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供電所人員越來越“懶”!答案在這裡!

上級對供電所做了一次全面檢查,好傢伙!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問題一大堆,線路設備隱患沒處理、電費還差一大半……該做的事沒幹,供電所的人日常都在幹麻?這麼多工資養出一群懶人,領導那個氣,於是叫來供電所所長審問。

領導訓完後,叫所長們說個一二三,說不清楚就罰。

所長們一個個苦著臉說:不是供電所人懶,而是“怕”,怕出錯、怕出事、怕考核、怕投訴。

一:怕出錯

ABCD4類違章共一百多條,除非什麼事都不做,只要一做多少都會出錯,就有違章。幹得越多失誤也越多,得到的批評也越多,幹得再多,待遇也增加不了多少。於是不如當看客,偶爾投機取巧做做樣子,就名利雙收,多好!與其死幹、多幹不得好,不如當個禿子混在廟中當假和尚。

二:怕出事

供電所人少物差,想幹點事常常力不從心,小心再小心也難保不出事,大事供電所拿不翻當然要上報,如是出點小事只能供電所內部消化,要是小事也上報,不光只有一個罰字,還有沒完沒了的調查和資料說明。

三:怕考核

不管幹什麼事,後面都有一堆資料,要閉環,資料不得不做,厚厚的N種資料,一不小心就會遺漏,就算只把各種資料的時間對上,也要死上好幾萬腦細胞。現在的檢查,多數是看資料,如資料不閉環或有錯誤,跟來的就是考核。如啥事也不幹,資料就少得多,自然就“無罰”。

四:怕投訴

現在的用戶是爺,就算是欠費停電,也得笑著臉去,要不然投訴你服務態度惡劣。用戶幾月不交電費可以,但我們覆電時間超了一天半天,對不起,投訴電話來了。於是電費欠就欠吧,只要上帝們不投訴就行。

用戶損壞我們線路設備,本想為公司節約點錢,先停下電來找用戶協商賠償,但一個投訴電話打來:“停電了供電所的也不處理,什麼服務?”於是上級各部門一張張催命符下來,沒辦法,先處理故障恢復供電,之後才與用戶談賠償。用戶不笨,本想出一萬的,一看電都恢復了,於是說:我只有一千,要不要你們看著辦。

所以不是我們懶,而是我們手腳被綁得太死,有事不敢幹,就一個字“怕”。

眾所長說完,領導氣還沒消,說:這不是理由,辦法總比困難多。

所長們又說:辦法有一個就看領導們同意不,首先增加供電所人手、待遇和物資硬件設施。其次給供電所放權,把綁在供電所身上的繩子放開,營銷、生產權力下放,並給供電所最重要的不被考核的權力。什麼投訴,什麼資料就當放屁,給我們一年時間,一定給領導一個生機勃勃面目一新的供電所。


對基層的瞭解,沒人比得上供電所,所以別在綁著供電所的手腳了,上級們少管點供電所,供電所的事就放權讓供電所處理。“無為而治”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只要供電所手中有權,就供電所那一畝三分地,沒有解決不了的事,但前提是人員、待遇、物資要達到供電所要求。

再說一個故事,《亮劍》裡李雲龍的一個團化整為零,手下的營長連長要人要槍,李雲龍說:人槍沒有,自己想辦法。放權的結果是:才過不久,打平安縣城時,李雲龍的一個團卻有一個師的人馬。所以放權也是可行的,在供電所幹了十幾二十年的員工才是最清楚供電所的專業人士,強過高高在上的大神們千百倍。如果大神們想管好供電所,拿出方案之前請到供電所工作五年以上,先了解供電所。之後你就會發現,你五年前管理供電所的方案其實是一堆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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