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沒有被催婚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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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春節的結束,廣大未婚適齡青年們,總算從七大姑八大姨“催婚”的“腥風血雨”中倖存歸來。大齡未婚,似乎已成為人生不完滿、政治不正確的標籤,然而回顧歷史,古人們似乎生活在更加水深火熱的“催婚”狂潮中。

“催婚”之禮

泱泱大國,禮儀之邦,“催婚”之禮,自古有之。《禮記內則》雲:“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五年而及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穀梁傳文公十二年》有:“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周禮地官媒氏》更明言:“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官方欲對古之男女的婚姻年齡進行更密切的監管,甚至唯恐大齡未婚青年不得著落,強制性舉辦“相親大會”:“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總之,經傳關於古人適婚年齡的記載基本一致,皆認為男子三十、女子二十,是一個應當邁入婚姻牢穴的年紀了。

對此,諸家解讀眾說紛紜。鄭玄認為此為男女結婚之最低年齡,必待男三十、女二十之後方能成婚;王肅主張此為最高年齡,最遲不得過此;杜佑則認為這指的是庶民之禮:貴賤有異,婚齡的禮儀規定也應尊卑有序,貴者年在十五六,賤者年在二三十。然而,無論哪一種說法都難與現實相符,故有人懷疑古禮不過具文而已,王充在《論衡》中說:“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奉行……禮樂之制,存見於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舉。”以今證古之說固然失之武斷,然也可想見,男女婚姻的實際情況與禮儀全然吻合的可能性實在是很小。

(女子及笄,表示已發育成熟)

“催婚”之法

禮儀對於婚齡的要求,或者出於男女雙方生理的成熟、心智的健全種種考慮,建議人們在合適的年齡進入婚姻的狀態,以保證婚姻的質量。然而統治者們很敏銳地意識到了社會平均成婚年齡對於國力的影響。人口數被視為衡量國力最重要的標準之一,而成婚越早,越能充分利用男女具有生育能力的歲月,越有利於實現人口的自然增長。

為了儘快復仇吳國,勾踐不僅臥薪嚐膽,而且頒佈法令規定婚姻年齡,令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七而嫁。漢初百廢待興,急需蕃育人口,女子若未能趕在三十歲之前擺脫單身生活,便會遭到法令懲處。此法甚有成效,據學者統計,漢代早婚現象普遍,男子多在14-16歲之間,女子則在13-16歲之間。西晉武帝則頒佈制令:若女子年至十七,父母還不嫁之,便使當地長吏為之許配婚姻。到了唐代,敦促適齡男女儘快成婚,減少轄區未婚大齡青年數量,增加戶口數,也成為地方官員考課的重要指標。

歷朝歷代,以詔令定婚齡幾成定製,只是根據國家需求,法定結婚年齡有所調整,然而如上所見,往往與儒家經典中關於婚齡的記載有很大差異,古代中國也成為典型的“早婚”國家。

男女之別

古代婚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同類相求,減少了自由戀愛和擇偶中的偶然性,然而實際操作中仍有相當的困難。在這之中,女性承受的壓力明顯大於男性。一則,如上所見,法令對婚齡的要求主要側重於女性,在一些朝代,女子未在法定年齡之前及時出嫁,不僅面臨著罰款,甚至父母家人也會被連坐。二則禮法中規定的女性適婚年齡往往或多或少地低於男性,這也意味著女性更早地開始面臨著“催婚”的危機。

一來女子生理生熟的年齡要略早於男性;二來婦稚於夫被視為通常之道;三則男子成婚之前常有姬妾,不少人未婚便已有子;四則男子奔競於仕途,功成名就之後有更大的機會謀娶高門大戶的女子,因而不願早婚,所謂“書中自有顏如玉”者也。科舉制創始之後,唐人崇尚金榜題名者,家有明珠的顯宦人家莫不視之為乘龍快婿,故而放榜之日,圍觀者中大概一半是翹首以盼的舉子,一半是眼尖手快、“榜下捉婿”的老岳父們。這正是,書中自有顏如玉,榜下當有金龜婿。

此外,所謂“家貧人不聘,一身無所歸”,女子們在議婚之時也面臨著強大的經濟壓力。然而,正如白居易詩中所言:“富家女易嫁,嫁早輕其夫。貧家女難嫁,嫁晚孝其姑”,早嫁的婦人老珠黃之後難免為丈夫輕視,晚嫁的女子則面臨著守寡與侍奉婆婆的未來。


這不是歷史


古人催婚的話,一般是以傳宗接代來催他們結婚的,一般男子到了一定年紀,父母就會給他介紹親事,因為古人結婚都比較早

女子到了一定年紀,父母也會要求他們出閣,反正就是一句話,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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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但是古人結婚的大多數都挺早的,十六十七歲差不多就可以結婚了。結婚的時候古人會有一種媒介會給那時候的未婚男女進行牽線搭橋,也有那種大型的聚會上雙方互相認識之後會告訴自己的父母,長輩同意之後就會提親。望採納


聽音樂的埋妹


沒有。到點就嫁娶。


創新國


古人應該也有催婚,只不過不是父母催,而是政府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催。對於到了法定結婚年齡還未結婚的青年男女,政府有的是找媒婆直接給你找對象,有的是對其父母進行刑事處罰,有的則是當事人收取數倍的人頭稅。總之,朝代不同,出臺的政策也各不相同。


樂優夢然


很少,大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沭河岸邊吃苦人


父母會安排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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