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我想過很多種致富方式,但是絕對想不到因病致富。

生重病本來是很容易讓家庭頃刻之間返貧的事情,也正是因為如此,大部分人看到貧困戶得了重病,都會很同情,很想伸出援手。

雖然國人現在基本都有醫保,但是對於很多低收入家庭來說,癌症、白血病這種需要昂貴醫療費的大病,依然是不可承受之痛。因病致窮,甚至放棄治療都並不少見,而且越是這些經濟上抗風險能力差的家庭,越沒有買保險的意識。

那怎麼辦呢?

最近幾年非常流行的“水滴籌”,“輕鬆籌”等平臺給出瞭解決方案,也就是民間互助。在這些平臺上,病人可以“說出自己的故事”,提出一個募捐額度,等社會上千千萬萬的好心人眾籌。

大病眾籌醫藥費的初衷本是好的,幫助貧困家庭走出困境,給重病患者一點生存的希望,這是全社會的善意與愛心。

可是,如果告訴你,有的家庭經濟條件寬裕,有房有車,甚至有別墅、有公司,但是他們也加入了眾籌醫藥費的行列,你怎麼想?

千千萬萬賺著辛苦錢的老百姓,去給幾個千萬富翁捐款?魔幻現實主義小說也不敢這麼寫吧。

最近有一位女老闆,患鼻咽癌之後發起了20萬的輕鬆籌項目,因為年輕患癌受到了很多網友的同情,快速募集到了醫藥費。

但沒過多久,就有網友發現了問題,患癌不假,但是這位明顯不缺錢。她名下有房有車,還經營著一家年營收千萬的公司,在變賣家產之前,她居然首選了向網友伸手要錢。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我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非常震驚,因為我就買過她公司幾年前出的一款裙子,而且我和她在同一個QQ群裡,從未見她掩飾過自己是一位女老闆,究竟為什麼會突然賣慘呢?

資金週轉不開大家也能理解,但是還有很多辦法解決問題,比如抵押貸款,比如找親友借款,為什麼不能選擇這些手段呢?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她一開始回應說,連生活奢侈的網紅都眾籌去美國治療了,反正只要宣傳得好就行,她也想試一試。

後來又說,自己被寵壞了,沒想過賣房子。

為了保住家人的生活質量,也不能賣家人的房子。

不願意花自己的錢就有一萬個苦衷,那網友的錢就是大風颳來的,可以任由你支取嗎?

她和家人還真是這麼想的,因為她的家人是這麼回應的: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親戚的錢湊一湊以後還要還的,生病的人覺得壓力很大!可是網友的錢是不用還的啊!

大眾的善良和愛心有多珍貴,像她這樣的人,可能永遠都不會懂得。

直到她扛不住輿論壓力退錢了,也沒明白自己錯在哪裡,而是單純覺得幫了自己的人特別給力,最後都怪質疑的人把事情攪黃了。

到底為什麼大家捐款如此給力?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是因為我們將心比心,知道貧困家庭得了重病有多可憐!

一個充滿善意的社會,需要匹配的是知恩圖報的人,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否則,一個利用愛心牟利的例子就能澆涼無數人的熱心。錢是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的,而不是衣食富足還伸手乞討的姑娘!

我們從伙食費裡省下的錢,被有錢人拿去看最好的專家,甚至能出國治病,這份愛心究竟是廉價還是昂貴呢?如果他們用醫保、保險報銷之後,眾籌的錢沒用完,甚至還有賺的,那多餘的錢又去往何方?

前前後後都沒有監管,輕鬆籌平臺說,希望用戶自律。

一句自律說的真好,反正還會有源源不斷的老百姓來平臺上捐款,反正其他類型的眾籌還是能讓盈利可觀。至於項目真實性和錢款用途?希望用戶自律,君子不取不義之財,我給你們當小人的機會,但我相信,你們都是君子。

但我只相信,在這個社會上有巨大漏洞的地方,就一定有人鑽空子。一旦喪失監管,不管是輕鬆之財還是滴水之恩,都會變成輕鬆騙,水滴騙。

之前,有官方媒體的記者通過臥底,扒出了因病致富的產業鏈,有的人甚至連病都是假的,花了十塊錢買個感動人心的故事,最後到手幾十萬。

眾籌平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病人照片、身份信息、帶有醫院公章的醫院診斷證明等等,這些看似是門檻,但是黑心中介一下子就環環攻破了。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黑心中介偽造一份重病的診斷證明,就像我們點個外賣一般輕鬆,身份、病情、地址、電話俱全。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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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360元,你就可以拿到一份大醫院的重病診斷證明,那籌款額還不是隨便開價?

可是悽慘的背景故事總不好編吧,大家都挺慘的,要怎麼脫穎而出呢?

不著急,假故事在網上10塊錢就可以買到,還有專業人員根據患者的信息來寫,文筆修辭倒是不需要太好,看起來會更像貧苦人的心聲。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感謝月薪3000的人們,保住了我的三套房”

事到如今,行善的門檻已然被拉高到頭頂,憑藉一顆愛心,已經不夠用了。

你不捐款,是冷血,是淡漠,是不再善良;你捐款,是盲目,是愚善,是任人消費。想做好事,變得進退兩難。

實際上,根據我國2016年9月出臺的《慈善法》,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於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

法律規定,個人沒有資格組織募捐,有資格的組織只能是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公益團體,同時也需要接受管理和監督。

也就是說,眾籌本身就是一種民間行為,並不是慈善,需要承受相應的風險。但我仍然希望,平臺能提高門檻,讓籌款人的資產得到審查,讓資金用途變得透明。

畢竟,不是每一個家境貧寒、身患大病的人都能符合慈善組織的要求,都來得及得到援助,社會上的力量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只是不應被濫用。

也許有人會吐槽我,“我就是想捐款,哪怕對方有錢,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錢用在了治病上,你管我呢?”

我有時也會思考,到底為什麼要講真相,也許是因為,越善良的人越需要聰明吧。

縱使是觀音菩薩一般善良,她也需要千手千眼。千手,是普渡眾生的能力;而千眼,既是看盡世間苦難的能力,也是明辨是非,不被矇蔽的能力。

我們做好人好事的時候,都特別心安理得,因為我們知道這件事很好,道德上很崇高。但是,如果黑白不分就做好事,難道不是在助長騙財的歪風邪氣嗎?

當好人,也不該用自己省下來的生活費,保住別人的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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