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豹”總設計師揭祕殲轟-7戰機命名來歷——最早叫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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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豹”總設計師揭秘殲轟-7戰機命名來歷——最早叫轟-7

圖注:"飛豹"研製成功並首先裝備了海軍航空兵部隊,受到部隊的好評和歡迎

國產殲轟-7殲擊轟炸機的總設計師陳一堅院士,被人們譽為"飛豹"之父,是國產殲擊轟炸機這一機種研製和技術的開拓者。上世紀70年代末,他帶領航空603所的研製團隊,在國內航空工業技術基礎薄弱、從未接觸過殲擊轟炸機這一機種設計研發的大背景下,篳路藍縷,克服重重困難,歷經10年艱苦研發,於1988年12月14日將"飛豹"戰機放飛藍天,隨後大量生產裝備海軍、空軍航空兵部隊,填補了國產對面攻擊飛機的空白。而今距離"飛豹"國產殲擊轟炸機首飛已經過去了30年,30年後,我們與已經88歲高齡的陳一堅院士再談"飛豹",聊起關於"飛豹"的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故事。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飛豹"最早的名字曾經是"轟-7"。

空軍希望研製新一代戰術轟炸機

上世紀70年代初,空軍希望能夠研製一種能夠對前線地面目標和海上艦艇目標進行轟炸的新一代噴氣式戰術轟炸機,並進行了長期的技術需求論證。

由於當時我國已經裝備了轟-5(仿製自伊爾-28)和轟-6(仿製自圖-16),因此空軍內部暫時將其稱之為轟-7。可以看出,這時新飛機尚處於技術論證的階段,甚至沒有進入軍工部門立項研發設計階段,因此不可能有具體的設計方案或圖紙。從技術角度講,所謂軍方論證,就是根據需求,提出設計需求方案和大致的性能指標,如飛機的重量規格、飛行速度、載荷等。這些需求指標交給航空部門進行研發,才能形成真正的飛機設計方案。

海軍和空軍需求合併,產生了殲轟-7

而1974、1975年,即上世紀70年代中期,隨著空軍和海軍對美國越南戰爭的研究,空軍的需求逐漸從純粹的前線戰術轟炸機轉向了F-111、F-4這樣既能夠對面打擊又具備一定空戰自衛能力的新飛機類型,而海軍也同樣希望能夠獲得這麼一種新飛機,即殲擊轟炸機。於是,轟-7項目被新的殲擊轟炸機所取代,轟-7這個序號前面加上了個"殲"字,正式成為了殲擊轟炸機"殲轟-7"。該機隨後被命名為"飛豹",在珠海航展初期亮相時,還被賦予了出口外貿用編號FBC-1(意為戰鬥轟炸機-1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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