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法院第二次開展執行辦案百日競賽大型集中執行活動

镇平县法院第二次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大型集中执行活动

映象網南陽訊(記者周永生 通訊員 王淼 王崇)4月4日,早上5點30分,鎮平縣人民法院全體執行幹警已集合完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郭亞海做簡短戰前動員講話後,幹警們按照行動預案,奔赴各個執行戰場。這是鎮平縣法院在短短10日內,第二次開展執行辦案百日競賽大型集中執行活動。

劉某與孫某因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鎮平縣法院法官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劉某與孫某共有的一處房產歸孫某所有,孫某給付劉某15萬元。孫某卻不按照協議要求履行義務,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法官李智在接手此案後,向孫某發出報告財產令與執行通知書後,孫某一再推脫,既不履行,也不報告財產,在本次集中執行活動中,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在石佛寺鎮某酒店將在此務工的孫某強制傳喚。因孫某仍拒不執行,被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張某與石某在鎮平縣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石某應償還張某33000元。石某再次失信,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趙徵向被執行人石某公告送達報告財產令與執行通知書,石某既不履行,也不報告財產,在本次集中執行活動中,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將在外地經商回來,藏匿在家中的石某強制傳喚。來到法院的石某,一聽說要被拘留,立馬乖乖履行了義務,案件順利執結。

在今天執行活動中,執行幹警們共帶回5人,司法拘留2人,執結6案,執行標的3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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