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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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教師

又有好消息啦!

近日,雲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確保教師收入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保障鄉村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助推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


雲南: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實施意見都有哪些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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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27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鄉村小規模學校(指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含寄宿制村完小,以下統稱兩類學校)建設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和科教興滇戰略,切實履行法定職責,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堅持底線思維,實施底部攻堅,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全面加強兩類學校建設和管理,促進兩類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化,不斷提高鄉村教育質量,把基礎教育越辦越好。

(二)基本原則

科學規劃,優化佈局。結合實際,進一步合理優化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統籌好農村學校與城鎮學校發展,處理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與依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的關係,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入學。

補齊短板,築牢底部。堅持精準施策,切實改善兩類學校辦學條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開齊課程開足課時,規範學校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經費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夯實教育發展的底部基礎,確保兩類學校正常運轉。

創新機制,促進發展。進一步創新工作體制機制,切實提高教師待遇和社會地位,不斷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動力。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鞏固義務教育均衡工作成果,提升學校內涵發展水平,配齊配足兩類學校教師,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模式,不斷促進兩類學校健康持續發展。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基本補齊兩類學校短板,進一步振興鄉村教育,兩類學校佈局更加合理,辦學條件達到省定的基本辦學標準,經費投入與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學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滿足兩類學校教育教學和提高教育質量實際需要,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基本實現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為鄉村學生提供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優化規劃佈局

(四)準確把握佈局要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要充分考慮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處理好提高教育質量和方便學生就近上學的關係,努力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義務教育需求。在辦學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適當寄宿,具體由縣級政府確定。(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廳負責)

(五)進一步優化佈局規劃。縣級政府要統籌考慮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交通狀況、教育條件保障能力、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等因素,合理配置教育資源,著力加快城鎮學校建設速度,限期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在此基礎上,認真優化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專項規劃,按程序公開徵求意見,經州、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於2019年4月底前按程序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對於未納入佈局調整規劃的恢復或新建辦學點,不得享受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學校按100人撥付公用經費政策。根據當地人口分佈和具體數量,原則上農村每個鄉鎮規劃建設不少於1所功能齊備、辦學條件標準化的公辦寄宿制學校。切實辦好民族地區學校、國門學校和邊境學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廳負責)

(六)切實處理好撤併問題。對於在校生及生源極少的小規模學校,除保留必要的教學點,在不造成學生輟學的前提下,切實做好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工作,按照撤併方案制訂、論證、公示等程序,審慎撤併。對於規劃為撤併的學校(校點),宜設置1—2年過渡期,根據實際學生數量優化安排,確保適齡兒童不因上學困難而輟學。撤併後的閒置校舍應主要用於發展鄉村學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等。對於已經撤併的小規模學校,由於當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確有必要恢復辦學的,要按程序恢復。各地要通過滿足就近入學需求、解決上下學交通服務、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等措施,堅決防止因為學校佈局不合理導致學生上學困難甚至輟學。(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廳負責)

三、改善辦學條件

(七)進一步落實辦學標準。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家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裝備配備標準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有關要求,按照“實用、夠用、安全、節儉”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兩類學校特點,逐校編制具體的校園建設規劃,做到“一校一規劃”,合理確定兩類學校校舍建設、裝備配備、信息化、安全防範等基本辦學標準。對於小規模學校,要保障信息化、音體美設施設備和教學儀器、圖書配備,設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衛生條件。對於寄宿制學校,要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學條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床鋪、食堂、飲用水、廁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條件和共青團、少先隊活動及文體活動所必需的場地與設施條件保障。各地要將新建、改建、擴建校舍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詳細規劃,優先保障教育用地。各級政府要組織教育、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對現有中小學土地使用權等問題優先進行處理,及時進行不動產權登記發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八)切實加快學校建設。各地要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強通往兩類學校的道路建設,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設施,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按照建設一所、達標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統籌中央和地方學校建設資金,多渠道籌措經費,加快推進兩類學校建設。要摸清底數,對照標準,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實事求是確定建設項目和內容,制訂具體實施計劃,落實建設資金,加快建設進度,力爭在2019年秋季學期開學前,長期保留的兩類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省定基本辦學標準,堅決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閒置”現象。實施“溫暖計劃”,2020年底前基本解決全省高海拔地區兩類學校師生冬季取暖問題。優先在迪慶、怒江等深度貧困地區啟動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基本滿足深度貧困地區學生和留守兒童“有學上、上好學”需求,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寄宿制學校建設任務。實施學校衛生廁所標準化建設,提升學校文明衛生水平。要精打細算,避免浪費,堅決防止建設豪華學校。(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九)加強編制崗位管理。對小規模學校實行編制傾斜政策,按照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對寄宿制學校應根據教學、管理實際需要,通過統籌現有編制資源、加大調劑力度等方式適當增加編制。嚴格執行全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按照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向農村邊遠地區傾斜的要求,對學生規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原則上按照不低於1∶2的班級與教職工比例核定教職工編制。嚴禁擠佔、挪用、截留教師編制或教職工在編不在崗、隨意抽調借調教師等行為。在學校總編制不滿情況下,嚴禁出現“有編不補、長期空編”的現象。

建立健全縣域內城鄉教職工編制統籌機制,在核準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內,由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教職工和校長的培養培訓、選拔聘任、考核、使用,適度向兩類學校傾斜,及時向財政部門備案。大力推進縣域內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切實落實教師職稱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政策,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設置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批准的崗位總量內統籌並向兩類學校和一線教師傾斜,儘量滿足兩類學校需要,保障教師職稱即評即聘。將在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重要條件。深化兩類學校後勤服務改革,充分考慮就餐人數、供餐次數等因素,原則上按照食堂工勤人員與就餐學生人數不低於1∶100的比例,其中寄宿制學校不低於1∶50的比例配備食堂工勤人員,具體由縣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不斷提高教師待遇。落實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切實保障鄉村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核定兩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縣城、鄉鎮教師實際收入水平,適當給予傾斜。按照“越往基層、條件越差、標準越高”的差別化補助原則,進一步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活補助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繼續做好落實鄉村教師享受鄉鎮工作補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獎勵制度,堅持每年高規格獎勵優秀鄉村教師。按照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的原則,在特崗教師聘用期間,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工資制度和標準。通過新建教師週轉宿舍、閒置房屋維修改造、統籌保障性住房安排、貨幣化安置等方式改善教師居住條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一)完善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各地要按照不低於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10%的比例安排教師培訓經費,保障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落實到位,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實施雲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和人才培養計劃。通過培養省級公費師範生、遴選優秀鄉村教師到城鎮學校跟崗實習、培養等方式,適應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師包班、複式教學需要,為鄉村學校培養綜合素質強的小學全科和初中一專多能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通過實施“萬名校長培訓計劃”、送教下鄉、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對鄉村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力度,“國培計劃”優先支持艱苦邊遠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培訓,增強鄉村教師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提升兩類學校教師教書育人能力與水平。鼓勵師範生到兩類學校開展教學實習。(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五、完善投入體制機制

(十二)進一步加大投入。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發展義務教育。教育經費投入向兩類學校傾斜,統籌兼顧解決義務教育發展不平衡問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切實落實對鄉村小規模學校按100人撥付公用經費和對鄉鎮寄宿制學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政策。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學校安全、後勤等公共服務事項,所需資金由所在地財政予以保障。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教育專項工程項目和資金優先保障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民族地區薄弱學校以及有大班額的學校需要,適度向兩類學校傾斜。提前撥付部分公用經費,規範財務管理、完善財經制度,切實保障兩類學校正常運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兩類學校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突出鄉鎮中心學校和兩類學校辦學的主體性,按照“一校一預算”的原則,編制各學校教育經費預算。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生均公用經費中投入一定比例用於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建立健全縣域內中小學財務集中統一管理體制,突出中心學校和兩類學校辦學的主體性,按照學校的教育經費預算,可直接將教育經費劃撥到學校,中心學校不得擠佔、挪用兩類學校的教育經費。中心學校要切實負責對其管轄的每所學校教學經費預算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管。(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六、進一步提高辦學質量

(十四)充分發揮中心學校作用。強化鄉鎮中心學校在鄉村學校佈局設點、師資配置、經費安排、課程設置、學校評價等方面的統籌作用。實行中心學校校長負責制,推進鄉鎮中心學校和鄉鎮所轄小規模學校一體化辦學、協同式發展、綜合性考評;將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教師作為同一學校的教師“一併定崗、統籌使用、輪流任教”,為中心學校配齊配足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外語等學科教師。加強鄉鎮中心學校對所轄學校教學業務指導和內部管理,統一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教研活動和教師管理,推進教師集體教研備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統籌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課時安排,推進鄉中心學校採取“一校帶多校”同步互動課堂模式,使小規模學校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擴大對兩類學校和薄弱學科質量監測範圍,強化監測結果運用,進一步優化以鄉鎮中心學校為龍頭、村完全小學為支撐、辦學點為節點的鄉村教育發展體系。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靈活多樣的鄉鎮教育管理模式,不斷推動鄉鎮教育更加優質、均衡發展。(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完善育人模式。充分發揮寄宿制學校全天候育人和農村教育資源的獨特優勢,合理安排學生在校時間,統籌課堂教學、實踐活動、校園文化、學校管理,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綜合實踐和校園文化活動。充分發揮學校共青團、少先隊作用,注重勞動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行為習慣養成教育,提高學生綜合素養和遵紀守法意識、自我防範能力,有效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現象發生。密切家校聯繫,完善家訪制度,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和家長學校作用,促進提高家庭教育質量,形成家校育人合力。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體系,建立詳實完備、動態管理的留守兒童信息臺賬,健全優先保障、精準幫扶等制度,切實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過程管理,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配齊照料留守兒童生活的必要服務人員,使鄉鎮寄宿制學校真正成為促進留守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陣地,切實加強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適齡殘疾少兒教育、康復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其生活能力和融入社會的能力。各地要組織學校開展有利於民族團結和融合的教育教學活動,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一步做好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範化工作,推動我省語言文字工作不斷髮展。(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大力推進“互聯網+教育”。按照“雲網端融合、四全兩有、千兆到校、百兆到班”的要求,加快推進雲南教育網建設,實現兩類學校寬帶網絡全覆蓋。按照國家和地方課程要求,發揮優質學校和教科所的輻射帶動作用,組織和引導師生參與學習互動交流。引進或開發教育優質資源,通過線上教學、電子課堂等信息技術手段,將優質教育資源輸送到兩類學校,確保開齊開足課程。鼓勵各地開展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持續對學校管理、學習狀況、教師培訓等方面數據進行系統採集、動態觀測與綜合分析。各地要切實加大投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不斷加快軟硬件建設。加強對兩類學校的業務指導,加快建設服務於貧困地區學校應用的“1+N模式”和“雲上學校”,利用互聯網促進教師知識結構優化,推動教育信息化在教育領域的深度應用,推動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七)推進對口支教。建立健全城鄉學校支教激勵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志願者到兩類學校支教,積極引導國家公費師範畢業生、骨幹教師到兩類學校工作,實現城鎮學校與鄉村學校建立結對幫扶關係全覆蓋。對在支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校長和教師,同等條件下,在評優、晉職(級)、外出進修等方面優先考慮。鼓勵城鄉間學校採取同步教研等多種方式開展交流,大力發揮社會組織在幫扶兩類學校中的作用。(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七、強化保障

(十八)落實政府責任。各地要高度重視兩類學校建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結合實際,認真解決學校規劃佈局不合理、經費投入不足、辦學條件不好、師資保障不到位、校園文化建設滯後等重點問題,抓緊制定出臺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安排,於2019年5月底前將本州、市工作方案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建立省、州市、縣三級考核體系,把兩類學校建設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績效考核範疇,確保按期實現工作目標。要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推進兩類學校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推落實的作用,健全完善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積極營造加快兩類學校發展的良好氛圍。

(十九)加強督導檢查。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兩類學校建設納入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不斷建立健全兩類學校質量檢測和督導評估體制。已通過基本均衡評估認定的縣、市、區接受督導複查時應包括兩類學校。教育督導部門要為每所學校配備責任督學,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積極發揮督查檢查結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的作用,邊督邊改、以評促改、以改促建、評建結合、重在建設,切實推動辦好兩類學校。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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