西啊!
河南省食品安全監督局為什麼還沒有給我個說法哪?
我問了一下工作人人家說要兩個月時間才能給我話!
那麼這幾個月的食品安全為生就不管了嗎?
三元95
實名舉報這是在舉報過程中,必要的一個條件,但最重要的就是舉報內容的真實性。
所有網絡舉報內容必須真實有效,那麼首先就要求您的證據要經得起調查。
現實中,有很多舉報者,只憑著自己看到的事和聽到的事就當成所謂的證據去舉報某個人或者單位等,最後導致了舉報不單不成功,反而被當成了誣告者,反被其害。
所以說,在舉報之前您要收集整理確鑿的證據,這裡包括人證和物證倆種。
在不違法的情況下,用影視資料和通話聊天記錄等充足的證據進行舉報,將會事半功倍。
如果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請不要輕易去舉報任何人和事,那樣你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古韻利州1
民主社會,權力應該在陽光下運行。
對於社會的任何醜惡現象,任何人都有權利用任何方式進行舉報。
這叫公平正義。
任何人都沒有特權遊離於法律規範之外。
舉報僅僅是提供線索,並沒有給事情定性。
舉報人也沒有權利定性。
作為執法機關,有責任對舉報進行調查核實。
要做到既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能漏掉一個壞人。
在我們這個社會中,違反法律謀取私利的人太多。
其中就包括黑社會與執法機關的某些人相互勾結,進行利益輸送。
所以說舉報人也是擔著風險的。
全社會應該保護舉報人,鼓勵和方便對違法問題的舉報。
這有利於全體人民的利益。
用戶2514177795319
最好不要實名舉報?我本人就有親身經歷?儘管你有天大的證據確鑿面對的具有龐大的經濟勢力的黑惡勢力哪你就知道最後的結果了?因為惡勢力的保護傘太大了?大的使你不敢想像?反過來如果你的後臺很硬哪就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